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数据权益保护方法及系统

文档序号:168992 发布日期:2021-10-29 浏览:27次 >En<

阅读说明:本技术 一种数据权益保护方法及系统 (Data rights and interests protection method and system ) 是由 李浩浩 李慎国 贺亮 赵丽丽 解彦 于 2021-09-24 设计创作,主要内容包括:本申请公开了一种数据权益保护方法及系统,包括:获取数据权益所有者提交的数据材料的基本信息;基于获取的所述数据材料的基本信息生成对应的数据材料入链请求;向区块链底链发送生成的数据材料入链请求,以使所述区块链底链对所述数据材料入链请求进行共识存证。数据权益所有者将自有数据的数据材料的基本信息完成上链操作,可自主完成对自有数据的管理,自主完成对数据材料的基本信息、明细进行自主定义,进一步保护数据权益所有方的数据权利。(The application discloses a method and a system for protecting data rights and interests, which comprise the following steps: acquiring basic information of data materials submitted by a data rights owner; generating a corresponding data material chaining request based on the acquired basic information of the data material; and sending the generated data material chain entering request to a block chain bottom chain so that the block chain bottom chain performs consensus and verification on the data material chain entering request. The data rights owner completes the uplink operation of the basic information of the data material of the own data, can autonomously complete the management of the own data, autonomously complete the autonomous definition of the basic information and the details of the data material, and further protect the data rights of the data rights owner.)

一种数据权益保护方法及系统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数据安全的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数据权益保护方法及系统。

背景技术

数字化时代,数据作为数字经济的关键要素、生产资料和基础资源已经被各行业广泛认可,各地政府、各行各业都强烈地需求数据共享。随着各机构部门所掌握的数据越来越多,所需要的数据范围也越来越广,在风险可控、权责明晰的基础上,行使与保护好数据权益成为了用户非常迫切的需求。

目前,数据权益所有者将自有数据交给大数据平台,由大数据中心统一公布到外界,并对外开放数据的调取使用服务,在中心化情况下,权利方一方面拥有哪些权利及权利的范围限制没有机制去保障,容易出现越权或侵权,另一方面权利方作为数据权益主体无法对数据内容进行背书,并将其作为可靠来源的数据。

发明内容

本申请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数据权益保护方法及系统,为解决现有技术中没有机制保障数据权益人的权益不被侵犯且无法对数据内容进行背书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根据一些实施例,本申请提供了一种数据权益保护方法,包括:获取数据权益所有者提交的数据材料的基本信息;基于获取的所述数据材料的基本信息生成对应的数据材料入链请求,其中,包括根据获取数据材料的基本信息配置数据材料字段信息以及数据材料参数信息,得到数据材料配置信息;根据所述数据材料配置信息生成对应的数据材料入链请求;向区块链底链发送生成的数据材料入链请求,以使所述区块链底链对所述数据材料入链请求进行共识存证。

优选的是,获取数据权益所有者提交的数据材料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下述之一:获取数据的数据材料编码、数据材料名称以及数据抓取器。

优选的是,在根据获取数据材料的基本信息配置数据材料字段信息以及数据材料参数信息,得到数据材料配置信息之前还包括:对获取的所述数据材料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对;当所述数据材料的基本信息核对无误时,则配置数据材料字段信息以及数据材料参数信息以得到数据材料配置信息。

优选的是,对获取的所述数据材料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对具体包括:核对获取的所述数据材料的基本信息是否获取了数据的数据材料编码、数据材料名称以及数据抓取器中;若是,则配置数据材料字段信息以及数据材料参数信息。

优选的是,向区块链底链发送生成的数据材料入链请求,以使所述区块链底链对所述数据材料入链请求进行共识存证包括:将生成的所述数据材料入链请求发送至第一联盟链进行第一共识投票,以使所述区块链底链根据所述第一共识投票的结果判断所述数据材料入链请求是否通过。

优选的是,还包括:通过哈希算法将数据材料配置信息生成的数字签名存储到区块链网络的共识账本中。

优选的是,超过第一设定阈值的所述第一联盟链的成员认同数据材料入链请求的结果时,所述第一共识投票的结果为通过。

优选的是,当第一共识投票的结果为通过时,在区块链网络中广播数据材料的入链通知。

根据另一些实施例,本申请提供了一种数据权益保护系统,包括,数据权益共识管理端,用于获取数据材料配置信息,生成数据材料入链请求并发送区块链底链;其中,包括根据获取数据材料的基本信息配置数据材料字段信息以及数据材料参数信息,得到数据材料配置信息;根据所述数据材料配置信息生成对应的数据材料入链请求;

区块链底链,用于对数据材料入链请求进行验证、共识存证,并将验证通过的数据材料配置信息请求进行上链处理。

本公开的实施例至少具有以下优点:数据权益所有者将自有数据的数据材料配置信息完成上链操作,同时该上链操作是“无第三方干预的、自主可控的的数据权益管理”,数据权益所有者可自主完成对自有数据的管理,自主完成对数据材料的基本信息、明细进行自主定义,进一步保护数据权益所有方的数据权利。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或传统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申请一实施例中一种数据权益保护方法的流程图;

图2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数据权益保护系统的示意性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目前,在中心化情况下,一方面拥有哪些权利及权利的范围限制没有机制去保障,容易出现越权或侵权,另一方面权利方作为数据权益主体无法对数据内容进行背书,并将其作为可靠来源的数据。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申请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数据权益保护方法,包括:获取数据权益所有者提交的数据材料的基本信息;基于获取的所述数据材料的基本信息生成对应的数据材料入链请求;向区块链底链发送生成的数据材料入链请求,以使所述区块链底链对所述数据材料入链请求进行共识存证。

为使本申请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申请的各实施例进行详细的阐述。然而,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本申请各实施例中,为了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本申请而提出了许多技术细节。但是,即使没有这些技术细节和基于以下各实施例的种种变化和修改,也可以实现本申请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以下各个实施例的划分是为了描述方便,不应对本申请的具体实现方式构成任何限定,各个实施例在不矛盾的前提下可以相互结合,相互引用。

图1是本申请一实施例中一种数据权益保护方法的的流程图,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数据权益保护方法作进一步详细说明,具体步骤如下:

如图1所示, 步骤S101,获取数据材料配置信息。

详细的可包括,区块链是包含多个区块的集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新型应用模式,区块链本质上是一个共享数据库,数据相关信息存储在区块链的区块中。在实际应用中,数据经处理和挖掘后被转换成一种数据产品,其蕴含巨大的商业价值,从而也具备了财产权益的属性,因此,需要对数据权益进行管理。

在一个例子中,数据权益所有者将自有数据的数据材料的基本信息发布至数据权益共识管理端,其中数据材料的基本信息包括数据的数据材料编码、数据材料名称以及数据抓取器。数据权益所有者在发布自有数据权益的时候可以选择发布类型,比如数据调取、数据核验、数据计算、数据查询、数据下沉等。

数据权益共识管理端根据数据权益所有者发布的数据材料的基本信息进行识别,当数据权益共识管理端获取数据材料的基本信息满足要求后,数据权益共识管理端根据获取数据材料的基本信息配置数据材料字段信息以及数据材料参数信息以得到数据材料配置信息。在该步骤中,各联盟成员均可将属于自有数据的数据材料的基本信息发布至数据权益共识管理端。

步骤S102,对获取的所述数据材料的基本信息进行核对。

在本实施例中,需要说明的是,数据权益所有者在发布自有数据的数据材料的基本信息时,可能会由于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在发布数据材料的基本信息时可能会遗忘数据材料编码、数据材料名称以及数据抓取器中的一种或者多种,当该基本信息不完整时,数据权益共识管理端可能就会无法根据提供的基本信息配置数据材料字段信息以及数据材料参数信息等。

因此当数据权益共识管理端获取到数据权益所有者提交的数据材料基本信息时,需要对该基本信息进行核对,其中主要核对获取的所述数据材料的基本信息是否同时获取了数据的数据材料编码、数据材料名称以及数据抓取器,若所述数据材料的基本信息核对无误时,则执行步骤S103。

若所述数据材料的基本信息核对出现缺少信息时,则会生成获取数据材料配置信息失败的通知,并向管理人员发送异常警报或者向数据权益所有者发出补充信息提示,并放弃执行后续步骤。

在其他实施例中,数据权益共识管理端还会对数据权益所有者的身份信息进行验证,验证身份信息是否真实,若是,则进入步骤S103,若否,则向数据权益所有者发送核对身份信息失败通知并放弃执行后续步骤。

步骤S103,根据获取的所述数据材料配置信息生成新数据材料入链请求。

在本实施例中,需要说明的是,数据权益共识管理端基于数据权益所有者提交的满足要求的数据材料配置信息生成数据材料入链请求,其中所述数据材料入链请求包括数据材料配置信息、发布数据材料入链的机构信息、数据材料入链时间,将生成的数据材料请求发送至区块链底链中。

步骤S104,将数据材料入链请求发送到区块链中请求进行上链处理。

详细的可包括,数据权益共识管理端将生成的数据材料入链请求发送至区块链底链中,区块链底链对该数据材料入链请求进行共识存证。具体的,将数据材料入链请求发送至第一联盟链进行第一共识投票,超过第一设定阈值的第一联盟链的成员认同该数据材料入链请求结果时,第一共识投票的结果为通过。其中第一设定阈值可选为第一联盟链成员总数的一半以上,第一共识投票通过,则进入步骤S105。第一共识投票未通过,会驳回数据材料入链请求,并向数据材料链路请求机构发送通知,通知“联盟成员共识不通过”,请重新发起数据材料入链请求。

相关技术中,共识存证包括如下步骤a.联盟节点在区块链底链中发起交易;b.联盟成员集体对上述交易结果进行共识,当一定范围内的成员节点的交易结果是一致的,则认为这个交易结果是有效的;c.把交易结果记账到账本中。共识存证是实现去中心化的必要步骤,共识代表交易或审核的结果是联盟成员共同做出的,所有联盟成员共同对交易或审核的结果负责和背书,存证是将联盟成员共识的结果记录下来的技术手段,这个技术手段需要保证交易及共识结果的来源是合法有效的,并且这个结果在保存后不能被篡改,共识存证是保证审核结果真实有效的技术基础。

S105,将所述数据材料配置信息生成的数字签名存储到区块链网络的共识账本中。

具体的为,在区块链下各联盟成员集体对数据材料入链请求进行共识,当一定范围内的成员节点的交易结果是一致的也即共识通过时,则认为这个交易结果是有效的,通过哈希算法将数据材料配置信息生成的数字签名存储到区块链网络的共识账本中。联盟成员共同对交易或审核的结果负责和背书,共识存证可以保证交易及共识结果的来源是有效的,并且这个结果在保存后不能被篡改,同时通过区块链共识机制完成对提供的数据鉴权,并使用区块链的追溯能力保障数据使用过程中联盟成员的权益如:所有权、使用权、传播权等不被侵犯,做到不失权、不侵权、不越权。

在其他实施例中,当各联盟成员达成共识时,还在区块链网络中广播新数据材料的入链通知,由此,数据权益使用方接收到数据材料入链通知后即可从链上查询新入链的数据材料,并调用数据材料到业务场景中。

其中具体的查询操作包括数据权益使用方在发起数据使用场景维护时,该场景需要调用哪些数据材料,可以进行查询检索,然后选中相关数据材料,即发起场景数据材料关联。

通过上述S101- S105的步骤,数据权益所有者将自有数据的数据材料配置信息完成上链操作,同时该上链操作是“无第三方干预的、自主可控的数据权益管理”,数据权益所有者可自主完成对自有数据的管理,自主完成对数据材料的基本信息、明细进行自主定义,进一步保护数据权益所有方的数据权利,由数据权益所有者对自己的数据进行管理,决定数据的使用范围,不用中心化的管理平台也可以实现对数据权益的有效控制。通过区块链智能合约完成数据授权,可保障数据权益所有者对自有数据的扩散和回收,以及数据权益使用者的数据权益使用范围和限制,即数据可用于哪些业务场景;另一方面当产生一对一的数据权益或责任纠纷时,联盟成员在区块链环境下的共识结果信息可作为厘清纠纷的法律依据,明确越权行为是数据所有者还是数据使用方,由此可以确保权益数据可以合法有序的被传播及发现、数据权益行使过程可有序进行、数据权益纠纷可有效被制止。

图2示出了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数据权益保护系统的示意性框图。如图2所示,该系统,包括:

数据权益共识管理端1,用于获取数据材料配置信息,生成数据材料入链请求并发送区块链底链2;其中,包括根据获取数据材料的基本信息配置数据材料字段信息以及数据材料参数信息,得到数据材料配置信息;根据所述数据材料配置信息生成对应的数据材料入链请求。

区块链底链2,用于对数据材料入链请求进行验证、共识存证,并将验证通过的新数据材料配置信息请求进行上链处理。

区块链底链2包括:数据目录管理智能合约单元21,用于对请求上链的数据材料进行管理核对;监管智能合约单元22,用于对数据目录管理智能合约单元21是否正常运行进行管理核对。

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数据权益共识管理端获取数据权益所有者发布的数据材料配置信息,并对该信息进行核对,满足要求后生成数据材料入链请求并发送至区块链底链。通过区块链保障联盟成员的数据权益,并在共识机制的鉴权下完成数据权益行使,做到不失权、不侵权、不越权。

应当理解的是,本申请的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仅仅用于示例性说明或解释本申请的原理,而不构成对本申请的限制。因此,在不偏离本申请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之内。此外,本申请所附权利要求旨在涵盖落入所附权利要求范围和边界、或者这种范围和边界的等同形式内的全部变化和修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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