可调整的吊架杆组合件

文档序号:1160101 发布日期:2020-09-15 浏览:27次 >En<

阅读说明:本技术 可调整的吊架杆组合件 (Adjustable hanger rod assembly ) 是由 托尼·沈 于 2018-11-28 设计创作,主要内容包括:一种吊架杆组合件包括第一吊架杆、第二吊架杆和吊架杆固持器。所述第一吊架杆和所述第二吊架杆机械地耦合,其中所述第一吊架杆以伸缩方式相对于所述第二吊架杆滑动。所述第一吊架杆和所述第二吊架杆均包含互锁结构,所述互锁结构互锁所述第一吊架杆与所述第二吊架杆,从而减少例如反冲或坡降等横向移动。所述吊架杆固持器用以固持所述第一吊架杆或所述第二吊架杆中的至少一个。所述吊架杆固持器包含用以导引至少所述第一吊架杆的第一区段和用以导引至少所述第二吊架杆的第二区段。所述第一区段和所述第二区段还分别约束所述第一吊架杆和所述第二吊架杆的横向移动。(A hanger bar assembly includes a first hanger bar, a second hanger bar, and a hanger bar holder. The first hanger bar and the second hanger bar are mechanically coupled, wherein the first hanger bar slides in a telescoping manner relative to the second hanger bar. The first hanger bar and the second hanger bar each include an interlocking structure that interlocks the first hanger bar and the second hanger bar to reduce lateral movement such as kickback or downhill. The hanger bar holder is to hold at least one of the first hanger bar or the second hanger bar. The hanger bar holder includes a first section to guide at least the first hanger bar and a second section to guide at least the second hanger bar. The first and second sections also constrain lateral movement of the first and second hanger bars, respectively.)

可调整的吊架杆组合件

相关专利申请的交叉引用

本申请案要求2017年11月28日提交的标题为“用于照明设备的可调整的吊架杆组合件(ADJUSTABLE HANGER BAR ASSEMBLY FOR LIGHTING APPARATUS)”的第62/591,594号美国临时申请案的优先权,所述申请案以全文引用的方式并入本文中。

背景技术

凹入式照明系统通常安装到天花板或墙壁中的开口中。现代的凹入式照明系统一般由边条、光源模块、驱动器电路、接线盒和一组吊架杆组成。驱动器与包含光源模块的凹入式照明系统的其它部分和组件绝缘,方法是通过在光源模块容纳于其中时使用由接线盒提供的绝缘。驱动器通过使用导线或其它管道电耦合到光源模块,使得驱动器可对光源模块供电以发射光。

凹入式照明系统的接线盒、罐和其它组件附接到吊架杆,使得吊架杆可以在结构的墙壁或天花板中支撑凹入式照明系统的组件。举例来说,接线盒可以通过使用锚定接线盒和驱动器的螺钉和螺栓附接到吊架杆。

共同拥有的第2015/0233506号美国专利公开案的发明显著地推进了现有技术水平或具有此类组件的凹入式照明系统。然而,仍然有进一步改进的机会。

发明内容

本发明人已认识到且理解一种直接耦合到例如接线盒、罐壳体、托架或灯具框架等照明系统壳体的吊架杆组合件对照明系统的安装提供若干益处,例如允许壳体定位于例如托梁或横梁等邻近支撑结构之间的优选位置。吊架杆组合件到照明系统壳体的直接耦合基本上减少了传统的凹入式照明系统的增加体积和大小,这可减少原材料成本和装运成本。

然而,本发明人也已认识且理解常规吊架杆组合件的若干缺点。举例来说,耦合的吊架杆之间的间隙可导致反冲和坡降,特别是当吊架杆延伸以覆盖邻近支撑结构之间的大距离时。另外,吊架杆通常大小不同;因此,常规吊架杆固持器被设计成容纳较大吊架杆。如果壳体接近支撑结构安装,那么吊架杆可能需要延伸以使得仅一个吊架杆由吊架杆固持器固持。如果较小吊架杆固持于吊架杆固持器中,那么在较小吊架杆与吊架杆固持器之间可以形成大间隙,从而导致吊架杆组合件中的不稳定性。

本公开因此是针对各种发明性吊架杆组合件,其(1)互锁吊架杆以减少不希望的橫向反冲和坡降,且(2)将吊架杆中的每一个约束到吊架杆固持器以减少吊架杆与吊架杆固持器之间的不希望的横向移动。

在一个实例中,一种吊架杆组合件包含:第一吊架杆,其具有第一互锁结构;第二吊架杆,其具有用以与第一吊架杆互锁的第二互锁结构;以及吊架杆固持器,其用以固持第一吊架杆或第二吊架杆中的至少一个。第二吊架杆机械地耦合到所述第一吊架杆,使得所述第二吊架杆沿着第一轴线以伸缩方式相对于所述第一吊架杆滑动。所述第一互锁结构约束所述第二吊架杆沿着垂直于所述第一轴线的第二轴线和垂直于所述第一轴线和所述第二轴线的第三轴线相对于所述第一吊架杆的横向移动。吊架杆固持器还包含框架,所述框架包括第一区段,所述第一区段用以沿着第一轴线至少将第一吊架杆导引通过吊架杆固持器且约束第一吊架杆沿着第二轴线和第三轴线相对于吊架杆固持器的横向移动。所述框架还包含第二区段,其用以沿着所述第一轴线至少将所述第二吊架杆导引通过所述吊架杆固持器,且约束所述第二吊架杆沿着所述第二轴线和所述第三轴线相对于所述吊架杆固持器的横向移动。所述框架还形成部分地包围第一吊架杆和第二吊架杆的通路。

应了解,下文更详细地论述的前述概念和额外概念的所有组合(前提是此类概念不会相互不一致)预期是本文中所公开的发明性主题的一部分。特别地,出现在本公开的结尾处的要求保护的主题的所有组合被认为是本文所公开的发明主题的一部分。还应了解,本文中明确使用的还可能出现在以引用的方式并入的任何公开内容中的术语应被赋予最符合本文公开的特定概念的含义。

附图说明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将理解附图主要是用于说明性目的且并非意图对本文所述的发明性主题的范围进行限制。附图未必按比例绘制;在一些情况下,本文公开的发明主题的各个方面可在图中夸大或放大地示出以助于理解不同特征。在图式中,类似的参考标号通常指类似的特征(例如,功能上类似和/或结构上类似的元件)。

图1示出根据一个实施例的凹入式照明系统的分解视图。

图2示出根据一个实施例接线盒和吊架固持器可以如何沿着吊架杆水平地以及沿着轴线Y竖直地移动和定位。

图3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些发明性实施方案的具有一对吊架杆和吊架杆固持器的示例性吊架杆组合件的前视图。

图4A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些发明性实施方案的具有一对吊架杆和吊架杆固持器的另一示例性吊架杆组合件的前视图。

图4B是图4A的吊架杆的前视图,其详述用以界定吊架杆的横截面形状的曲线。

图4C是图4A的吊架杆的前视图,其详述当吊架杆组装在一起时的若干反对称平面。

图5A示出图4A的吊架杆组合件的透视图,其中第一吊架杆和第二吊架杆安置于吊架杆固持器内。

图5B示出图4A的吊架杆组合件的透视图,其中第一吊架杆被定位使得第一吊架杆不再安置于吊架杆固持器内。

图5C示出图5A的吊架杆固持器的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现将参考图式详细地描述本发明的实施例,图式提供作为实施例的说明性实例以便使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践他们清楚的实施例和替代方案。值得注意的是,下文的图式和实例无意将本发明的实施例的范围限于单个实施例,相反地,借助于所描述或所说明的元件中的一些或全部的互换,其它实施例是可能的。此外,在本发明的实施例的某些元件可使用已知组件部分或完全实施的情况下,将描述此类已知组件中仅对于理解本发明的实施例来说必需的那些部分,且将省略对此类已知组件的其它部分的详细描述,以免使本发明的实施例模糊。在本发明书中,除非本文另有明确陈述,否则显示出单个组件的实施例不应被视为具限制性;相反地,本公开意图涵盖包含多个相同组件的其它实施例且反之亦然。此外,申请人无意将使说明书或所附权利要求书中的任何术语归于不常见或特殊含义,除非明确这样陈述。此外,本发明的实施例涵盖本文中作为说明提及的已知组件的当前和未来获知的等效物。

图1示出实例凹入式照明系统1的分解视图。凹入式照明系统1可以包含接线盒2、统一铸件3、边条4、一组吊架杆5和一组吊架固持器6。在一些实施例中,统一铸件3可以包含处于单个紧凑单元中的光源模块和驱动器。如下文将进一步详细描述,凹入式照明系统1提供较紧凑且经济的设计,其允许移动和调整光源模块3,同时遵守各种建筑物和安全守则/规章。下文将举例阐释凹入式照明系统1的元件中的每一个。

接线盒2是使包含电线/电缆的凹入式照明系统1的内部组件与其中已安装接线盒2的天花板或低矮空间内部的物品分离(例如,绝缘)的结构。在一个实施例中,接线盒2可以是具有至多两小时防火等级的单联箱或双联箱,如国家电气规程(NEC)和美国保险商实验室(UL)中所描述。接线盒2可以从其中安装凹入式照明系统1的建筑物或结构内的电力系统(例如,120VAC或277VAC)接收电线9A。来自结构的电线9A可以连接到统一铸件3的对应导线9B。

虽然图1所示为标准“2x2”接线盒,但接线盒2可以由外部壳体实施,例如在共同待决的第2016/0312987号美国专利公开案中描述,其内容以全文引用的方式并入本文中。

铸件3是壳和/或封闭体,其进一步防止来自光源模块和驱动器的热量暴露到其中已安装凹入式照明系统1的天花板或低矮空间内部的物品(例如,绝缘)。可容纳于在系统1中使用的铸件3中的实例光源模块和驱动器更详细地描述于共同待决的第2015/0009676号美国专利公开案中,其内容以全文引用的方式并入本文中。

在一个实施例中,由接线盒2从建筑物或结构的电力系统接收的电线9A可以耦合到铸件3的电线9B。如图所示,电线9A和9B通过使用盒2内可含有的互锁连接器(连同铸件3)连接在一起。然而,在其它实施例中,电线9A可以通过使用电学盖或其它装置耦合到电线9B,且可以保持于盒2外部(同时铸件3保持于内部)。铸件3的电线9B可以终止于与安装于铸件3内的驱动器8的连接。当导线9A和9B连接时,电力可以从建筑物或结构的电力系统传递到驱动器以使驱动器能够对光源模块供电。

在一个实施例中,凹入式照明系统1可以包含边条4。边条4的主要用途是覆盖其中形成驻留凹入式照明系统1的孔的天花板或墙壁的暴露边缘,同时仍允许来自光源模块3的光通过孔口15发射到房间中。在这样做时,边条4帮助凹入式照明系统1表现为无缝地集成到天花板或墙壁中。在一个实施例中,边条4将附接到铸件3,而在其它实施例中边条4将附接到接线盒2。边条4可以使用包含树脂、夹片、螺钉、螺栓或夹具的任何连接机构耦合到铸件3和/或接线盒2。在一个实施例中,边条4可以包含凹槽和/或狭槽以使用扭转锁定摩擦连接耦合到铸件3和/或接线盒2的对应凹槽和/或狭槽,而无需使用单独工具或其它装置。

在一个实施例中,凹入式照明系统1可以包含如图1中所示的一组吊架杆5。吊架杆5可以是刚性的细长部件,其连接于结构的墙壁或天花板中的邻近托梁和/或横梁之间(见图2)。在一个实施例中,吊架杆5中的每一个可以是伸缩式的,使得每一吊架杆5可以延伸或缩回以满足托梁和/或横梁之间的间隙。在此实施例中,每一吊架杆5可以包含内部杆元件16A和外部杆元件16B。内部杆元件16A可以***,并且接着保持在形成于外部杆元件16B上的栏杆结构17内。在此配置中,内部杆元件16A可以相对于外部杆元件16B滑动以改变每一吊架杆5的总长度。在一个实施例中,外部杆元件16B内的栏杆结构17可以由一组导引件形成。导引件可以是外部杆元件16B的弯曲片或耦合到外部杆元件16B的突片。以此方式,栏杆结构17形成用于内部杆元件16A的通道。

在一个实施例中,吊架杆5中的每一个可以包含一组安装块19。安装块19可以用于将吊架杆5耦合到结构的墙壁或天花板中的托梁和/或横梁。举例来说,如图1所示,安装块19可以包含用于接收使吊架杆5能够牢固地附接到建筑结构的螺钉和/或钉子或其它紧固件的孔。虽然在图1中示出和上文关于孔和螺钉来描述,但在其它实施例中,其它附接机构可以与安装块19结合使用,包含树脂、夹片或夹具,以将杆5附接到建筑结构。在一个实施例中,安装块19可以连同内部杆元件16A和外部杆元件16B集成在一个不可分的结构中,而在其它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安装块19可以通过使用一个或多个附接机构(例如,螺钉、螺栓、树脂、夹片或夹具)耦合到内部杆元件16A和外部杆元件16B。使用上述伸缩式和安装特征,凹入式照明系统1可以安装于几乎所有2"X2"至2"X16"木托梁构造、金属螺柱构造和t形杆天花板构造中。

在一个实施例中,凹入式照明系统1可以包含一组吊架固持器6。吊架固持器6可以被配置成沿着对应吊架杆5滑动或以其它方式移动。在一个实施例中,吊架固持器6可以包含用于与接线盒2耦合的附接机构21。附接机构21可以是允许接线盒2以可装卸方式连接到吊架杆5的任何机构。举例来说,如图1所示,附接机构21可以是用于在其中接收螺钉或螺栓的孔。然而,在其它实施例中,附接机构21可以包含允许吊架固持器6耦合到接线盒2的树脂、夹片和/或夹具。通过耦合到吊架固持器6,接线盒2连同其中的光源模块和驱动器可以跨越吊架杆5移动到所需位置,如图2所示。因此,在凹入式照明系统1的安装期间,通过将安装块19附连到横梁,吊架杆5可以安装于结构内的横梁之间的间隙内,并且接着接线盒2连同其中的光源模块7和驱动器8可以由安装者移动到沿着吊架杆5且在间隙内的所需位置。

根据某些方面,上文描述的吊架固持器6允许接线盒2在平行于吊架杆5的纵向轴线的方向上移动。因此,接线盒2可以移动到结构中的一组托梁或横梁之间的优选位置,然后使用机构21锁定到适当位置。通过被配置成使得接线盒2连同其中的光源模块和驱动器耦合到帮助定位组合结构的统一的一组可移动元件,凹入式照明系统1消除了传统凹入式照明系统的增加的体积和大小。此紧凑的设计通过削减原材料和其它组件的成本而提供实惠的设计,且通过减少体积而减少装运成本。

虽然上文结合照明系统1描述的吊架杆5和吊架固持器6提供优于传统凹入式照明系统的许多优点,但本申请人已认识到仍存在某些改进的机会。

举例来说,图3是吊架杆5和吊架固持器6的示例性吊架杆组合件100的前视图,例如图1和2中示出的那些组件。如上文所描述且如图3所示,以一方式制作吊架杆5和吊架固持器6使得杆16B中的一个可伸缩地在另一杆16A上滑动以调整多种托梁间距。通常使固持器6覆盖所述两件中的较大者(16B)以允许接线盒的橫向运动(未示出)。当托梁间距较大(例如,大于16英寸)时,滑动片16A、16B之间的任何间隙会产生接线盒中的竖直反冲和坡降。并且,如果接线盒必须靠近托梁安装,且固持器6因此由于片16A与16B之间的伸缩式延伸而仅位于片中的一个(例如16A)上,那么在片16A处在吊架杆5与固持器6之间将存在大间隙,这将导致不稳定性。

图4A是根据本公开的一些发明实施方案的吊架杆组合件200的前视图。如图所示,吊架杆组合件200可以包含第一吊架杆66A、第二吊架杆66B和吊架杆固持器56。第一吊架杆66A可以机械地耦合到第二吊架杆66B,使得第一吊架杆66A沿着第一轴线以伸缩方式相对于第二吊架杆66B滑动。吊架杆固持器56可以用于固持第一吊架杆66A或第二吊架杆66B中的至少一个,使得第一吊架杆66A和/或第二吊架杆66B沿着第一轴线相对于杆吊架固持器56以伸缩方式滑动。吊架杆固持器56还可以用于将吊架杆组合件200耦合到照明系统(未示出)的各种壳体以用于组装和安装,包含但不限于接线盒、罐壳体、灯具框架或托架。

第一吊架杆66A和第二吊架杆66B可以各自为轨道状结构,它们耦合在一起以使得第一吊架杆66A和第二吊架杆66B可以沿着第一轴线相对于彼此滑动。第一吊架杆66A和第二吊架杆66B因此可以延伸或缩回以适应支撑结构(例如,托梁)之间的各种间距,这用于在耦合到吊架杆组合件200的照明系统的安装期间的附接。如图4A所示,第一吊架杆66A可以具有基本上均匀厚度的横截面形状。均匀厚度可以通过允许第一吊架杆66A由材料薄片形成而使制造容易。举例来说,可以通过弯曲金属薄片使得形成所需轨道状结构而制造第一吊架杆66A。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第一吊架杆66A和第二吊架杆66B可以各自具有基本上彼此相等的厚度。

如图4B所示,第一吊架杆66A的横截面形状可以部分地基于具有第一端点76A和第二端点77A的曲线74A。对应于第一端点76A的第一切线向量界定在第一端点76A处第一吊架杆66A的表面的定向。类似地,对应于第二端点77A的第二切线向量界定在第二端点77A处第一吊架杆66A的表面的定向。第一切线向量与第二向量之间的相对角度可以在约0度(例如,第一切线向量和第二切线向量是平行的)到约90度(例如,第一切线向量和第二切线向量是垂直的)之间变化。

第一吊架杆66A的横截面形状可以包含被设计成容纳第二吊架杆66B的互锁结构75B的内部通路68A,这将在下文更详细地论述。第二吊架杆66B可以类似地包含用以容纳第一吊架杆66A的互锁结构75A的内部通路68B。机械止挡件70A和72A也可以沿着第一轴线安置于第一吊架杆66A的对置末端处。第二吊架杆66B可以类似地包含沿着第一轴线安置于第二吊架杆66B的相对末端处的机械止挡件70B和72B。机械止挡件70A、72A、70B和72B可以提供机械屏障以防止第一吊架杆66A和第二吊架杆66B分离,特别是当第一吊架杆66A从第二吊架杆66B完全延伸时。举例来说,机械止挡件70A可以物理上接触机械止挡件72B。类似地,机械止挡件70B可以物理上接触72A。

第一吊架杆66A可以包含互锁结构75A,其用以互锁第一吊架杆66A与第二吊架66B。互锁结构75A减少第一吊架杆66A与第二吊架杆66B之间的不希望的橫向运动(例如,橫向反冲或坡降),这可以改进吊架杆组合件200的结构稳定性,特别是当第一吊架杆66A从第二吊架杆66B完全延伸使得第一吊架杆66A的小部分与第二吊架杆66B重叠时。作为示例性参考坐标系,第一轴线可以对应于运动的水平轴线;因此,可以沿着垂直于第一轴线的第二轴线(例如,水平橫向运动)和垂直于第一轴线和第二轴线两者的第三轴线(例如,竖直橫向运动)减少吊架杆66A和66B之间的橫向运动。不希望的橫向运动的减少可以部分地通过具有结构特征的互锁结构75A实现,所述结构特征物理上接触沿着第二吊架杆66B的多个位置以使得在第一吊架杆66A与第二吊架杆66B之间沿着第二轴线和第三轴线的移动受限制。互锁结构75A可以集成到吊架杆66A中,使得第一吊架杆66A是单个连续结构。第二吊架杆66B可以类似地包含互锁结构75B,其也可以用于互锁第二吊架杆66B与第一吊架杆66A。

举例来说,图4A示出互锁结构75A可以具有主要安置于第二吊架杆66B的内部通路68B内的C形横截面。互锁结构75A包含物理上接触内部通路68B内的第二吊架杆66B的内壁的若干区域,进而限制沿着第二轴线和第三轴线的不希望的橫向运动。第二吊架杆66B可以类似地包含互锁结构75B,其也可以具有主要安置于第一吊架杆66A的内部通路68A内的C形横截面。应了解,可以使用互锁结构75A或75B中的至少一个互锁第一吊架杆66A和第二吊架杆66B。然而,两个互锁结构75A和75B的使用还可以通过增加第一吊架杆66A物理接触第二吊架杆66B的区域的数目而改进吊架杆组合件200的结构稳定性。

第一吊架杆66A分别通过相应互锁结构75A和75B和/或第一吊架杆66A的可以对接第二吊架杆66B的其它区域来物理接触第二吊架杆66B,而不必提供对橫向运动的机械约束。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第一吊架杆66A和/或第二吊架杆66B可以被设定形状和尺寸以沿着物理接触发生的相应区在第一吊架杆66A与第二吊架杆66B之间生成摩擦力。摩擦力可以部分地用于维持第一吊架杆66A与第二吊架杆66B之间的相对位置。举例来说,用户可以在安装期间施加力以调整第一吊架杆66A到第二吊架杆66B的相对位置。可以将摩擦力定制为充分大,使得一旦用户不再施加力到吊架杆组合件200,第一吊架杆66A与第二吊架杆66B之间的相对位置就得以维持。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第一吊架杆66A和第二吊架杆66B可以基本上相同或者形状和/或尺寸相同。对于此类情况,第一吊架杆66A和第二吊架杆66B的组装导致可以包含至少一个对称平面和/或一个反对称平面的横截面几何形状。举例来说,图4C示出当组装时的第一吊架杆66A和第二吊架杆66B可以包含至少两个反对称平面,例如,平面202A和平面202B。

各种金属和塑料可以用于形成第一吊架杆66A和第二吊架杆66B,包含但不限于铝、碳钢、不锈钢、聚乙烯或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已知的任何其它材料。取决于用于形成第一吊架杆66A和第二吊架杆66B的材料,可以使用各种制造技术来制造第一吊架杆66A和第二吊架杆66B,包含但不限于,弯曲薄片以形成所需横截面形状,或挤压材料通过模具,其中所述模具界定所需横截面形状。

吊架杆组合件200还可以包含吊架杆固持器56,用于固持第一吊架杆66A或第二吊架杆66B中的至少一个。吊架杆固持器56可以用于以伸缩方式导引第一吊架杆66A和/或第二吊架杆66B,同时提供到如上文所描述的照明系统的壳体(例如,接线盒、罐壳体)的机械附接。吊架杆固持器56可以包含框架58,所述框架形成部分地包围第一吊架杆66A和/或第二吊架杆66B的通路82。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框架58可以包含对接通路82的开口84。开口84可以横跨平行于第一轴线的吊架杆固持器56的长度。包含开口84改善了可制造性,因为完全封闭的通路82较难以制造。另外,包含中间结构特征(例如,如图4D所示的吊架杆固持器56中的壁86)将需要额外更复杂的制造过程,这增加了制造吊架杆固持器56的时间和成本。

框架58可以具有基本上均匀厚度的横截面形状。类似于第一吊架杆66A和第二吊架杆66B,具有均匀厚度的横截面可通过允许由薄片形成吊架杆固持器56而使制造容易。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框架58的厚度可以基本上等于第一吊架杆66A和第二吊架杆66B的相应厚度,因此允许吊架杆固持器56、第一吊架杆66A和第二吊架杆66B全部由同一材料薄片制造。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吊架杆固持器56可以根据其在杆吊架组合件200中的功能而细分为若干区段。举例来说,图4D示出吊架杆固持器56可以细分为第一区段80A、第二区段80B和第三区段80C。第一区段80A可以用于沿着第一轴线通过吊架杆固持器56至少导引第一吊架杆66A。第一区段80A还可以用于约束第一吊架杆66A沿着如上文所定义的第二轴线和第三轴线相对于吊架杆固持器56的横向移动。第二区段80B可以类似于第一区段80A,因为第二区段80B可以用于沿着第一轴线通过吊架杆固持器56导引第二吊架杆66B并且约束第二吊架杆66B的横向移动。第三区段80C可以用于促进吊架杆固持器56到照明系统的壳体的耦合,如下文将论述。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框架58的第一区段80A形成仅导引第一吊架杆66A的第一轨道,且框架58的第二区段80B形成仅导引第二吊架杆66B的第二轨道。举例来说,图4C示出仅第一区段80A物理接触第一吊架杆66A。类似地,仅第二区段80B物理接触第二吊架杆66B。如图所示,中间壁86可以在第一区段80A与第二区段80B之间重叠;然而,中间壁86的第一侧仅接触第一吊架杆66A且中间壁86的第二侧仅接触第二吊架杆66B。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吊架杆固持器56可以约束第一吊架杆66A和第二吊架66B独立于彼此的橫向运动,使得吊架杆固持器56可以固持第一吊架杆66A或第二吊架66B中的仅一个而不会影响为了减少横向移动而施加的约束。举例来说,吊架杆固持器56可以安置于第一支撑结构附近。为了到达邻近第二支撑结构,第一吊架杆66A和第二吊架杆66B可能需要完全延伸,使得第一吊架杆66A或第二吊架杆66B中的仅一个保持于吊架杆固持器56内。如上文所描述,在常规吊架杆固持器与常规吊架杆之间通常形成大间隙,从而导致吊架杆组合件的不稳定性。通过独立地约束第一吊架杆66A与第二吊架杆66B的橫向运动,吊架杆固持器56可基本上减少此类不稳定性。

吊架杆固持器56可以具有平行于第一轴线的覆盖第一吊架杆66A和/或第二吊架杆66B的一部分的长度。另外,吊架杆固持器56可以包含各自具有不同长度的不同部分。举例来说,图5C示出吊架杆固持器56的透视图。如图所示,与横跨吊架杆固持器56的长度的对应于第二区段80B的部分88B相比,对应于第一区段80A的部分88A可以具有较短长度。在吊架杆固持器56中包含可变长度部分可以允许沿着吊架杆固持器56的长度形成多个支撑结构。举例来说,部分88A可以用于形成接触且导引第一吊架杆66A的第一区段80A,而部分88B允许将中间壁86形成为接触且导引第一吊架杆66A和第二吊架杆66B两者。另外,可变长度部分的使用还可以减少用以制造吊架杆固持器56的材料量。

吊架杆固持器56可以是单个连续结构,这进一步使得制造容易。应了解,本公开中的吊架杆固持器56不需要如常规吊架杆固持器结构中存在的用于吊架杆组合件200的组装和/或调整的额外结构特征。举例来说,吊架杆固持器56不必是明显可折叠和/或可弯曲的。在另一实例中,吊架杆固持器56不需要包含铰链。在又另一实例中,吊架杆固持器56不需要包含搭扣和/或搭扣锁扣来包围第一吊架杆66A和/或第二吊架杆66B。

如上文所描述,第三区段80C可以用于促进吊架杆固持器56到照明系统的壳体的耦合。在一些实施方案中,吊架杆固持器56可以集成到照明系统的壳体中(例如,吊架杆固持器集成到灯具壳体的金属片框架上)。第三区段80C可以包含用以将吊架杆固持器56机械地耦合到壳体的至少一个耦合机构,所述壳体再次可包含(但不限于)接线盒、罐壳体、托架或灯具框架。可以使用各种类型的耦合机构,包含但不限于螺钉紧固件或铆钉。举例来说,图5C示出吊架杆固持器56具有两个耦合机构90,所述耦合机构在此情况下是用于接收对应螺钉紧固件的螺钉孔。

耦合机构还可以包含螺柱(即,突出杆)。螺柱可以***到照明系统的壳体上的狭槽中,使得螺柱沿着狭槽是可调整的。狭槽可以沿着第二轴线或第三轴线中的至少一个定向。举例来说,如果第一轴线是水平轴线,那么沿着第三轴线定向的狭槽将允许吊架杆组合件200沿着竖直轴线是可调整的。一旦***,螺柱就可以通过另一紧固件(例如,碟形螺钉)从相对侧固定以将吊架杆组合件200沿着壳体上的狭槽固定到所要的位置。

在一些实施方案中,第三区段80C可以伸出远离第一区段80A和第二区段80B以形成吊架杆固持器56的框架58与第二吊架杆66B之间的间隙92。在一些实施方案中,间隙92可以实际上形成于吊架杆固持器56与第一吊架杆66A之间。间隙92可以提供用于容纳耦合机构90的至少一部分的空间。举例来说,间隙90可含有螺钉紧固件的头部,其在第一吊架杆66A和第二吊架杆66B***到吊架杆固持器56的通路82中之前耦合到照明系统的壳体。

可以使用各种金属和塑料来形成吊架杆固持器56,包含但不限于铝、碳钢、不锈钢、聚乙烯或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已知的任何其它材料。取决于用于形成吊架杆固持器56的材料,可以使用各种制造技术进行制造,包含但不限于弯曲薄片以形成框架58的所需横截面形状,或挤压材料通过模具,其中所述模具界定框架58的所需横截面形状。

图5A示出吊架杆组合件200的透视图,其中第一吊架杆66A和第二吊架66B由吊架杆固持器56固持。如图所示,吊架杆固持器56可以独立地固持第一吊架杆66A和第二吊架杆66B。另外,第一吊架杆66A和第二吊架杆66B可以使用互锁结构75A和75B(未示出)进行互锁。如图所示,第一吊架杆66A和第二吊架杆66B可以延伸以横穿支撑结构之间的大间距。部分地由于互锁结构75A和75B而保存了结构稳定性,这防止第一吊架杆66A与第二吊架杆66B之间的间隙造成反冲和坡降。

图5B示出吊架杆组合件200的透视图,其中吊架杆固持器56(可以附接到照明系统的壳体)安置成接近于支撑结构(未示出),使得仅第一吊架杆66A由吊架杆固持器56固持,而第二吊架杆66B完全延伸以覆盖邻近支撑结构之间的间距。如上文所描述,吊架杆固持器56的第一区段80A可以约束第一吊架杆66A与吊架杆固持器56之间的不希望的横向移动。以此方式,吊架杆固持器56可以在吊架杆组合件200的安装和/或调整期间稳定地支撑第一吊架杆66A。

应了解,第一吊架杆66A、第二吊架杆66B和吊架杆固持器56可以包含上文结合杆5和固持器6描述的许多相同特征,例如紧固机构21和安装块19。然而,此处为本发明的实施例的清晰起见省略了这些组件的重复描述。

结论

尽管已经在本文中描述和示出了各种发明实施方式,但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容易想到用于执行功能和/或获得结果和/或本文所述的一个或多个优点的多种其他装置和/或结构,并且此类变化和/或修改中的每个都被认为在本文所述的发明实施方式的范围内。更一般地,本领域技术人员将容易地理解,本文所述的所有参数和配置旨在作为示例性发明特征,并且可以实现本文所述的特定发明实施方式的其他等同形式。因此,应当理解,前述实施方式是作为实例给出的,并且在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的范围内,可以以不同于具体描述和要求保护的方式来实践本发明的实施方式。本公开的发明实施方式针对本文所述的每个单独的特征、系统、制品和/或方法。另外,如果此类特征、系统、制品和/或方法不是相互矛盾的,则两个或更多个此类特征、系统、制品和/或方法的任何组合都包括在本公开的发明范围内。

而且,各种发明概念可以体现为一种或多种方法,已经提供了其实例。作为方法的一部分执行的动作可以用任何合适的方式排序。因此,可以构造其中以与所示顺序不同的顺序执行动作的实施方式,其可以包括同时执行一些动作,即使在说明性实施方式中被示为顺序动作。

本文提及的所有公开案、专利申请案、专利和其它参考文献都以全文引用的方式并入。

应理解,如本文中定义和使用的所有定义都优先于字典定义、以引用的方式并入的文档中的定义和/或定义的术语的普通含义。

如本文在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中所使用的不定冠词“一”除非明确相反指示,否则应理解为意味着“至少一个”。

如本文在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所用,短语“和/或”应理解为意指如此结合的元素中的“任一种或两种”,即,元素在一些情况下结合存在并且在其它情况下分开存在。用“和/或”列出的多种元件应该按照相同方式解释,即,如此结合的元件中的“一种或多种”。除了由“和/或”子句具体指出的元件之外,还可以任选地存在其他元件,无论与具体指出的那些元件相关还是无关。因此,作为非限制性实例,在与开放式语言诸如“包括”结合使用时,对“A和/或B”的引用在一种实施方式中可以仅指A(任选地包括除B之外的元件);在另一种实施方式中,仅指B(任选地包括除A之外的元件);在又一种实施方式中,指A和B两者(任选地包括其他元件)等等。

如本文在本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所用,“或”应理解为具有与如上所定义的“和/或”相同的含义。举例来说,当分离列表中的项目时,“或”或“和/或”应被解释为包含性的,即包括多个或列表元素中的至少一个,但也包括多个或列表元素中的多于一个,以及任选地额外未列出的项目。只有明确相反指示的术语,如“仅仅……中的一个”或“恰好……中的一个”或当在权利要求书时使用时“由……组成”将指的是包括多个元件或元件列表中的恰好一个元件。一般来说,如本文中所用的术语“或”当前面是例如“任一”、“……中的一个”、“仅……中的一个”或“恰好……中的一个”的排他性术语时,仅应解释为指示排他性替代方案(即“一个或另一个但并非两者”)。“基本上由……组成”当在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时,应具有如其在专利法领域中所用的普通含义。

如本文在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所使用的,在提及一个或多个元件的列表时,短语“至少一个”应理解为指选自该元件列表中的任何一个或多个元件的至少一个元件,但不一定包括元件列表中具体列出的每个元件中的至少一个,并且不排除元件列表中的元件的任何组合。此定义还允许除了元素列表内具体识别的短语“至少一个”所指的元素之外的元素可任选地存在,无论其是否与具体识别的那些元素相关。因此,作为非限制性实例,“A和B中的至少一个”(或等效地“A或B中的至少一个”,或等效地“A和/或B中的至少一个”)在一种实施方式中可以指至少一个,任选地包括一个以上的A,不存在B(并且任选地包括除B之外的元件);在另一种实施方式中,指至少一个,任选地包括一个以上的B,不存在A(并且任选地包括除A之外的元件);在又一种实施方式中,指至少一个,任选地包括一个以上的A,以及至少一个,任选地包括一个以上的B(并且任选地包括其他元件)等等。

在权利要求书中以及在上述说明书中,例如“包括”、“包含”、“带有”、“具有”、“含有”、“涉及”、“容纳”、“由……组成”等所有连接词应理解为是开放的,即,意指包含但不限于。如美国专利局专利审查程序手册第2111.03节所述,只有过渡短语“由…组成”和“基本上由…组成”才应分别是封闭的或半封闭的过渡短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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