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方法、支付装置、移动终端及支付终端

文档序号:1521868 发布日期:2020-02-11 浏览:10次 >En<

阅读说明:本技术 支付方法、支付装置、移动终端及支付终端 (Payment method, payment device, mobile terminal and payment terminal ) 是由 杨鑫 于 2019-10-25 设计创作,主要内容包括:本申请适用于通信技术领域,提供了支付方法、支付装置、移动终端及支付终端,所述移动终端和所述支付终端中均设置有紫外光接收模块和紫外光发射模块,所述支付方法包括:在所述紫外光接收模块接收到第一紫外光信号时,获取付款信息,其中,所述第一紫外光信号是以紫外光信号的形式发送的支付请求信息;通过所述紫外光发射模块将第二紫外光信号发送至支付终端,其中,所述第二紫外光信号是以紫外光信号的形式发送的付款信息;通过接收到所述第二紫外光信号的所述支付终端获取支付结果信息;显示所述支付结果信息。通过本申请可提高移动终端在支付过程中的安全性。(The application is suitable for the technical field of communication, and provides a payment method, a payment device, a mobile terminal and a payment terminal, wherein the mobile terminal and the payment terminal are respectively provided with an ultraviolet light receiving module and an ultraviolet light emitting module, and the payment method comprises the following steps: when the ultraviolet light receiving module receives a first ultraviolet light signal, payment information is obtained, wherein the first ultraviolet light signal is payment request information sent in the form of an ultraviolet light signal; sending a second ultraviolet light signal to the payment terminal through the ultraviolet light emitting module, wherein the second ultraviolet light signal is payment information sent in the form of an ultraviolet light signal; obtaining payment result information through the payment terminal receiving the second ultraviolet light signal; and displaying the payment result information. The method and the device can improve the safety of the mobile terminal in the payment process.)

支付方法、支付装置、移动终端及支付终端

技术领域

本申请属于通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支付方法、支付装置、移动终端及支付终端。

背景技术

随着通信技术的迅速发展,手机集成了越来越多的功能,例如在商场或超市可以使用手机完成支付或者确认支付,而替代现金、银行卡或者支票等支付方式。现有技术通常是在手机上显示用于支付的二维码,商家通过扫描枪扫描二维码进行支付操作。然而,现有技术中的二维码保密性较差,支付过程的安全性较低。

发明内容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支付方法、支付装置、移动终端及支付终端,以提高移动终端在支付过程中的安全性。

本申请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支付方法,应用于移动终端,所述移动终端设置有紫外光接收模块和紫外光发射模块,所述支付方法包括:

在所述紫外光接收模块接收到第一紫外光信号时,获取付款信息,其中,所述第一紫外光信号是以紫外光信号的形式发送的支付请求信息;

通过所述紫外光发射模块将第二紫外光信号发送至支付终端,其中,所述第二紫外光信号是以紫外光信号的形式发送的付款信息;

通过接收到所述第二紫外光信号的所述支付终端获取支付结果信息;

显示所述支付结果信息。

本申请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支付方法,应用于支付终端,所述支付终端设置有紫外光接收模块和紫外光发射模块,所述支付方法包括:

获取支付请求信息;

通过所述紫外光发射模块将第一紫外光信号发送至移动终端,其中,所述第一紫外光信号是以紫外光信号的形式发送的支付请求信息;

通过所述紫外光接收模块接收第二紫外光信号,其中,所述第二紫外光信号是所述移动终端接收到所述第一紫外光信号后反馈的;

根据所述第二紫外光信号,获取支付结果信息;

显示所述支付结果信息。

本申请的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种移动终端,所述移动终端设置有紫外光接收模块和紫外光发射模块,所述移动终端包括:

付款信息获取模块,用于在所述紫外光接收模块接收到第一紫外光信号时,获取付款信息,其中,所述第一紫外光信号是以紫外光信号的形式发送的支付请求信息;

付款信息发送模块,用于通过所述紫外光发射模块将第二紫外光信号发送至支付终端,其中,所述第二紫外光信号是以紫外光信号的形式发送的付款信息;

支付结果获取模块,用于通过接收到所述第二紫外光信号的所述支付终端获取支付结果信息;

支付结果显示模块,用于显示所述支付结果信息。

本申请的第四方面提供了一种支付终端,所述支付终端设置有紫外光接收模块和紫外光发射模块,所述支付终端包括:

支付请求获取模块,用于获取支付请求信息;

支付请求发送模块,用于通过所述紫外光发射模块将第一紫外光信号发送至移动终端,其中,所述第一紫外光信号是以紫外光信号的形式发送的支付请求信息;

紫外光信号接收模块,用于通过所述紫外光接收模块接收第二紫外光信号,其中,所述第二紫外光信号是所述移动终端接收到所述第一紫外光信号后反馈的;

支付信息获取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第二紫外光信号,获取支付结果信息;

支付信息显示模块,用于显示所述支付结果信息。

本申请的第五方面提供了一种移动终端,包括存储器、处理器、紫外光接收模块、紫外光发射模块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上述第一方面所述支付方法的步骤。

本申请的第六方面提供了一种支付终端,包括存储器、处理器、紫外光接收模块、紫外光发射模块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上述第一方面所述支付方法的步骤。

本申请的第七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述第一方面所述支付方法的步骤;或者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述第二方面所述支付方法的步骤。

本申请的第八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当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在移动终端上运行时,使得所述移动终端执行如上述第一方面所述支付方法的步骤;或者当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在支付终端上运行时,使得所述支付终端执行如上述第二方面所述支付方法的步骤。

由上可见,本申请在移动终端中设置紫外光接收模块和紫外光发射模块,通过紫外光接收模块和紫外光发射模块可以实现移动终端与支付终端之间的紫外光通信,由于紫外光通信的保密性较好,背景干扰较少,因此通过紫外光通信实现移动终端与支付终端之间的支付交互,可以提高移动终端在支付过程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申请实施例一提供的支付系统的网络架构示意图;

图2是紫外光探测器的结构示例图;

图3是本申请实施例二提供的支付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

图4是本申请实施例三提供的支付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

图5是本申请实施例四提供的移动终端的结构示意图;

图6是本申请实施例五提供的支付终端的结构示意图;

图7是本申请实施例六提供的移动终端的结构示意图;

图8是本申请实施例七提供的支付终端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描述中,为了说明而不是为了限定,提出了诸如特定系统结构、技术之类的具体细节,以便透彻理解本申请实施例。然而,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清楚,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其它实施例中也可以实现本申请。在其它情况中,省略对众所周知的系统、装置、电路以及方法的详细说明,以免不必要的细节妨碍本申请的描述。

应当理解,当在本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中使用时,术语“包括”指示所描述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和/或组件的存在,但并不排除一个或多个其它特征、整体、步骤、操作、元素、组件和/或其集合的存在或添加。

还应当理解的,术语“包括”、“包含”、“具有”及它们的变形都意味着“包括但不限于”,除非是以其他方式另外特别强调。

另外,在本申请说明书和所附权利要求书的描述中,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应理解,本实施例中各步骤的序号的大小并不意味着执行顺序的先后,各过程的执行顺序应以其功能和内在逻辑确定,而不应对本申请实施例的实施过程构成任何限定。

为了说明本申请所述的技术方案,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来进行说明。

参见图1,是本申请实施例一提供的支付系统的网络架构,为了便于说明,仅示出了与本申请实施例相关的部分。

如图1所示,支付系统包括移动终端11和支付终端12。移动终端11可以是指消费者拥有或控制的能够支付消费金额的设备,例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支付终端12是商家拥有或控制的可以执行向消费者收取消费金额等交易要求的设备,例如POS机、需要收银员操作的人工收银机或者消费者可自行操作的自助收银机等。

其中,移动终端11和支付终端12中均设置有紫外光接收模块和紫外光发射模块。紫外光接收模块用于接收紫外光信号;紫外光发射模块用于发射出紫外光信号,例如紫外光源。可选的,紫外光接收模块是紫外光探测器,本申请采用的紫外光探测器是基于有机物体异质结结构的紫外光探测器,如图2所示,该紫外光探测器包括衬底及一次设置在衬底上的栅极、栅极介电层、单分子自组装层、沟道半导体层和电荷传输层,电荷传输层上的部分区域还设置有源电极和漏电极,电荷传输层上的源电极和漏电极之间的沟道区域还设置有体异质结吸光层。本申请的紫外光探测器基于上述特定的分层结构,能充分利用电荷俘获效应(Charge Trapping Effect,CTE),有效分离光生激子并减少其复合几率,保证电荷载流子在沟道中的高效传输,明显提升有机晶体管光电探测器(Organic Phototransistors,OPTs)的光探测灵敏度、响应速度等性能。

可选的,支付系统还包括支付平台13,支付平台13可以是指在交易中执行扣款操作的平台,例如支付宝平台、微信平台,支付平台13可以通过无线方式与移动终端11和支付终端12进行通信连接。

为了提高移动终端在支付过程的安全性,支付终端12通过紫外光发射模块将第一紫外光信号发送给移动终端11,移动终端11通过紫外光接收模块接收到第一紫外光信号时,获取付款信息,并通过紫外光发射模块将第二紫外光信号发送至支付终端12,支付终端12通过紫外光接收模块接收到第二紫外光信号时,根据第二紫外光信号获取支付结果信息。

可选的,移动终端11在紫外光接收模块接收到第一紫外光信号时,获取目标支付应用程序;根据该目标支付应用程序,获取付款信息。

可选的,在紫外光接收模块接收到所述第一紫外光信号之前,移动终端11开启紫外光通信功能。

可选的,移动终端11从存储器中获取目标支付应用程序;或者

移动终端11获取开启紫外光通信功能的支付应用程序,该支付应用程序为目标支付应用程序,其中,在支付应用程序中配置有紫外光通信功能。

可选的,支付终端12通过紫外光发射模块将第三紫外光信号发送至移动终端11,移动终端11通过紫外光接收模块接收第三紫外光信号,根据第三紫外光信号,获取支付结果信息。

可选的,支付终端12根据第二紫外光信号,获取付款信息;将付款信息发送至支付平台13;支付平台13接收到付款信息后,执行扣款操作,并获取支付结果信息,支付平台13可以直接将支付结果信息发送给移动终端11,移动终端11在接收到支付平台13发送的支付结果信息后,显示该支付结果信息;也可以在支付平台13将支付结果信息发送给支付终端12时,支付终端12通过紫外光发射模块将支付结果信息以紫外光信号的形式发送给移动终端11,移动终端11通过紫外光接收模块接收到以紫外光信号的形式发送的支付结果信息后,还原出支付结果信息,并显示支付结果信息。

本申请实施例在移动终端和支付终端中均设置紫外光接收模块和紫外光发射模块,通过紫外光接收模块和紫外光发射模块实现移动终端与支付终端之间的紫外光通信,由于紫外光通信的保密性较好,背景干扰较少,因此通过紫外光通信实现移动终端与支付终端之间的支付交互,可以提高移动终端在支付过程的安全性。

参见图3,是本申请实施例二提供的支付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该支付方法应用于移动终端,移动终端中设置有紫外光接收模块和紫外光发射模块,如图所示该支付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301,在紫外光接收模块接收到第一紫外光信号时,获取付款信息,其中,所述第一紫外光信号是以紫外光信号的形式发送的支付请求信息。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移动终端中的紫外光接收模块和紫外光发射模块可以设置在移动终端的前置传感区域,前置传感区域通常是指移动终端正面放置摄像头、距离传感器、光线传感器等器件的区域。可选的,也可以将紫外光接收模块和紫外光发射模块设置在移动终端的其他区域,在此不做限定。需要说明的是,移动终端中的紫外光接收模块和紫外光发射模块通常是设置在同一区域。

其中,支付请求信息用于指示移动终端进行移动支付或者付款,移动终端在接收到第一紫外光信号之后,可以从第一紫外光信号中还原出第一紫外光信号所包含的信息,在该信息为支付请求信息时,生成用于一次交易的付款信息,即不同次交易,其付款信息不同,付款信息可以是移动终端根据当前时间、支付密码、支付账号、支付平台的标识码等信息按照预设规则组合而成。

可选的,在支付请求信息中可以包括账单,移动终端在接收到包含支付请求信息的第一紫外光信号之后,可以从第一紫外光信号中还原出支付请求信息,获取支付请求信息中的账单,并在移动终端屏幕上显示账单,用户在确定账单无误后,触发生成确认指令,移动终端在接收到确认指令时,再获取付款信息。

可选的,在所述紫外光接收模块接收到所述第一紫外光信号之前,还包括:

开启紫外光通信功能。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可以在移动终端的系统设置选项中配置紫外光通信功能开关按钮,在检测到对开关按钮的开启操作时,确定移动终端开启紫外光通信功能,在检测到对开关按钮的关闭操作时,确定移动终端关闭紫外光通信功能。若移动终端开启紫外光通信功能,则移动终端中的紫外光接收模块可以接收紫外光信号,紫外光发射模块可以发射紫外光信号;若移动终端关闭紫外光通信功能,则移动终端中的紫外光接收模块不接收紫外光信号(即关闭紫外光接收模块),紫外光发射模块不发射紫外光信号(即关闭紫外光发射模块)。

可选的,所述在所述紫外光接收模块接收到第一紫外光信号时,获取付款信息包括:

在所述紫外光接收模块接收到所述第一紫外光信号时,获取目标支付应用程序;

根据所述目标支付应用程序,获取所述付款信息。

其中,目标支付应用程序可以是指用于本次交易的支付应用程序,支付应用程序可以是指具有支付功能的应用程序,例如支付宝、微信等。不同支付应用程序,其对应的付款信息不同。

可选的,所述获取目标支付应用程序包括:

从存储器中获取目标支付应用程序;或者

获取开启紫外光通信功能的支付应用程序,该支付应用程序为所述目标支付应用程序,其中,在支付应用程序中配置有所述紫外光通信功能。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可以在存储器中预先存储用于移动支付的支付应用程序的标识信息,存储器中预先存储的标识信息对应的支付应用程序即为目标支付应用程序,在检测到系统设置选项中的紫外光通信功能开启时,从存储器中获取标识信息,该标识信息对应的支付应用程序为目标支付应用程序;也可以在支付应用程序中配置紫外光通信功能(例如在支付应用程序界面配置紫外光通信功能选项,用户可以通过该紫外光通信功能选项自行选择是否开启紫外光通信功能),获取移动终端所安装的所有支付应用程序中开启紫外光通信功能的支付应用程序,若开启紫外光通信功能的支付应用程序的数量为一个,则确定该支付应用程序即为目标支付应用程序;若开启紫外光通信功能的支付应用程序的数量为至少两个,则获取该至少两个支付应用程序的优先级(可以预先在移动终端中设置移动终端所安装支付应用程序的优先级),确定优先级最高的支付应用程序为目标应用程序。

步骤S302,通过紫外光发射模块将第二紫外光信号发送至支付终端,其中,所述第二紫外光信号是以紫外光信号的形式发送的付款信息。

步骤S303,通过接收到所述第二紫外光信号的所述支付终端获取支付结果信息。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移动终端可以通过紫外光发射模块将包含付款信息的第二紫外光信号发送至支付终端,支付终端通过紫外光接收模块接收到第二紫外光信号之后,可以从第二紫外光信号中还原出付款信息,将付款信息发送至相应的支付平台,支付平台可以根据付款信息进行扣款操作,并获取扣款操作的结果,该扣款操作的结果即为支付结果信息,支付结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成功、支付失败等。

可选的,所述通过接收到所述第二紫外光信号的所述支付终端获取支付结果信息包括:

通过所述紫外光接收模块接收第三紫外光信号,其中,所述第三紫外光信号是所述支付终端以紫外光信号的形式发送的所述支付结果信息;

根据所述第三紫外光信号,获取所述支付结果信息;或者

从支付平台中获取所述支付结果信息,其中,所述支付平台中的所述支付结果信息是所述支付平台接收到所述支付终端发送的所述付款信息后,根据所述付款信息反馈的。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支付平台获取支付结果信息之后,可以将支付结果信息发送至支付终端,支付终端可以在自身屏幕上显示支付结果信息,便于收银员查看本次交易是否支付成功。支付平台可以将支付结果信息直接发送给移动终端;也可以通过支付终端将支付结果信息发送给移动终端,例如支付终端通过紫外光发射模块将支付结果信息以紫外光信号的形式发送给移动终端,移动终端在接收到该紫外光信号后,可以从该紫外光信号中还原出支付结果信息,可以在移动终端不联网的情况下获取支付结果信息。

步骤S304,显示所述支付结果信息。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移动终端可以在屏幕上显示支付结果信息,例如在屏幕上以弹窗的形式悬浮显示支付结果信息。

本申请实施例在移动终端中设置紫外光接收模块和紫外光发射模块,通过紫外光接收模块和紫外光发射模块可以实现移动终端与支付终端之间的紫外光通信,相比于红外光通信,紫外光通信可避免对目标进行光学上的捕获、跟踪和对战,具有较好的保密性,且背景干扰较少,因此通过紫外光通信实现移动终端与支付终端之间的支付交互,可以提高移动终端在支付过程的安全性。另外紫外光通信在移动终端与支付终端的支付过程中,并不需要消费者操作移动终端显示付款码,简化了支付过程,提高了支付效率。

参见图4,是本申请实施例三提供的支付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该支付方法应用于支付终端,该支付终端设置有紫外光接收模块和紫外光发射模块,如图所示该支付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401,获取支付请求信息。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可以将支付终端中的紫外光接收模块和紫外光发射模块设置在支付终端背面的某一区域,便于消费者将移动终端中紫外光接收模块和紫外光发射模块所在区域与支付终端中紫外光接收模块和紫外光发射模块所在区域进行对准,提高紫外光通信的准确性。可选的,也可以将支付终端中的紫外光接收模块和紫外光发射模块设置在支付终端正面的某一区域,收银员可以手持消费者的移动终端,将移动终端中紫外光接收模块和紫外光发射模块所在区域与自助收银机中紫外光接收模块和紫外光发射模块所在区域进行对准。对于自助收银机,通常将紫外光接收模块和紫外光发射模块设置在自助收银机正面,消费者可自行将移动终端中紫外光接收模块和紫外光发射模块所在区域与自助收银机中紫外光接收模块和紫外光发射模块所在区域进行对准。需要说明的是,支付终端中的紫外光接收模块和紫外光发射模块通常是设置在同一区域。

步骤S402,通过紫外光发射模块将第一紫外光信号发送至移动终端,其中,所述第一紫外光信号是以紫外光信号的形式发送的支付请求信息。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在支付终端屏幕上显示有消费者的购买账单,在确定该账单无误后,可以触发生成支付请求信息,并将该支付请求信息以紫外光信号的形式发送给移动终端,该支付请求信息用于指示移动终端进行移动支付或者付款。

步骤S403,通过紫外光接收模块接收第二紫外光信号,其中,所述第二紫外光信号是所述移动终端接收到所述第一紫外光信号后反馈的。

步骤S404,根据所述第二紫外光信号,获取支付结果信息。

步骤S405,显示所述支付结果信息。

其中,第二紫外光信号包含付款信息。

可选的,所述根据所述第二紫外光信号,获取支付结果信息包括:

根据所述第二紫外光信号,获取付款信息;

将所述付款信息发送至支付平台;

获取支付结果信息,所述支付结果信息是所述支付平台接收到所述付款信息后反馈的。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支付终端通过紫外光接收模块接收到第二紫外光信号之后,可以从第二紫外光信号中还原出付款信息,将付款信息发送至相应的支付平台,支付平台可以根据付款信息进行扣款操作,并获取扣款操作的结果,该扣款操作的结果即为支付结果信息,支付结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成功、支付失败等。

可选的,在获取支付结果信息之后,还包括:

通过所述紫外光发射模块将第三紫外光信号发送至所述移动终端,其中,所述第三紫外光信号是以紫外光信号的形式发送的所述支付结果信息。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支付终端在从支付平台获取到支付结果信息时,可以在支付终端屏幕上显示该支付结果信息,并将支付结果信息以紫外光信号的形式发送至移动终端,从而实现在移动终端不联网的情况下完成移动终端。

本申请实施例在支付终端中设置紫外光接收模块和紫外光发射模块,通过紫外光接收模块和紫外光发射模块可以实现移动终端与支付终端之间的紫外光通信,相比于红外光通信,紫外光通信可避免对目标进行光学上的捕获、跟踪和对战,具有较好的保密性,且背景干扰较少,因此通过紫外光通信实现移动终端与支付终端之间的支付交互,可以提高支付终端在支付过程的安全性。

参见图5,是本申请实施例四提供的移动终端的示意图,为了便于说明,仅示出了与本申请实施例相关的部分。

所述移动终端设置有紫外光接收模块和紫外光发射模块;

所述移动终端包括:

付款信息获取模块51,用于在所述紫外光接收模块接收到第一紫外光信号时,获取付款信息,其中,所述第一紫外光信号是以紫外光信号的形式发送的支付请求信息;

付款信息发送模块52,用于通过所述紫外光发射模块将第二紫外光信号发送至支付终端,其中,所述第二紫外光信号是以紫外光信号的形式发送的付款信息;

支付结果获取模块53,用于通过接收到所述第二紫外光信号的所述支付终端获取支付结果信息;

支付结果显示模块54,用于显示所述支付结果信息。

可选的,所述付款信息获取模块51包括:

目标获取单元,用于在所述紫外光接收模块接收到所述第一紫外光信号时,获取目标支付应用程序;

信息获取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目标支付应用程序,获取所述付款信息。

可选的,所述目标获取单元具体用于:

从存储器中获取目标支付应用程序;或者

获取开启紫外光通信功能的支付应用程序,该支付应用程序为所述目标支付应用程序,其中,在支付应用程序中配置有所述紫外光通信功能。

可选的,所述支付结果获取模块53包括:

信号接收单元,用于通过所述紫外光接收模块接收第三紫外光信号,其中,所述第三紫外光信号是所述支付终端以紫外光信号的形式发送的所述支付结果信息;

第一获取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第三紫外光信号,获取所述支付结果信息;或者

第二获取单元,用于从支付平台中获取所述支付结果信息,其中,所述支付平台中的所述支付结果信息是所述支付平台接收到所述支付终端发送的所述付款信息后,根据所述付款信息反馈的。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移动终端可以应用在前述方法实施例二中,详情参见上述方法实施例二的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参见图6,是本申请实施例五提供的支付终端的示意图,为了便于说明,仅示出了与本申请实施例相关的部分。

所述支付终端设置有紫外光接收模块和紫外光发射模块;

所述支付终端包括:

支付请求获取模块61,用于获取支付请求信息;

支付请求发送模块62,用于通过所述紫外光发射模块将第一紫外光信号发送至移动终端,其中,所述第一紫外光信号是以紫外光信号的形式发送的支付请求信息;

紫外光信号接收模块63,用于通过所述紫外光接收模块接收第二紫外光信号,其中,所述第二紫外光信号是所述移动终端接收到所述第一紫外光信号后反馈的;

支付信息获取模块64,用于根据所述第二紫外光信号,获取支付结果信息;

支付信息显示模块65,用于显示所述支付结果信息。

可选的,所述支付信息获取模块64包括:

付款获取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第二紫外光信号,获取付款信息;

信息发送单元,用于将所述付款信息发送至支付平台;

信息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支付结果信息,所述支付结果信息是所述支付平台接收到所述付款信息后反馈的。

可选的,所述支付终端还包括:

紫外光信号发送模块66,用于通过所述紫外光发射模块将第三紫外光信号发送至所述移动终端,其中,所述第三紫外光信号是以紫外光信号的形式发送的所述支付结果信息。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支付终端可以应用在前述方法实施例三中,详情参见上述方法实施例三的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图7是本申请实施例六提供的移动终端的示意图。如图所示的该移动终端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701(图中仅示出一个);一个或多个输入设备702(图中仅示出一个),一个或多个输出设备703(图中仅示出一个)和存储器704。上述输入设备702包括紫外光接收模块,上述输出设备703包括紫外光发射模块。上述处理器701、输入设备702、输出设备703和存储器704通过总线705连接。存储器704用于存储指令,处理器701用于执行存储器704存储的指令。其中:

所述处理器701,用于在所述紫外光接收模块接收到第一紫外光信号时,获取付款信息,其中,所述第一紫外光信号是以紫外光信号的形式发送的支付请求信息;通过所述紫外光发射模块将第二紫外光信号发送至支付终端,其中,所述第二紫外光信号是以紫外光信号的形式发送的付款信息;通过接收到所述第二紫外光信号的所述支付终端获取支付结果信息;显示所述支付结果信息。

可选的,所述处理器701具体用于:

在所述紫外光接收模块接收到所述第一紫外光信号时,获取目标支付应用程序;

根据所述目标支付应用程序,获取所述付款信息。

可选的,所述处理器701具体用于:

从存储器中获取目标支付应用程序;或者

获取开启紫外光通信功能的支付应用程序,该支付应用程序为所述目标支付应用程序,其中,在支付应用程序中配置有所述紫外光通信功能。

可选的,所述处理器701具体用于:

通过所述紫外光接收模块接收第三紫外光信号,其中,所述第三紫外光信号是所述支付终端以紫外光信号的形式发送的所述支付结果信息;

根据所述第三紫外光信号,获取所述支付结果信息;或者

从支付平台中获取所述支付结果信息,其中,所述支付平台中的所述支付结果信息是所述支付平台接收到所述支付终端发送的所述付款信息后,根据所述付款信息反馈的。

应当理解,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处理器701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CentralProcessing Unit,CPU),该处理器还可以是其他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Signal Processor,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现成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 Gate 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

输入设备702可以包括触控板、指纹采传感器(用于采集用户的指纹信息和指纹的方向信息)、麦克风、数据接收接口、紫外光接收模块等。输出设备703可以包括显示器(LCD等)、扬声器、数据发送接口、紫外光发射模块等。

该存储器704可以包括只读存储器和随机存取存储器,并向处理器701提供指令和数据。存储器704的一部分还可以包括非易失性随机存取存储器。例如,存储器704还可以存储设备类型的信息。

具体实现中,本申请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处理器701、输入设备702、输出设备703和存储器704可执行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支付方法的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实现方式,也可执行实施例四所述移动终端中所描述的实现方式,在此不再赘述。

图8是本申请实施例七提供的支付终端的示意图。如图所示的该支付终端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801(图中仅示出一个);一个或多个输入设备802(图中仅示出一个),一个或多个输出设备803(图中仅示出一个)和存储器804。上述输入设备802包括紫外光接收模块,上述输出设备803包括紫外光发射模块。上述处理器801、输入设备802、输出设备803和存储器804通过总线805连接。存储器804用于存储指令,处理器801用于执行存储器804存储的指令。其中:

所述处理器801,用于获取支付请求信息;通过所述紫外光发射模块将第一紫外光信号发送至移动终端,其中,所述第一紫外光信号是以紫外光信号的形式发送的支付请求信息;通过所述紫外光接收模块接收第二紫外光信号,其中,所述第二紫外光信号是所述移动终端接收到所述第一紫外光信号后反馈的;

根据所述第二紫外光信号,获取支付结果信息。

可选的,所述处理器801具体用于:

根据所述第二紫外光信号,获取付款信息;

将所述付款信息发送至支付平台;

获取支付结果信息,所述支付结果信息是所述支付平台接收到所述付款信息后反馈的。

可选的,所述处理器801还用于:

通过所述紫外光发射模块将第三紫外光信号发送至所述移动终端,其中,所述第三紫外光信号是以紫外光信号的形式发送的所述支付结果信息。

应当理解,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所述处理器801可以是CPU,该处理器还可以是其他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SP、专用集成电路ASIC、现成可编程门阵列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

输入设备802可以包括触控板、麦克风、数据接收接口、紫外光接收模块等。输出设备803可以包括显示器(LCD等)、扬声器、数据发送接口、紫外光发射模块等。

该存储器804可以包括只读存储器和随机存取存储器,并向处理器801提供指令和数据。存储器804的一部分还可以包括非易失性随机存取存储器。例如,存储器804还可以存储设备类型的信息。

具体实现中,本申请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处理器801、输入设备802、输出设备803和存储器804可执行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支付方法的实施例中所描述的实现方式,也可执行实施例五所述支付终端中所描述的实现方式,在此不再赘述。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了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仅以上述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而将上述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单元、模块完成,即将所述装置的内部结构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单元或模块,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模块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另外,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具体名称也只是为了便于相互区分,并不用于限制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上述系统中单元、模块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在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或记载的部分,可以参见其它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单元及算法步骤,能够以电子硬件、或者计算机软件和电子硬件的结合来实现。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还是软件方式来执行,取决于技术方案的特定应用和设计约束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申请的范围。

在本申请所提供的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移动终端/支付终端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移动终端/支付终端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模块或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讯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讯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另外,在本申请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

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可实现上述实施例二所述支付方法的步骤;或者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可实现上述实施例三所述支付方法的步骤。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当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在移动终端上运行时,使得所述移动终端执行时实现可实现上述实施例二所述支付方法的步骤;或者当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在支付终端上运行时,使得所述支付终端执行时实现可实现上述实施例三所述支付方法的步骤。

所述集成的模块/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申请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也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计算机程序可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该计算机程序在被处理器执行时,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的步骤。其中,所述计算机程序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可以为源代码形式、对象代码形式、可执行文件或某些中间形式等。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包括:能够携带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的任何实体或装置、记录介质、U盘、移动硬盘、磁碟、光盘、计算机存储器、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电载波信号、电信信号以及软件分发介质等。需要说明的是,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包含的内容可以根据司法管辖区内立法和专利实践的要求进行适当的增减,例如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根据立法和专利实践,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电载波信号和电信信号。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申请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申请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申请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包含在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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