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结算方式的确定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

文档序号:1743497 发布日期:2019-11-26 浏览:22次 >En<

阅读说明:本技术 病案结算方式的确定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 (The determination method, apparatus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of medical record clearing form ) 是由 陈朝阳 于 2019-08-30 设计创作,主要内容包括: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病案结算方式的确定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该方法包括:获取至少两个待处理病案的病案相关信息;基于病案相关信息,确定各待处理病案所对应的至少一个病案类型;基于至少两个待处理病案分别对应的至少一个病案类型以及预设的各病案类型的优先级信息,并基于预设的病案类型与结算方式的对应关系,确定至少两个待处理病案的结算方式。本申请提供的方案是基于病案相关信息确定待处理病案的病案类型,并根据病案类型的优先级信息以及病案类型与结算方式的对应关系来确定待处理病案的结算方式,通过对待处理病案所对应的各病案类型进行综合判断,能够保证确定出结算方式的合理性,满足实际的使用需要。(The embodiment of the present application provides the determination method, apparatus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of a kind of medical record clearing form.This method comprises: obtaining the medical record relevant information of at least two medical records to be processed;Based on medical record relevant information, at least one medical record type corresponding to each medical record to be processed is determined;Precedence information based at least one corresponding medical record type of at least two medical records to be processed and preset each medical record type, and the corresponding relationship based on preset medical record type and clearing form, determine the clearing form of at least two medical records to be processed.Scheme provided by the present application is that the medical record type of medical record to be processed is determined based on medical record relevant information, and the clearing form of medical record to be processed is determined according to the precedence information of medical record type and the corresponding relationship of medical record type and clearing form, by carrying out comprehensive descision to each medical record type corresponding to medical record to be processed, the reasonability that can guarantee to determine clearing form meets and actual uses needs.)

病案结算方式的确定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医疗数据处理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本申请涉及一种病案结算方式的确定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 Related Groups,DRG),是专门用于医疗预付款制度的疾病分类方法,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手术、疾病严重程度,合并症与并发症及转归等因素将病案分入数百个诊断相关组,然后给予医院定额预付款。

目前,医保机构在基于DRG对病案进行结算时,如果病案能够被归入DRG分组,就会对该病案采用DRG结算,但实际上该病案可能更适于采用其他的结算方式,因此,现有技术中在确定病案的结算方式时可能存在不合理之处,无法满足实际的使用需要。

发明内容

本申请的目的旨在至少能解决上述的技术缺陷之一。本申请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第一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病案结算方式的确定方法,该方法包括:

获取至少两个待处理病案的病案相关信息;

基于病案相关信息,确定各待处理病案所对应的至少一个病案类型;

基于至少两个待处理病案分别对应的至少一个病案类型以及预设的各病案类型的优先级信息,并基于预设的病案类型与结算方式的对应关系,确定至少两个待处理病案的结算方式。

第二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病案结算方式的确定装置,该装置包括:

信息获取模块,用于获取至少两个待处理病案的病案相关信息;

病案类型确定模块,用于基于病案相关信息,确定各待处理病案所对应的至少一个病案类型;

结算方式确定模块,用于基于至少两个待处理病案分别对应的至少一个病案类型以及预设的各病案类型的优先级信息,并基于预设的病案类型与结算方式的对应关系,确定至少两个待处理病案的结算方式。

第三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

存储器,用于存储操作指令;

处理器,用于通过调用操作指令,执行如本申请的第一方面所示的方法。

第四方面,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本申请的第一方面所示的方法。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带来的有益效果是: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方案,基于待处理病案的病案相关信息,确定出待处理病案对应的至少一个病案类型,基于病案类型的优先级信息以及病案类型与结算方式的对应关系,确定出待处理病案的结算方式。本方案是基于病案相关信息确定待处理病案的病案类型,并根据病案类型的优先级信息以及病案类型与结算方式的对应关系来确定待处理病案的结算方式,通过对待处理病案所对应的各病案类型进行综合判断,能够保证确定出结算方式的合理性,满足实际的使用需要。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本申请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

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病案结算方式的确定的流程示意图;

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软件交互界面的示意图;

图3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病案结算方式的确定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申请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申请,而不能解释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本技术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除非特意声明,这里使用的单数形式“一”、“一个”、“所述”和“该”也可包括复数形式。应该进一步理解的是,本申请的说明书中使用的措辞“包括”是指存在所述特征、整数、步骤、操作、元件和/或组件,但是并不排除存在或添加一个或多个其他特征、整数、步骤、操作、元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应该理解,当我们称元件被“连接”或“耦接”到另一元件时,它可以直接连接或耦接到其他元件,或者也可以存在中间元件。此外,这里使用的“连接”或“耦接”可以包括无线连接或无线耦接。这里使用的措辞“和/或”包括一个或更多个相关联的列出项的全部或任一单元和全部组合。

下面以具体地实施例对本申请的技术方案以及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如何解决上述技术问题进行详细说明。下面这几个具体的实施例可以相互结合,对于相同或相似的概念或过程可能在某些实施例中不再赘述。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申请的实施例进行描述。

图1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病案结算方式的确定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如图1所示,该方法主要可以包括:

步骤S110:获取至少两个待处理病案的病案相关信息。

步骤S120:基于病案相关信息,确定各待处理病案所对应的至少一个病案类型。

本申请实施例中,病案是指按规范记录病人疾病表现和诊疗情况的档案,病案相关信息可以为病案中病人的不同数据维度的病案数据,作为一个示例,病案相关信息可以包括病案首页的DRG分组相关信息(如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手术、疾病严重程度,合并症与并发症及转归等),或者病案的结算单内的结算信息等。

基于病案相关信息可以确定病案所对应的病案类型。例如,病案相关信息包括DRG分组相关信息时,基于DRG分组相关信息可以确定该待处理病案所对应的病案类型是否为DRG病案。又例如,病案相关信息包括病案的结算单内的结算信息时,基于病案结算单内的结算信息,可以确定该待处理病案所对应的病案类型是否为单病种病案。

本申请实施例中,可以基于待处理病案的不同数据维度的病案相关信息,分别确定待处理病案对应的病案类型,待处理病案可以对应有多个病案类型。例如,一个待处理病案的病案相关信息包括DRG分组相关信息以及病案的结算单内的结算信息,基于DRG分组相关信息确定该待处理病案对应的病案类型为DRG病案,同时基于结算单内的结算信息,确定该待处理病案对应的病案类型为单病种病案。这时可以确定出该待处理病案对应的病案类型包括DRG病案以及单病种病案。

步骤S130:基于至少两个待处理病案分别对应的至少一个病案类型以及预设的各病案类型的优先级信息,并基于预设的病案类型与结算方式的对应关系,确定至少两个待处理病案的结算方式。

本申请实施例中,可以预建立病案类型与结算方式的对应关系,当确定出的待处理病案对应有一个病案类型时,可以将该病案类型对应的结算方式确定为该待处理病案的结算方式。

本申请实施例中,各病案类型可以预配置有优先级信息,当确定出的待处理病案对应有至少两个病案类型时,可以将确定出的至少两个病案类型中优先级最高的病案类型对应的结算方式,确定为待处理病案的结算方式。在确定待处理病案的结算方式时,对待处理病案所对应的各病案类型进行综合判断,使得确定出的结算方式合理,避免仅将DRG病案这一病案类型作为判断依据导致确定出不合理的结算方式。

现有技术中,如果待处理病案对应的病案类型包括DRG病案,则会将该待处理病案的结算方式确定为DRG病案对应的结算方式,不会考虑待处理病案是否还对应有其他的病案类型,这可能会导致确定出的该结算方式不合理。

例如,待处理病案对应的病案类型包括DRG病案以及单病种病案时,按照DRG病案对应的结算方式与按照单病种病案对应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时,医保机构支付的医疗费用可能并不相同。按照现有的方式进行结算时,可能会按照DRG病案对应的结算方式对该待处理病案进行结算,但实际上该待处理病案可能按照单病种病案对应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更为合理。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方法,基于待处理病案的病案相关信息,确定出待处理病案对应的至少一个病案类型,基于病案类型的优先级信息以及病案类型与结算方式的对应关系,确定出待处理病案的结算方式。本方案是基于病案相关信息确定待处理病案的病案类型,并根据病案类型的优先级信息以及病案类型与结算方式的对应关系来确定待处理病案的结算方式,通过对待处理病案所对应的各病案类型进行综合判断,能够保证确定出结算方式的合理性,满足实际的使用需要。

本申请实施例的一种可选方式中,病案类型包括异常病案、DRG病案以及单病种病案中的至少两项,单病种病案的优先级高于异常病案,异常病案的优先级高于DRG病案;

基于至少两个待处理病案分别对应的至少一个病案类型以及预设的各病案类型的优先级信息,并基于预设的病案类型与结算方式的关联关系,确定至少两个待处理病案的结算方式,包括:

将至少两个待处理病案中所对应优先级最高的病案类型包括为优先级最高的单病种病案的待处理病案确定为第一病案,并将与单病种病案对应的结算方式确定为第一病案的结算方式,将至少两个待处理病案中除第一病案之外的病案确定为第二病案;

将第二病案中所对应优先级最高的病案类型包括为优先级最高的异常病案的待处理第二病案确定为第三病案,并将与异常病案对应的结算方式确定为第三病案的结算方式,将第二病案中除第三病案之外的病案确定为第四病案。

本申请实施例中,病案类型可以包括异常病案、DRG病案以及单病种病案中的至少两项,在实际使用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三中病案类型中进行选择,三种病案类型的优先级由高到低依次为:单病种病案、异常病案以及DRG病案。

由于单病种病案的优先级最高,在确定上述的至少两个待处理病案的结算方式时,可以先确定出所对应的病案类型包括单病种病案的第一病案,并可以确定第一病案的结算方式为与单病种病案对应的结算方式。

在将第一病案确定出后,将上述的至少两个待处理病案中除第一病案之外的病案确定为第二病案,各第二病案所对应的病案类型包括异常病案以及DRG病案。由于异常病案的优先级高于DRG病案,可以确定出第二病案中所对应的病案类型包括异常病案的第三病案,并将第三病案的结算方式为与异常病案对应的结算方式。

在将第三病案确定出后,将第二病案中除第三病案之外的病案确定为第四病案。各第四病案所对应的病案类型为DRG病案。

本申请实施例的一种可选方式中,单病种对应的结算方式为单病种结算,异常病案对应的结算方式为按诊疗项目结算,DRG病案对应的结算方式为DRG结算。

在实际使用中,单病种对应的结算方式为单病种结算,异常病案对应的结算方式为按诊疗项目结算。

单病种是一种单一的、不会产生并发症的疾病。常见的有非化脓性阑尾炎,胆囊炎,胆结石,剖腹产等。单病种结算为按照病案所属的单病种,支付对应的固定费用。

本申请实施例的一种可选方式中,确定第四病案后,上述方法还包括:

确定第四病案中是否包括属于以下任一项的病案:

住院超过六十天的病案;

死亡病案;

转院病案;

将第四病案中属于住院超过六十天的病案确定为第五病案,并确定第五病案的结算方式为按诊疗项目结算;

将第四病案中属于死亡病案或者转院病案的病案确定为第六病案,将第六病案中医疗总费用低于预设值的病案确定为第七病案,并确定第七病案的结算方式为按诊疗项目结算;

将第四病案中除第五病案以及第七病案之外的病案确定为第八病案。

本申请实施例中,在确定出所对应的病案类型为DRG病案的第四病案后,如果将第四病案的结算方式确定为DRG结算仍会存在不合理之处。由于DRG结算是根据待处理病案归入的DRG分组,支付相应的固定费用,第四病案中可能存在住院超过六十天的病案、死亡病案或者转院病案,这可能会使得实际的诊疗费用相较于DRG结算时支付的固定费用过高或过低,导致结算不合理。

具体而言,对于住院超过六十天的病案,由于病人住院的天数较长,实际产生的诊疗费用可能会远高于DRG结算时支付的固定费用;对于死亡病案,病人可能在经过很少的治疗后死亡,实际产生的诊疗费用远低于DRG结算时支付的固定费用;对于转院病案,病人可能在治疗过程中转院,实际产生的诊疗费用远低于DRG结算时支付的固定费用。对于上述情况,采用按诊疗项目结算的结算方式更为合理。

为保证采用DRG结算的合理性,在确定出第四病案后,可以将第四病案中属于住院超过六十天的病案确定为第五病案,并确定第五病案的结算方式为按诊疗项目结算。

由于死亡病案或转院病案中,可能会出现产生医疗总费用远低于DRG结算时支付的固定费用,可以将病案的医疗总费用与预设值进行比较,将低于预设值的病案的结算方式确定为按诊疗项目结算。在实际使用中,预设值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设置,可以设定为DRG结算时支付的固定费用的预定比例。例如,可以设定为DRG结算时支付的固定费用的50%。

具体而言,可以将第四病案中属于死亡病案或者转院病案的病案确定为第六病案,将第六病案中医疗总费用低于预设值的病案确定为第七病案,并确定第七病案的结算方式为按诊疗项目结算。

将第四病案中除第五病案以及第七病案之外的病案确定为第八病案,即在将上述第四病案中可能会导致出现DRG结算不合理情况的病案筛除后得到第八病案。

本申请实施例的一种可选方式中,确定为第八病案后,上述方法还包括:

将第八病案中医疗总费用高于或低于预设费用内的病案确定为第九病案,将第九病案中的第十病案的结算方式确定为按诊疗项目结算,将第八病案中除第十病案外的病案的结算方式确定为DRG结算;

第十病案包括以下任一项:

按照医疗总费用由高到低的顺序,医疗总费用高于预设费用的第九病案中前第一预设占比的病案,以及按照医疗总费用由低到高的顺序,医疗总费用低于预设费用的第九病案中前第二预设占比的病案;

第九病案中医疗总费用高于预设费用的第一预设比例的病案,以及第九病案中医疗总费用低于预设费用的第二预设比例的病案。

本申请实施例中,对于确定出的第八病案中医疗总费用远高于预设费用或远低于预设费用的病案,如果将其结算方式确定为DRG结算并支付固定费用,则会影响结算的合理性,因此可以选择将第八病案中医疗总费用远高于预设费用或远低于预设费用的病案的结算方式确定为按诊疗项目结算。

在实际使用中,可以采用多种方式来确定出第八病案中医疗总费用远高于预设费用或远低于预设费用的病案。例如:

方式一:将医疗总费用高于预设费用的第九病案,按照由医疗总费用由高到低进行降序排列,取出排序中前第一预设占比的病案;将医疗总费用低于预设费用的第九病案按照由医疗总费用由低到高进行升序排列,取出排序中前第二预设占比的病案。

例如,医疗总费用高于预设费用的第九病案有301例,将这301例病案按照由医疗总费用由高到低进行降序排列,第一预设占比为%5,取出301例中排序前%5的病案,301乘以%5等于15.05,在实际使用中可以进行向下取整,取出排序中前15例病案。

医疗总费用低于预设费用的第九病案有400例,将这400例病案按照由医疗总费用由低到高进行升序排列,第二预设占比为%6,取出400例中排序前%6的病案,即取出排序中前24例病案。

方案二:

取出第九病案中医疗总费用高于预设费用的第一预设比例的病案;取出第九病案中医疗总费用低于预设费用的第二预设比例的病案。

例如,第一预设比例为110%,取出医疗总费用高于预设费用的110%的病案。第二预设比例为70%,取出医疗总费用低于预设费用的70%的病案

第一预设占比与第二预设占比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配置。第一预设比例与第二预设比例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配置。在实际使用中,预设的费用可以为DRG结算时支付的固定费用。预设费用可以根据各待处理病案所归入的DRG分组对应的固定费用分别设定。

本申请实施例中,可以将第九病案中的第十病案(即通过方式一或者方式二取出的病案)的结算方式确定为按诊疗项目结算,将第八病案中除第十病案外的病案的结算方式确定为DRG结算。

本申请实施例的一种可选方式中,异常病案包括质控未通过病案、未入DRG分组的病案以及不在DRG结算范围内病案三个子类;

获取至少两个待处理病案的病案相关信息,包括:

获取至少两个待处理病案的病案中DRG分组相关信息;

基于病案相关信息,确定各待处理病案所对应的至少一个病案类型,包括:

当待处理病案的DRG分组相关信息不完整时,则确定待处理病案对应的病案类型的子类为质控未通过病案;

当待处理病案的DRG分组相关信息完整,且基于待处理病案的DRG分组相关信息确定待处理病案不能归入DRG分组时,则确定待处理病案对应的病案类型的子类为未入DRG分组病案;

当待处理病案的DRG分组相关信息完整、待处理病案被归入DRG分组,且确定待处理病案所归入的DRG分组不属于预设的可结算DRG分组内,则确定待处理病案对应的病案类型的子类为不在DRG结算范围内的病案;

当待处理病案的DRG分组相关信息完整、待处理病案被归入DRG分组,且确定待处理病案所归入的DRG分组属于预设的可结算DRG分组内时,则确定待处理病案对应的病案类型为DRG病案。

本申请实施例中,异常病案可以为无法进行DRG结算的病案,可以包括质控未通过病案、未入DRG分组的病案以及不在DRG结算范围内病案三个子类。

在实际使用中,可以通过获取病案中DRG分组相关信息,来确定待处理病案所对应的病案类型的子类是否为上述三个子类,或者待处理病案所对应的病案类型是否为DRG病案。

待处理病案的DRG分组相关信息不完整,例如,信息漏填、信息填写不规范等,可能造成无法确定待处理病案是否为DRG病案,可以将其对应的病案类型的子类确定为质控未通过病案。

待处理病案的DRG分组相关信息完整时,将待处理病案的DRG分组相关信息输入DRG分组器,可以得到待处理病案的是否能被归入DRG分组,将不能归入DRG分组的待处理病案对应的病案类型的子类为未入DRG分组病案。

对于能够被归入DRG分组的待处理病案,确定对应的DRG分组是否属于预设的可结算DRG分组,将不属于预设的可结算DRG分组的待处理病案的对应的病案类型的子类确定为不在DRG结算范围内的病案,将属于预设的可结算DRG分组的待处理病案的对应的病案类型确定为DRG病案。

本申请实施例的一种可选方式中,确定可结算DRG分组的方式,包括:

获取待处理病案所对应医院的医院信息;

确定与医院信息对应的可结算DRG分组。

本申请实施例中,医院信息可以包括医院的等级、医院所在地等,不同的医院可以分配有可结算DRG分组、DRG结算费率等。基于医院信息可以确定对应医院的可结算DRG分组。

本申请实施例的一种可选方式中,获取至少两个待处理病案的病案相关信息,包括:

获取至少两个待处理病案的结算单内的结算信息;

基于病案相关信息,确定各待处理病案所对应的至少一个病案类型,包括:

确定待处理病案的结算信息是否为单病种结算信息,若为单病种结算信息,则确定待处理病案对应的病案类型为单病种病案。

本申请实施例中,单病种病案可以根据病案的结算信息来确定,若待处理病案的结算信息为单病种结算信息,则可以确定处理病案对应的病案类型为单病种病案。

作为一种实现方式,用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方法中的一些步骤进行配置。实际使用中可以提供如图2中所示的软件交互界面,以使用户能够通过对交互界面的操作来实现对上述方法中步骤的配置。

如图2所示,“结算医院范围”可以为依据各医院的医院信息(如医院等级)对医院划分的医院分组,对各医院分组内的结算方式的确定步骤分别进行了配置,可以在交互界面中提供与各医院分组对应的结算医院范围供用户选择。

“系统内置规则”相当于异常病案的三种子类,该项已预设置,不由用户进行配置。

“正常病例”相当于上述的第八病案,“上限病例”与“下限病例”为上述的第十病案,第八病案中除第十病案外的病案的结算方式为DRG结算,第十病案的结算方式为“按项目结算”(即按诊疗项目结算),“计算方法”一栏可以提供不同计算方法供用户选择,其中“占比法”相当于上述的方式一,“专属法”相当于上述的方式二。

“参考字段”一栏的“支付标准”即为DRG结算时支付的固定费用。“TOP”一栏后的具体数值可以由用户输入,该数值相当于上述的第一预设比例或第二预设比例,此处预配置第一预设比例与第二预设比例相同。“百分比值”一栏后的具体数值可以由用户输入,该数值相当于上述的第一预设占比或第二预设占比,此处为预配置第一预设占比与第二预设占比相同,具体数值可由用户进行配置。

“可配置规则”为可以由用户进行配置的病案类型或者属于需要筛查出的病案种类。其中,用户可以点选“单病种病例”后的虚拟按钮,这时病案类型中则包括单病种病案;如果“单病种病例”后的虚拟按钮未被点选,这时病案类型中则不包括单病种病案。

用户可以点选“住院超过60天”后的虚拟按钮,那么在确定待处理病案的结算方式时,会将第四病案中属于住院超过六十天的病案确定为第五病案,相应的第五病案结算方式为按诊疗项目结算;如果“住院超过60天”后的虚拟按钮未被点选,那么在确定待处理病案的结算方式时,则不会在第四病案中确定第五病案。

用户可以点选“死亡病例”以及“转院病例”后的虚拟按钮,并且在点选“死亡病例”以及“转院病例”后的虚拟按钮之后,还可以进一步的选择“全部按项目结算”、“部分按项目结算”,如选择“部分按项目结算”还可以由用户设定“医疗总费用不足支付标准”一栏后的数值,该数值相当于上述的预设值与病案的医疗总费用的比值。

具体而言,如果用户点选“死亡病例”后的虚拟按钮,并进一步选择了“全部按项目结算”,那么在确定待处理病案的结算方式时,会将第四病案中属于死亡病案的病案筛出,并确定其结算方式为按诊疗项目结算。用户点选“死亡病例”后的虚拟按钮,进一步选择了“部分项目结算”,并且设定了“医疗总费用不足支付标准”一栏后的数值,那么在确定待处理病案的结算方式时,将第四病案中属于死亡病案的病案筛出后,会将筛出的死亡病案中医疗总费用不足预设值的病案的结算方式确定为按诊疗项目结算。

如果用户点选“转院病例”后的虚拟按钮,并进一步选择了“全部按项目结算”,那么在确定待处理病案的结算方式时,会将第四病案中属于转院病案的病案筛出,并确定其结算方式为按诊疗项目结算。用户点选“转院病例”后的虚拟按钮,进一步选择了“部分项目结算”,并且设定了“医疗总费用不足支付标准”一栏后的数值,那么在确定待处理病案的结算方式时,将第四病案中属于转院病案的病案筛出后,会将筛出的转院病案中医疗总费用不足预设值的病案的结算方式确定为按诊疗项目结算。

如果用户未点选“死亡病例”或者“转院病例”后的虚拟按钮,那么在确定待处理病案的结算方式时,则不会将第四病案中属于死亡病案或者转院病案的病案筛出。

基于与图1中所示的方法相同的原理,图3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病案结算方式的确定装置的结构示意图,如图3所示,该病案结算方式的确定装置20可以包括:

信息获取模块210,用于获取至少两个待处理病案的病案相关信息;

病案类型确定模块220,用于基于病案相关信息,确定各待处理病案所对应的至少一个病案类型;

结算方式确定模块230,用于基于至少两个待处理病案分别对应的至少一个病案类型以及预设的各病案类型的优先级信息,并基于预设的病案类型与结算方式的对应关系,确定至少两个待处理病案的结算方式。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装置,基于待处理病案的病案相关信息,确定出待处理病案对应的至少一个病案类型,基于病案类型的优先级信息以及病案类型与结算方式的对应关系,确定出待处理病案的结算方式。本方案是基于病案相关信息确定待处理病案的病案类型,并根据病案类型的优先级信息以及病案类型与结算方式的对应关系来确定待处理病案的结算方式,通过对待处理病案所对应的各病案类型进行综合判断,能够保证确定出结算方式的合理性,满足实际的使用需要。

可选地,病案类型包括异常病案、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病案以及单病种病案中的至少两项,单病种病案的优先级高于异常病案,异常病案的优先级高于DRG病案;

结算方式确定模块具体用于:

将至少两个待处理病案中所对应优先级最高的病案类型为单病种病案的待处理病案确定为第一病案,并将与单病种病案对应的结算方式确定为第一病案的结算方式,将至少两个待处理病案中除第一病案之外的病案确定为第二病案;

将第二病案中所对应优先级最高的病案类型为异常病案的第二病案确定为第三病案,并将与异常病案对应的结算方式确定为第三病案的结算方式,将第二病案中除第三病案之外的病案确定为第四病案。

可选地,单病种对应的结算方式为单病种结算,异常病案对应的结算方式为按诊疗项目结算,DRG病案对应的结算方式为DRG结算。

可选地,上述结算方式确定模块还用于:

在确定第四病案后,确定第四病案中是否包括属于以下任一项的病案:

住院超过六十天的病案;

死亡病案;

转院病案;

将第四病案中属于住院超过六十天的病案确定为第五病案,并确定第五病案的结算方式为按诊疗项目结算;

将第四病案中属于死亡病案或者转院病案的病案确定为第六病案,将第六病案中医疗总费用低于预设值的病案确定为第七病案,并确定第七病案的结算方式为按诊疗项目结算;

将第四病案中除第五病案以及第七病案之外的病案确定为第八病案。

可选地,上述结算方式确定模块还用于:

在确定为第八病案后,

将第八病案中医疗总费用高于或低于预设费用内的病案确定为第九病案,将第九病案中的第十病案的结算方式确定为按诊疗项目结算,将第八病案中除第十病案外的病案的结算方式确定为DRG结算;

第十病案包括以下任一项:

按照医疗总费用由高到低的顺序,医疗总费用高于预设费用的第九病案中前第一预设占比的病案,以及按照医疗总费用由低到高的顺序,医疗总费用低于预设费用的第九病案中前第二预设占比的病案;

第九病案中医疗总费用高于预设费用的第一预设比例的病案,以及第九病案中医疗总费用低于预设费用的第二预设比例的病案。

可选地,异常病案包括质控未通过病案、未入DRG分组的病案以及不在DRG结算范围内病案三个子类;

信息获取模块具体用于:

获取至少两个待处理病案的病案中DRG分组相关信息;

病案类型确定模块具体用于:

当待处理病案的DRG分组相关信息不完整时,则确定待处理病案对应的病案类型的子类为质控未通过病案;

当待处理病案的DRG分组相关信息完整,且基于待处理病案的DRG分组相关信息确定待处理病案不能归入DRG分组时,则确定待处理病案对应的病案类型的子类为未入DRG分组病案;

当待处理病案的DRG分组相关信息完整、待处理病案被归入DRG分组,且确定待处理病案所归入的DRG分组不属于预设的可结算DRG分组内,则确定待处理病案对应的病案类型的子类为不在DRG结算范围内的病案;

当待处理病案的DRG分组相关信息完整、待处理病案被归入DRG分组,且确定待处理病案所归入的DRG分组属于预设的可结算DRG分组内时,则确定待处理病案对应的病案类型为DRG病案。

可选地,确定可结算DRG分组的方式,包括:

获取待处理病案所对应医院的医院信息;

确定与医院信息对应的可结算DRG分组。

可选地,信息获取模块具体用于:

获取至少两个待处理病案的结算单内的结算信息;

病案类型确定模块具体用于:

确定待处理病案的结算信息是否为单病种结算信息,若为单病种结算信息,则确定待处理病案对应的病案类型为单病种病案。

可以理解的是,本实施例中的病案结算方式的确定装置的上述各模块具有实现图1中所示的实施例中的病案结算方式的确定方法相应步骤的功能。该功能可以通过硬件实现,也可以通过硬件执行相应的软件实现。该硬件或软件包括一个或多个与上述功能相对应的模块。上述模块可以是软件和/或硬件,上述各模块可以单独实现,也可以多个模块集成实现。对于上述病案结算方式的确定装置的各模块的功能描述具体可以参见图1中所示实施例中的病案结算方式的确定方法的对应描述,在此不再赘述。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和存储器;

存储器,用于存储操作指令;

处理器,用于通过调用操作指令,执行本申请任一实施方式中所提供的病案结算方式的确定方法。

作为一个示例,图4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所适用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如图4所示,该电子设备2000包括:处理器2001和存储器2003。其中,处理器2001和存储器2003相连,如通过总线2002相连。可选的,电子设备2000还可以包括收发器2004。需要说明的是,实际应用中收发器2004不限于一个,该电子设备2000的结构并不构成对本申请实施例的限定。

其中,处理器2001应用于本申请实施例中,用于实现上述方法实施例所示的方法。收发器2004可以包括接收机和发射机,收发器2004应用于本申请实施例中,用于执行时实现本申请实施例的电子设备与其他设备通信的功能。

处理器2001可以是CPU(Central Processing Unit,中央处理器),通用处理器,DSP(Digital Signal Processor,数据信号处理器),ASIC(Application SpecificIntegrated Circuit,专用集成电路),FPGA(Field Programmable Gate Array,现场可编程门阵列)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晶体管逻辑器件、硬件部件或者其任意组合。其可以实现或执行结合本申请公开内容所描述的各种示例性的逻辑方框,模块和电路。处理器2001也可以是实现计算功能的组合,例如包含一个或多个微处理器组合,DSP和微处理器的组合等。

总线2002可包括一通路,在上述组件之间传送信息。总线2002可以是PCI(Peripheral Component Interconnect,外设部件互连标准)总线或EISA(ExtendedIndustry Standard Architecture,扩展工业标准结构)总线等。总线2002可以分为地址总线、数据总线、控制总线等。为便于表示,图4中仅用一条粗线表示,但并不表示仅有一根总线或一种类型的总线。

存储器2003可以是ROM(Read Only Memory,只读存储器)或可存储静态信息和指令的其他类型的静态存储设备,RAM(Random Access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或者可存储信息和指令的其他类型的动态存储设备,也可以是EEPROM(Electrically ErasableProgrammable Read Only Memory,电可擦可编程只读存储器)、CD-ROM(Compact DiscRead Only Memory,只读光盘)或其他光盘存储、光碟存储(包括压缩光碟、激光碟、光碟、数字通用光碟、蓝光光碟等)、磁盘存储介质或者其他磁存储设备、或者能够用于携带或存储具有指令或数据结构形式的期望的程序代码并能够由计算机存取的任何其他介质,但不限于此。

可选的,存储器2003用于存储执行本申请方案的应用程序代码,并由处理器2001来控制执行。处理器2001用于执行存储器2003中存储的应用程序代码,以实现本申请任一实施方式中所提供的病案结算方式的确定方法。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适用于上述方法任一实施例,在此不再赘述。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与现有技术相比,基于待处理病案的病案相关信息,确定出待处理病案对应的至少一个病案类型,基于病案类型的优先级信息以及病案类型与结算方式的对应关系,确定出待处理病案的结算方式。本方案是基于病案相关信息确定待处理病案的病案类型,并根据病案类型的优先级信息以及病案类型与结算方式的对应关系来确定待处理病案的结算方式,通过对待处理病案所对应的各病案类型进行综合判断,能够保证确定出结算方式的合理性,满足实际的使用需要。。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方法实施例所示的病案结算方式的确定方法。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适用于上述方法任一实施例,在此不再赘述。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与现有技术相比,基于待处理病案的病案相关信息,确定出待处理病案对应的至少一个病案类型,基于病案类型的优先级信息以及病案类型与结算方式的对应关系,确定出待处理病案的结算方式。本方案是基于病案相关信息确定待处理病案的病案类型,并根据病案类型的优先级信息以及病案类型与结算方式的对应关系来确定待处理病案的结算方式,通过对待处理病案所对应的各病案类型进行综合判断,能够保证确定出结算方式的合理性,满足实际的使用需要。

应该理解的是,虽然附图的流程图中的各个步骤按照箭头的指示依次显示,但是这些步骤并不是必然按照箭头指示的顺序依次执行。除非本文中有明确的说明,这些步骤的执行并没有严格的顺序限制,其可以以其他的顺序执行。而且,附图的流程图中的至少一部分步骤可以包括多个子步骤或者多个阶段,这些子步骤或者阶段并不必然是在同一时刻执行完成,而是可以在不同的时刻执行,其执行顺序也不必然是依次进行,而是可以与其他步骤或者其他步骤的子步骤或者阶段的至少一部分轮流或者交替地执行。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部分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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