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仲裁和诉讼用的电子数据存证客户端、公证端及系统

文档序号:1963966 发布日期:2021-12-14 浏览:25次 >En<

阅读说明:本技术 网络仲裁和诉讼用的电子数据存证客户端、公证端及系统 (Electronic data evidence storing client, notarization client and system for network arbitration and litigation ) 是由 杨凌潇 彭建文 李元俊 严莉 张建峰 于 2021-09-27 设计创作,主要内容包括: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网络仲裁和诉讼用的电子数据存证客户端、公证端及系统,客户端包括从信息系统中获取待存证电子数据的哈希值及存储路径的消息接收模;从消息接收模块中获取并存储哈希值及存储路径,同时将哈希值传输至公证端以及响应案件申请模块生成的查询指令,根据存储路径从信息系统中获取相应的第一电子数据,并将第一电子数据传输至案件申请模块的存证模块;根据用户的仲裁和诉讼申请生成查询指令及将第一电子数据传输至审理端的案件申请模块。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网络仲裁和诉讼用的电子数据存证客户端、公证端及系统,可以提升审理机构判断电子数据的效率,提高审理机构对电子数据的采信率以及快速认定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The invention discloses an electronic data evidence storing client, a notarization client and a system for network arbitration and litigation, wherein the client comprises a message receiving module for acquiring a hash value and a storage path of electronic data to be stored from an information system; acquiring and storing a hash value and a storage path from a message receiving module, transmitting the hash value to a notarization end, responding to a query instruction generated by a case application module, acquiring corresponding first electronic data from an information system according to the storage path, and transmitting the first electronic data to a case application module storage module; and generating a query instruction according to the arbitration of the user and the litigation application and transmitting the first electronic data to a case application module of the auditor. The invention aims to provide an electronic data storage client, a notarization client and a system for network arbitration and litigation, which can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a justice authority in judging electronic data, improve the credit collecting rate of the justice authority on the electronic data and quickly determine the authenticity and integrity of the electronic data.)

网络仲裁和诉讼用的电子数据存证客户端、公证端及系统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计算机信息安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网络仲裁和诉讼用的电子数据存证客户端、公证端及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互联网业务的快速发展,各类信息系统在业务环节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操作记录、电子合同、交易流水等电子数据,这些电子数据是用户在业务环节进行了操作的证据。因为电子数据存在易篡改、难存储等问题,仲裁委和法院等审理机构一般难以快速地判定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基于上述问题,现有的解决方案为:

将信息系统业务环节中产生的电子数据完整地发送到现场存证设备,现场存证设备计算待存证数据的哈希值,并将计算出来的哈希值发送到第三方存证系统。在举证环节,电子数据作为证据,需要将电子数据复刻到U盘、光盘等硬件存储介质中,提交给审理机构。由第三方存证系统的运营机构对存证的电子数据开具盖章的纸质证明文件,向审理机构证明电子数据的完整性。

现有方案存在的问题为:

(1)各类信息系统将电子数据发送到现场存储设备中存储,电子数据在本机构和现场存储设备中重复存储,造成存储成本和管理成本很高;

(2)在存证环节,现场存证设备可获得电子数据原件。在存证验证环节,需要将电子数据交给第三方存证系统。现场存证设备和第三方存证系统将掌握此部分电子信息,存在一定的信息泄露风险;

(3)电子数据在证据提交环节和存证证明环节,需要采用硬件介质或者纸质等方式传递,造成流程复杂、效率低下。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网络仲裁和诉讼用的电子数据存证客户端、公证端及系统,可以提升审理机构判断电子数据的效率,提高审理机构对电子数据的采信率以及快速认定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本发明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实现:

在本申请中的一个方面中,本申请提供了一种网络仲裁和诉讼用的电子数据存证客户端,包括消息接收模块、存证模块以及案件申请模块;

所述消息接收模块,用于从信息系统中获取待存证电子数据的哈希值、存储路径及查询码标识;

所述存证模块,用于从所述消息接收模块中获取并存储所述哈希值、存储路径及查询码标识,同时将所述哈希值传输至公证端,并存储由所述公证端反馈的存证流水号和公证端机构代码;

还用于响应所述案件申请模块生成的查询指令,根据所述查询码标识和所述存储路径从所述信息系统中获取第一电子数据、第一存证流水号和第一公证端机构代码,并将所述第一电子数据、所述第一存证流水号和所述第一公证端机构代码传输至所述案件申请模块;

所述案件申请模块,用于根据用户输入的仲裁和诉讼申请生成所述查询指令;还用于将所述第一电子数据、所述第一存证流水号以及所述第一公证端机构代码传输至审理端;

其中,所述第一电子数据为根据所述存储路径从所述信息系统中获取的电子数据;所述第一存证流水号为所述第一电子数据的哈希值在公证端的存证流水号;所述第一公证端机构代码为存储所述第一电子数据的哈希值的公证端机构代码。

优选地,所述存证模块还用于计算所述第一电子数据的哈希值,在计算的所述第一电子数据的哈希值与存储在所述存证模块中的所述第一电子数据的哈希值相同时,将所述第一电子数据、所述第一存证流水号以及所述第一公证端机构代码传输至所述案件申请模块。

优选地,所述存证模块还用于在从所述消息接收模块中获取到所述待存证电子数据的哈希值时,对所述哈希值进行加密。

优选地,所述案件申请模块还用于用户完善相应的诉讼材料信息,并将所述诉讼材料信息传输至所述审理机构。

优选地,所述案件申请模块还用于接收审理端反馈的仲裁和诉讼进度。

在本申请中的第二个方面中,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网络仲裁和诉讼用的电子数据存证公证端,包括接收模块、生成模块、存储模块以及检索模块;

所述接收模块,用于接收客户端传输的待存证电子数据的哈希值,以及审理端传输的第一存证流水号;

所述生成模块,用于对接收的每一个所述哈希值生成对应的存证流水号,并将所述存证流水号与所述哈希值进行绑定,得到各个所述存证流水号与各个所述哈希值的对应关系;

所述存储模块,用于存储所述哈希值、所述存证流水号以及所述对应关系;

所述检索模块,用于根据所述审理端传输的所述第一存证流水号,以及所述存储模块中存储的所述对应关系,从所述存储模块中获取相应的所述哈希值,并将所述哈希值传输至审理端。

优选地,还包括加密模块,所述加密模块用于对所述接收模块接收的所述哈希值进行加密。

在本申请中的第三个方面中,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网络仲裁和诉讼用的电子数据存证审理端,包括发送模块、接收模块、计算模块以及对比模块;

所述接收模块,用于接收客户端传输的仲裁诉讼信息,其中,所述仲裁诉讼信息包括第一存证流水号、第一公证端运营机构代码、第一电子数据以及诉讼材料信息;以及公证端根据所述第一存证流水号反馈的哈希值;

所述发送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第一公证端运营机构代码向对应的所述公证端发送所述第一存证流水号;

所述计算模块,用于计算所述第一电子数据的哈希值;

所述对比模块,用于将计算的所述第一电子数据的哈希值与所述公证端传输的所述哈希值进行对比,若对比一致,则认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待存证电子数据未被篡改。

优选地,还包反馈模块,所述反馈模块用于向客户端反馈仲裁和诉讼进度。

在本申请中的第四个方面中,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网络仲裁和诉讼用的电子数据存证系统,包括客户端、公证端以及审理端;

所述客户端,存储有待存证电子数据的哈希值、存储路径、查询码标识以及与所述哈希值对应的存证流水号和公证端机构代码;

所述公证端,存储有待存证电子数据的哈希值;

所述审理端,用于在客户端发起仲裁和诉讼申请时,判断信息系统中的电子数据有无更改;

所述客户端接收仲裁和诉讼申请时,所述客户端根据所述仲裁和诉讼申请从所述信息系统中获取对应的第一电子数据,并将所述第一电子数据、对应的第一存证流水号以及第一公证端机构代码发送至所述审理端;所述审理端根据所述第一存证流水号和所述第一公证端机构代码从对应的公证端获取相应的哈希值,并计算所述第一电子数据的哈希值,在计算的所述第一电子数据的哈希值与从所述公证端获取的哈希值一致时,则认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第一电子数据未被篡改。

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如下的优点和有益效果:

1、在电子数据存证过程中,信息系统向客户端上传电子数据的哈希值和存储路径,在客户端向公证端提交存证数据时,提交的是电子数据哈希值,因此在电子数据存证过程中,公证端不能接触电子数据原件,能有效电子数据的泄露;

2、在电子数据存证校验环节中,电子数据通过客户端直接上传到审理端,公证端不能获取到电子数据原件,能有效电子数据的泄露;

3、通过使用电子数据的哈希值和存储路径进行存证的方式,可以有效避免电子数据的重复存储,减少存储成本;

4、通过客户端,将审理端和公证端进行对接,实现将电子数据快速提交到审理端;同时在向审理端提交仲裁和诉讼申请时,支持补充材料,能达到审理端的仲裁和诉讼申请要求;

5、支持客户端与审理端对接,获取诉讼的案件进度情况,如待受理、受理、审理、结案等。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实施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并不构成对本发明实施例的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发明存证系统的数据走向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下面结合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方式及其说明仅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作为对本发明的限定。

实施例1

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网络仲裁和诉讼用的电子数据存证客户端,包括消息接收模块、存证模块以及案件申请模块;

消息接收模块,用于从信息系统中获取待存证电子数据的哈希值及存储路径;

在业务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电子数据通常分散存储在各个信息系统中,各个信息系统将操作记录、电子合同以及交易流水等电子数据做哈希计算,得到相应的哈希值;同时信息系统将计算得到的哈希值以及对应电子数据在信息系统中的存储路径一并发送到消息接收模块,更为具体地是:

电子数据产生于用户登录、实名认证或者合同签署等不同的时间阶段,在每个时间阶段结束后,信息系统将电子数据的哈希值和存储路径发送到消息接收模块,以保证电子数据存证的及时性。其中,本实施例在具体实施时,为了便于后续在信息系统中对每一笔存证数据进行查找,信息系统还为每一笔存证数据添加了一个查询码标识,查询码标识可以为每笔存证数据的交易流水号、用户名称以及证件号码等数据的任意组合,例如,查询码标识设置为证件号码,则在后续查找过程中,通过输入证件号码可以从信息系统中调取所有的与该证件号码有关的存证数据;当查询码标识设置为交易流水号时,通过输入该交易流水号便能准确的得到该存证数据。

进一步地,在本实施例中,为了便于标识每一笔存证数据中对应数字的具体含义,信息系统还对传输的存证数据进行了传输格式的配置。配置顺序包括数据顺序、影像文件标识以及查询码标识,这三部分内容以####作为分隔符,即${电子数据存储路径}####${电子数据哈希值}####${查询码标识},每一部分以&&作为分隔符,用以定义多个数据、多个影像文件标识以及多个查询码。

格式如:

NAME_HASH&&NUMBER_HASH&&PHONE_HASH&&CONTRACT_HASH####NAME_PATH&&NUMBER_PATH&&PHONE_PATH&&CONTRACT_PATH&&####NUMBER。

电子数据的哈希值标识为“*_HASH”,如NUMBER_HASH代表用户证件号码的哈希值,电子数据在信息系统存储系统的存储路径标识为“*_PATH”,如NUMBER_PATH代表用户证件号码在信息系统的存储路径;NUMBER作为查询码,支持通过用户证件号码对存证数据进行查询。

存证模块,用于从消息接收模块中获取并存储哈希值、相应的存储路径及查询码标识,同时将哈希值传输至公证端,并存储由公证端反馈的存证流水号和公证端机构代码;其中,存证模块可以实时去读取消息接收模块中是否存在哈希值及相应的存储路径,也可以间隔一定时间周期去读取消息接收模块中是否存在哈希值及相应的存储路径,在本实施例中,为了减少处理器的工作量,减少无效读取进程的次数(即,消息接收模块中不存在哈希值及相应的存储路径),存证模块中设置了定时任务,定时到消息接收模块轮询,获取待存证的电子数据哈希值和存储路径;

还用于响应案件申请模块生成的查询指令,根据查询码标识和存储路径从信息系统中获取第一电子数据、第一存证流水号和第一公证端机构代码,并将第一电子数据、第一存证流水号和第一公证端机构代码传输至案件申请模块;

案件申请模块,用于根据用户输入的仲裁和诉讼申请生成查询指令;还用于将第一电子数据、第一存证流水号以及第一公证端机构代码传输至审理端;

其中,所述第一电子数据为根据所述存储路径从所述信息系统中获取的电子数据;所述第一存证流水号为所述第一电子数据的哈希值在公证端的存证流水号;所述第一公证端机构代码为存储所述第一电子数据的哈希值的公证端机构代码。

具体地,当客户需要网络仲裁和诉讼时,点击仲裁和诉讼申请,弹出可编辑页面,在页面中输入查询码标识,例如证件号码,存证模块基于该证件号码获取与该证件有关的所有数据,客户依据需要选择相应的存证数据,存证模块基于客户选择的存证数据,获取该存证数据的存储路径,基于该存储路径从信息系统中获取相应的第一电子数据以及基于该存证数据在存证模块中获取第一存证流水号和第一公证端机构代码,并将第一电子数据、第一存证流水号和第一公证端机构代码传输至案件申请模块,案件申请模块将这些数据传输至审理端。

相较于现有技术,使用本申请的方案时,在电子数据的存证过程中,信息系统向客户端上传的是电子数据的哈希值和存储路径,因此可有效解决因电子数据重复存储,造成的存储成本高的问题;同时在客户端向公证端提交存证数据时,提交的是电子数据的哈希值,因此在电子数据存证过程中,公证端不能接触到电子数据原件,能有效防止电子数据的泄露;除此之外,在电子数据存证校验环节中,电子数据也是直接通过客户端上传到审理端,公证端不能获取到电子数据原件,能有效防止电子数据的泄露。

进一步地,为了加快操作流程以及减少不必要的工作量,在本实施例中,存证模块还用于计算第一电子数据的哈希值,在计算的第一电子数据的哈希值与存储在存证模块中的第一电子数据的哈希值相同时,则认为信息系统中的电子数据未被篡改,存在模块将第一电子数据传输至案件申请模块;在计算的第一电子数据的哈希值与存储在存证模块中的第一电子数据的哈希值不相同时,则认为信息系统中的电子数据已被篡改,再将该电子数据传输至审理段则完全没有必要,不仅浪费时间还增加了无效工作量。

进一步地,为了保证存证模块中的哈希值的真实有效性,避免被别有用心的人恶易更改,本实施中的存证模块还用于在从消息接收模块中获取到待存证电子数据的哈希值时,对哈希值进行加密。

进一步地,考虑到客户不知道在网络仲裁和诉讼过程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或单次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在本实施例中,案件申请模块还可以用于根据审理端反馈的信息完善相应的诉讼材料信息,并将诉讼材料信息传输至审理机构。

进一步地,为了便于让客户清楚的了解网络仲裁和诉讼的进度,案件申请模块还用于接收审理端反馈的仲裁和诉讼进度。

实施例2

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网络仲裁和诉讼用的电子数据存证公证端,包括接收模块、生成模块、存储模块以及检索模块;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客户端传输的待存证电子数据的哈希值,以及审理端传输的第一存证流水号;

生成模块,用于对接收的每一个哈希值生成对应的存证流水号,并将存证流水号与哈希值进行绑定,得到各个存证流水号与各个哈希值的对应关系;

存储模块,用于存储哈希值、存证流水号以及对应关系;

检索模块,用于根据审理端传输的第一存证流水号,以及存储模块中存储的对应关系,从存储模块中获取相应的哈希值,并将哈希值传输至审理端。

在本申请文件中,公证端仅存储用于验证电子数据有无被篡改的哈希值,并不存储原始的电子数据,可有效降低电子数据的泄密风险。

进一步地,为了保证存储模块中存储的哈希值的真实有效性,避免被别有用心的人恶易更改,本实施例中的公证端还设置有于对接收模块接收的哈希值进行加密的加密模块。

实施例3

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网络仲裁和诉讼用的电子数据存证审理端,包括发送模块、接收模块、计算模块以及对比模块;

接收模块,用于接收客户端传输的仲裁诉讼信息,其中,仲裁诉讼信息包括第一存证流水号、第一公证端运营机构代码、第一电子数据以及诉讼材料信息;以及公证端根据第一存证流水号反馈的哈希值;

发送模块,用于根据第一公证端运营机构代码向对应的公证端发送第一存证流水号;

计算模块,用于计算第一电子数据的哈希值;

对比模块,用于将计算的第一电子数据的哈希值与公证端传输的哈希值进行对比,若对比一致,则认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待存证电子数据未被篡改。

在本申请中,由于审理端直接从客户端获取电子数据,因此可以确保电子数据不会被泄密;同时,又从公证端获取电子数据的哈希值,可以确保从客户端获取的电子数据未被篡改,有效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地,为了便于让用户清楚的了解网络仲裁和诉讼的进度,本实施例中的公证端还设置有反馈模块,用于向客户端反馈仲裁和诉讼进度。

实施例4

本实施例在实施例1-实施例3的基础上提供了一种网络仲裁和诉讼用的电子数据存证系统,如图1所示,存证系统包括实施例1所提及的客户端、实施例2所提及的公证端以及实施例3所提及的审理端;

客户端,存储有待存证电子数据的哈希值、存储路径、查询码标识以及与哈希值对应的存证流水号和公证端机构代码;

公证端,存储有待存证电子数据的哈希值;

审理端,用于在客户端发起仲裁和诉讼申请时,判断信息系统中的电子数据有无更改;

当用户在客户端触发仲裁和诉讼申请时,客户端根据仲裁和诉讼申请从信息系统中获取对应的第一电子数据,并将第一电子数据、对应的第一存证流水号以及第一公证端机构代码发送至审理端;审理端根据第一公证端机构代码将第一存证流水号发送到对应的公证端,从对应的公证端获取相应的哈希值,并计算第一电子数据的哈希值,在计算的第一电子数据的哈希值与从公证端获取的哈希值一致时,则认为信息系统中存储的第一电子数据未被篡改。

由于电子数据存在易篡改的问题,仲裁委和法院等审理机构一般难以快速地判定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基于此,现有的解决方案是:将信息系统业务环节中产生的电子数据完整地发送到现场存证设备,现场存证设备计算待存证数据的哈希值,并将计算出来的哈希值发送到第三方存证系统。在举证环节,电子数据作为证据,需要将电子数据复刻到U盘、光盘等硬件存储介质中,提交给审理机构。由第三方存证系统的运营机构对存证的电子数据开具盖章的纸质证明文件,向审理机构证明电子数据的完整性。存在的问题是:(1)各类信息系统将电子数据发送到现场存储设备中存储,电子数据在本机构和现场存储设备中重复存储,造成存储成本和管理成本很高;(2)在存证环节,现场存证设备可获得电子数据原件。在存证验证环节,需要将电子数据交给第三方存证系统。现场存证设备和第三方存证系统将掌握此部分电子信息,存在一定的信息泄露风险;(3)电子数据在证据提交环节和存证证明环节,需要采用硬件介质或者纸质等方式传递,造成流程复杂、效率低下。为了改变上述方案的缺陷,在本申请中,提供了一种网络仲裁和诉讼用的电子数据存证系统,在电子数据存证过程中,信息系统向客户端上传电子数据的哈希值和存储路径;在客户端向公证端提交存证数据时,提交的是电子数据哈希值,因此在电子数据存证过程中,公证端不能接触电子数据原件,能有效防止电子数据的泄露;另外,由于电子数据仅保存在信息系统中,可有效解决存储难度和降低存储成本;除此之外,在电子数据存证校验环节中,电子数据通过客户端直接上传到审理端,公证端不能获取到电子数据原件,能有效防止电子数据的泄露。

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理解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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