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显示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

文档序号:1849980 发布日期:2021-11-16 浏览:8次 >En<

阅读说明:本技术 视频显示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 (Video display method, device, equipment and medium ) 是由 赵海涛 于 2021-10-19 设计创作,主要内容包括:本公开提供一种视频显示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该方法包括:获取目标视频以及目标视频的可裁剪范围;根据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以及显示屏的尺寸参数,确定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大于显示屏的尺寸参数;将目标视频调整至与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相同,基于可裁剪范围确定调整后的目标视频的不可裁剪内容;根据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显示屏的尺寸参数和不可裁剪内容,调整纹理视图展示在显示屏上的视图可见区域,通过视图可见区域显示调整后的目标视频中的局部内容,局部内容包含不可裁剪内容;视图可见区域的尺寸参数与显示屏的尺寸参数一致。本公开可有效提升视频的显示效果。(The present disclosure provides a video display method, apparatus, device, and medium, the method including: acquiring a target video and a tailorable range of the target video; determining an initial size parameter of a texture view according to the initial size parameter of the target video and the size parameter of the display screen, wherein the initial size parameter of the texture view is larger than the size parameter of the display screen; adjusting the target video to be the same as the initial size parameter of the texture view, and determining the non-cuttable content of the adjusted target video based on the cuttable range; adjusting a view visible area of the texture view displayed on the display screen according to the initial size parameter of the texture view, the size parameter of the display screen and the non-cuttable content, and displaying the adjusted local content in the target video through the view visible area, wherein the local content comprises the non-cuttable content; the size parameter of the visible area of the view is consistent with the size parameter of the display screen. The display effect of the video can be effectively improved.)

视频显示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

技术领域

本公开涉及视频处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视频显示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

背景技术

诸如手机、平板电脑等具有显示屏的电子设备大多具有视频播放功能。由于各个电子设备的显示屏的尺寸比例不一致,不同视频的尺寸比例也不完全一致,因此在电子设备采用全屏模式播放视频时,显示屏的尺寸比例与视频的尺寸比例不一致的情况非常普遍,此时就会出现纹理视图(用于在显示屏上将视频画面展示出来的视图控件,展示视频时的视图尺寸与视频尺寸一致)无法占满整个显示屏的现象,也即在全屏模式下,视频内容无法占满整个显示屏,未被占满的屏幕部分则统一以黑色背景填充显示,致使整体观看效果不佳。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或者至少部分地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公开提供了一种视频显示方法、装置、设备及介质。

根据本公开的一方面,提供了一种视频显示方法,包括:获取目标视频以及所述目标视频的可裁剪范围;获取用于显示所述目标视频的显示屏的尺寸参数;根据所述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以及所述显示屏的尺寸参数,确定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其中,所述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大于所述显示屏的尺寸参数;将所述目标视频调整至与所述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相同;基于所述可裁剪范围,确定调整后的目标视频的不可裁剪内容;根据所述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所述显示屏的尺寸参数以及所述不可裁剪内容,调整所述纹理视图展示在所述显示屏上的视图可见区域,并通过所述视图可见区域显示调整后的所述目标视频中的局部内容;其中,所述局部内容至少包含所述不可裁剪内容,且所述视图可见区域的尺寸参数与所述显示屏的尺寸参数一致。

根据本公开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视频显示装置,包括:视频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目标视频以及所述目标视频的可裁剪范围;尺寸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用于显示所述目标视频的显示屏的尺寸参数;视图确定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以及所述显示屏的尺寸参数,确定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其中,所述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大于所述显示屏的尺寸参数;视频调整模块,用于将所述目标视频调整至与所述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相同;内容确定模块,用于基于所述可裁剪范围,确定调整后的目标视频的不可裁剪内容;显示模块,用于根据所述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所述显示屏的尺寸参数以及所述不可裁剪内容,调整所述纹理视图展示在所述显示屏上的视图可见区域,并通过所述视图可见区域显示调整后的所述目标视频中的局部内容;其中,所述局部内容至少包含所述不可裁剪内容,且所述视图可见区域的尺寸参数与所述显示屏的尺寸参数一致。

根据本公开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以及存储程序的存储器,其中,所述程序包括指令,所述指令在由所述处理器执行时使所述处理器执行前述的视频显示方法。

根据本公开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用于执行上述视频显示方法。

本公开实施例中提供的上述技术方案,能够首先获取目标视频以及目标视频的可裁剪范围,并根据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以及显示屏的尺寸参数,确定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大于显示屏的尺寸参数,之后将目标视频调整至与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一致,并基于可裁剪范围确定调整后的目标视频的不可裁剪内容,最后根据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显示屏的尺寸参数以及不可裁剪内容,调整纹理视图显示在显示屏上的视图可见区域(尺寸参数与显示屏的尺寸参数一致),并通过视图可见区域显示调整后的目标视频中的局部内容(包含不可裁剪内容)。上述方式通过确定调整后的视频的不可裁剪内容、以及对尺寸大于显示屏的纹理视图的视图可见区域进行调整,且该视图可见区域的尺寸参数与显示屏的尺寸参数一致,使视图可见区域能够完整显示调整后的视频中的不可裁剪内容,在保障视频中的不可裁剪内容可完整显示的基础上(也即视频整体质量不受影响),较好地实现了全屏显示,综合提升了视频的显示效果以及用户的观看体验。

应当理解,本部分所描述的内容并非旨在标识本公开的实施例的关键或重要特征,也不用于限制本公开的范围。本公开的其它特征将通过以下的说明书而变得容易理解。

附图说明

此处的附图被并入说明书中并构成本说明书的一部分,示出了符合本公开的实施例,并与说明书一起用于解释本公开的原理。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公开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视频显示示意图;

图2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视频显示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3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可裁剪视频的示意图;

图4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视频显示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5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视频显示示意图;

图6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视频显示示意图;

图7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视频显示示意图;

图8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视频显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9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参照附图更详细地描述本公开的实施例。虽然附图中显示了本公开的某些实施例,然而应当理解的是,本公开可以通过各种形式来实现,而且不应该被解释为限于这里阐述的实施例,相反提供这些实施例是为了更加透彻和完整地理解本公开。应当理解的是,本公开的附图及实施例仅用于示例性作用,并非用于限制本公开的保护范围。

应当理解,本公开的方法实施方式中记载的各个步骤可以按照不同的顺序执行,和/或并行执行。此外,方法实施方式可以包括附加的步骤和/或省略执行示出的步骤。本公开的范围在此方面不受限制。

本公开使用的术语“包括”及其变形是开放性包括,即“包括但不限于”。术语“基于”是“至少部分地基于”。术语“一个实施例”表示“至少一个实施例”;术语“另一实施例”表示“至少一个另外的实施例”;术语“一些实施例”表示“至少一些实施例”。其他术语的相关定义将在下文描述中给出。需要注意,本公开中提及的“第一”、“第二”等概念仅用于对不同的装置、模块或单元进行区分,并非用于限定这些装置、模块或单元所执行的功能的顺序或者相互依存关系。

需要注意,本公开中提及的“一个”、“多个”的修饰是示意性而非限制性的,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除非在上下文另有明确指出,否则应该理解为“一个或多个”。

为了能够更清楚地理解本公开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下面将对本公开的方案进行进一步描述。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公开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用户在采用诸如手机、电脑、电视等具有显示屏的电子设备播放视频时,经常会出现视频无法全屏播放的问题,尤其当电子设备是手机时,视频无法全屏播放的问题出现的更为频繁。原因在于,不同的电子设备生产商(诸如,不同的手机厂商)对显示屏的尺寸比例(长宽比)都有不同的定义设计方式,也即导致各电子设备的显示屏的尺寸比例并不一致。显示屏通常采用纹理视图展示视频,纹理视图(TextureView)是一种用于在显示屏上将视频画面展示出来的视图控件,可承载视频在电子设备上播放。在现有技术中,全屏情况下的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默认与显示屏尺寸相同,在播放视频时,纹理视图的尺寸调整至与视频尺寸一致,当显示屏通过纹理视图播放视频时,理想状态下,纹理视图等比例调整至与显示屏的尺寸一致(视频也随之等比例调整),才可以全屏播放视频。但是,在显示屏尺寸多样,视频尺寸也不完全统一的情况下,这种理想状态很难实现,在等比例调整中,宽度和高度的调整比例是一致的,除非纹理视图的尺寸比例与显示屏的尺寸比例一致,才可以使承载视频的纹理视图等比例调整(缩放)至与显示屏尺寸一致,否则就会出现纹理视图无法全部占满显示屏的问题,也即无法全屏播放视频。

诸如,由于纹理视图的尺寸比例与显示屏的尺寸比例不一致,纹理视图的宽度按照一定比例A调整至与显示屏的宽度一致,纹理视图的高度也需要按照该比例A进行等比例调整,但按照该比例A调整后所得的实际高度必然与显示屏的高度不同,实际高度可能大于显示屏的高度,也可能小于显示屏的高度。同理,纹理视图的高度按照一定比例B调整至与显示屏的高度一致,纹理视图的宽度也需要按照该比例B进行等比例调整,但按照该比例B调整后所得的实际宽度必然与显示屏的宽度不同,实际宽度可能大于显示屏的宽度,也可能小于显示屏的宽度。无论是何种方式,都会出现纹理视图无法正好调整至与显示屏尺寸一致的情况,纹理视图无法占满显示屏,也即,纹理视图所展示的视频无法占满显示屏。在实际应用中所采用的等比调整策略,具体而言,是从比例A和比例B中选择一种比例进行显示,选择比例的前提条件在于该比例下的纹理视图均能够全部显示在显示屏(竖屏显示)上,最终达到的效果可能是:纹理视图的宽度与显示屏的宽度一致,但纹理视图的高度小于显示屏的高度;或者,纹理视图的高度与显示屏的高度一致,但纹理视图的宽度小于显示屏的宽度。无论是何种方式,都会存在宽度或者高度无法占满显示屏的问题,未被占满的部分则采用黑色背景填充。

为便于理解,可参见图1所示的一种视频显示示意图,同时示意出了全屏模式下的横屏和竖屏两种方式,视频未被占满的部分则以黑色背景填充,在横屏中,视频的高度与显示屏的高度一致,但是宽度小于显示屏的宽度,在竖屏中,视频的宽度与显示屏的宽度一致,但是高度小于显示屏的高度。当然,图1中仅为示例性说明,并非列举了全部情况,诸如,在横屏中还存在视频的宽度与显示屏的宽度一致,但是高度却小于显示屏的高度的情况。

为了使纹理视图能够占满整个显示屏,换言之,为了能够达到视频全屏显示的效果,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视频显示方法,图2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视频显示方法的流程示意图,该方法可以由视频显示装置执行,其中该装置可以采用软件和/或硬件实现,一般可集成在电子设备中,该电子设备诸如可以为手机、平板电脑、台式电脑、电视等可通过显示屏播放视频的电子设备,如图1所示,该方法主要包括如下步骤S202~步骤S212:

步骤S202,获取目标视频以及目标视频的可裁剪范围。其中,该目标视频即为待显示的视频。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可以将接收到的视频直接作为待显示的目标视频,该视频可以是外部设备(或者网络)直接传输给执行视频显示方法的电子设备的;在另一些实施方式中,也可以将用户从多个视频中选中的视频作为待显示的目标视频;在另一些实施方式中,还可以根据用户的视频搜索条件获取目标视频,其中,视频搜索条件诸如包括视频来源、视频名称等信息。以上仅为示例性说明,本公开实施例对获取待显示的目标视频的具体方式不进行限定。

本公开实施例获取的目标视频为可裁剪视频,具体而言,是视频的内容在播放时可以被裁剪,诸如,视频的上、下、左、右这四侧中的一侧或多侧的边缘区域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被裁剪掉,也即,在播放时可不显示被裁剪的视频内容。应当注意的是,上述“裁剪”仅是为了便于理解的通俗表述,被裁剪掉的视频内容实质上仅是不被显示。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在确定目标视频可裁剪的情况下(也即,确定目标视频包含有非必须显示的内容),可以调取目标视频的文件参数,从文件参数中提取出目标视频的可裁剪范围;诸如,目标视频的头文件中的指定字段携带有可裁剪范围,电子设备可以从该指定字段中提取出可裁剪范围;在另一些实施方式中,可以通过目标视频的获取来源得到目标视频的可裁剪范围,诸如,不同的视频生产方可能会定义不同的可裁剪范围,通过目标视频的获取来源即可直接获知该视频的可裁剪范围。在另一些实施方式中,还可以对视频所属的类型进行检测,根据视频所属的类型确定可裁剪范围;视频类型诸如包括直播讲课视频、电影、综艺等等,可以预先确定不同视频类型允许的可裁剪范围,将目标视频所属的类型对应的可裁剪范围作为目标视频的可裁剪范围。如果目标视频不可裁剪,则可裁剪范围为0。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可裁剪范围可采用可裁剪区域与总区域的百分比表征,诸如包括:横向可裁剪区域的宽度与目标视频的宽度之间的第一百分比;和/或,竖向可裁剪区域的高度与目标视频的高度之间的第二百分比。在一些具体的实施方式中,当目标视频的宽度值大于高度值时,目标视频包含横向可裁剪区域,目标视频的可裁剪范围包括第一百分比;当目标视频的宽度值小于高度值时,目标视频包含竖向可裁剪区域,目标视频的可裁剪范围包括第二百分比。第一百分比和第二百分比诸如可以为5%、7%、10%等,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此不限定百分比的范围。在实际应用中,当可裁剪区域为多个时,第一百分比和第二百分比可以是总百分比,也可以是每个可裁剪区域各自的百分比,具体可灵活设置。为便于理解,可参见图3所示的一种可裁剪视频的示意图,示例性示意出了横屏情况下的横向可裁剪区域以及竖屏情况下的竖向可裁剪区域,在图3中,横屏情况下的横向可裁剪区域包括左右两侧(共两个),竖屏情况下的竖向可裁剪区域包括上下两侧(共两个)。在实际应用中,还可以上下左右都设置可裁剪区域,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步骤S204,获取用于显示目标视频的显示屏的尺寸参数。

在实际应用中,尺寸参数可以包括宽度值和高度值,也即,显示屏的尺寸参数包括显示屏的宽度值和高度值。用于显示目标视频的显示屏即为执行视频显示方法的电子设备的显示屏,该显示屏可以直接嵌入在电子设备上,诸如手机、电脑、电视等;显示屏也可以是电子设备通过有线/无线方式控制的外部显示屏,在此不进行限制。

步骤S206,根据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以及显示屏的尺寸参数,确定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其中,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与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成比例,且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大于显示屏的尺寸参数。

在获取到目标视频时即可获知该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诸如,获知目标视频的初始宽度值和初始高度值。在本公开实施例中,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并非默认与显示屏的尺寸参数相同,也并非调整至与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相同,也即并非由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决定,而是基于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以及显示屏的尺寸参数综合确定,而且最终确定的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大于显示屏的尺寸参数,且与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成比例。具体而言,纹理视图的初始宽度值与目标视频的初始宽度值成一定比例X,纹理视图的初始高度值与目标视频的初始高度值也成该比例X,且纹理视图的初始高度值和初始宽度值都不小于显示屏的相应值,则可认为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大于显示屏的尺寸参数。在一些实施方式中,纹理视图的初始高度值大于显示屏的高度值,纹理视图的初始宽度值等于显示屏的宽度值;在另一些实施方式中,纹理视图的初始宽度值大于显示屏的宽度值,纹理视图的初始高度值等于显示屏的高度值;在另一些实施方式中,纹理视图的初始宽度值大于显示屏的宽度值,纹理视图的初始高度值大于显示屏的高度值。以上三种方式均可视为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大于显示屏的尺寸参数。

步骤S208,将目标视频调整至与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相同。由于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与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成比例,而纹理视图用于承载目标视频进行播放展示,因而在此需要将目标视频按照该比例调整至与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相同,换言之,基于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与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之间的比例,将目标视频调整至与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相同,也即,将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调整至实际尺寸参数,该实际尺寸参数与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相同。

步骤S210,基于可裁剪范围确定调整后的目标视频的不可裁剪内容。

由于上述步骤已将目标视频调整至与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相同,此时的目标视频的实际尺寸参数是大于显示屏的尺寸参数的,因此有部分视频内容无法在显示屏上展示。由于该目标视频为可裁剪视频,并且获取了该目标视频的可裁剪范围,因此本公开实施例会进一步基于可裁剪范围确定调整后的目标视频的不可裁剪内容,以便于后续对视频进行裁剪(换言之,也可称为对用于展示视频的纹理视图进行裁剪),保留不可裁剪内容,仅在可裁剪内容的范围下进行裁剪。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可以基于调整后的目标视频的实际尺寸参数以及可裁剪范围,确定调整后的目标视频的可裁剪内容;将调整后的目标视频中除可裁剪内容之外的内容作为不可裁剪内容。此外,也可以基于目标视频的可裁剪范围确定不可裁剪范围,然后基于不可裁剪范围计算调整后的目标视频的不可裁剪内容。

步骤S212,根据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显示屏的尺寸参数以及不可裁剪内容,调整所述纹理视图展示在显示屏上的视图可见区域,并通过视图可见区域显示调整后的目标视频中的局部内容;其中,局部内容至少包含不可裁剪内容,且视图可见区域的尺寸参数与显示屏的尺寸参数一致。

上述“调整纹理视图展示在显示屏上的视图可见区域”的方式也可以理解为“对纹理视图进行裁剪”,同理,该“裁剪”仅是为了便于理解的通俗表述,纹理视图被裁剪掉的部分实质上仅是不展示在显示屏上,也即为视图不可见区域,相应的,通过视图不可见区域展示的视频自然也无法被用户看到,也即无法展示在显示屏上。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可以根据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显示屏的尺寸参数以及不可裁剪内容判别能否调整纹理视图展示在显示屏上的视图可见区域(也即,判别能否对纹理视图进行裁剪),在确定可以调整纹理视图展示在显示屏上的视图可见区域的情况下(也即,在确定可以裁剪的情况下),再调整纹理视图展示在显示屏上的视图可见区域,以使视图可见区域的尺寸参数与显示屏的尺寸参数一致(也即,再将纹理视图裁剪至与显示屏尺寸相同)。上述视图可见区域相当于被裁剪后的纹理视图,被裁剪后的纹理视图可直接展示在显示屏上,视图可见区域的尺寸参数相当于裁剪后的纹理视图的实际尺寸参数。

其中,判别能否调整纹理视图展示在显示屏上的视图可见区域的一种方式为:目标视频的不可裁剪内容可以完整显示在视图可见区域中;换言之,判别能否对纹理视图进行裁剪的一种方式为:目标视频的不可裁剪内容可以完整显示在被裁剪后的纹理视图中。

上述方式通过确定调整后的视频的不可裁剪内容、以及对尺寸大于显示屏的纹理视图的视图可见区域进行调整,且该视图可见区域的尺寸参数与显示屏的尺寸参数一致,使视图可见区域能够完整显示调整后的视频中的不可裁剪内容,在保障视频中的不可裁剪内容可完整显示的基础上(也即视频整体质量不受影响),较好地实现了全屏显示,使得视频与显示屏实现较好适配,综合提升了视频的显示效果以及用户的观看体验。

为便于理解,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了上述步骤S206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也即,根据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以及显示屏的尺寸参数,确定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可以参照如下步骤a至步骤c实现:

步骤a,确定显示屏的显示方式。

在一些实施例中,显示屏的显示方式可以包括横屏显示或竖屏显示。示例性地,可以根据显示屏的当前状态,确定显示屏的显示方式。例如,响应于确定在当前状态下显示屏的宽度不小于其高度,确定显示屏的显示方式为横屏显示,响应于确定在当前状态下显示屏的宽度小于其高度,确定显示屏的显示方式为竖屏显示。诸如,对于笔记本电脑、电视机等电子设备,显示方式通常固定为横屏显示,而对于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显示方式并非固定,因此需要根据显示屏当前的宽度和高度判别显示屏当前处于横屏状态还是竖屏状态。

步骤b,根据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显示屏的尺寸参数以及显示方式,确定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与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之间的比例。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与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之间的比例与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以及显示方式直接相关,具体而言,本公开实施例给出了一种确定比例的方式,可参见如下:

响应于确定显示方式为横屏显示,确定显示屏的高度值与目标视频的初始高度值之间的第一比值,并将第一比值作为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与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之间的比例。也即,如果是横屏显示,容易出现横向无法占满的情况,因此优先以高度值对应的比例(第一比值)为基准,将高度值对应的比例(第一比值)作为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与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之间的比例,也即,纹理视图的初始高度值与目标视频的初始高度值之间的比例为第一比值,纹理视图的初始宽度值与目标视频的初始宽度值之间的比例也为第一比值。

响应于确定显示方式为竖屏显示,确定显示屏的宽度值与目标视频的初始宽度值之间的第二比值,并将第二比值作为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与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之间的比例。也即,如果是竖屏显示,容易出现竖向无法占满的情况,因此优先以宽度值对应的比例(第二比值)为基准,将宽度值对应的比例(第二比值)作为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与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之间的比例,也即,纹理视图的初始宽度值与目标视频的初始宽度值之间的比例为第二比值,纹理视图的初始高度值与目标视频的初始高度值之间的比例也为第二比值。

步骤c,根据比例和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确定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

具体实现时,可以将目标视频的初始宽度值与比例相乘,得到宽度乘积值;将目标视频的初始高度值与比例相乘,得到高度乘积值;将宽度乘积值和高度乘积值作为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如果比例为上述第一比值,纹理视图的初始高度值与显示屏的高度值相同,纹理视图的初始宽度值大于显示屏的宽度值;如果比例为上述第二比值,纹理视图的初始宽度值与显示屏的宽度值相同,纹理视图的初始高度值大于显示屏的高度值。

在确定了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以及调整后的目标视频中的不可裁剪内容的情况下,可以进一步根据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显示屏的尺寸参数以及不可裁剪内容,调整纹理视图展示在显示屏上的视图可见区域(也即,对纹理视图进行裁剪),一种具体的实施方式中,可以响应于根据显示屏的尺寸参数以及不可裁剪内容的尺寸参数,确定不可裁剪内容能够显示在所述显示屏上,才会继续根据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与显示屏的尺寸参数,调整纹理视图展示在显示屏上的视图可见区域,以使视图可见区域的尺寸参数与显示屏的尺寸参数一致。也即,首先根据显示屏的尺寸参数以及不可裁剪内容的尺寸参数,判别不可裁剪内容是否均可显示在显示屏上;如果是,根据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与显示屏的尺寸参数,对纹理视图进行剪裁,以使裁剪后的纹理视图的实际尺寸参数与显示屏的尺寸参数一致。如果否,则不对纹理视图进行裁剪,而是采用相关技术中的等比调整策略,对纹理视图的长度和宽度均进行等比调整至纹理视图可以全部显示在显示屏中(但无法占满)。本公开实施例只有在确保不可裁剪内容都能够显示屏上时,才会调整纹理视图展示在显示屏上的视图可见区域(也即,才会对纹理视图进行裁剪),从而防止不可裁剪内容无法显示在视图可见区域(也即,被裁剪掉)而影响视频质量。

在前述视频显示方法的基础上,本公开实施例进一步提供了一种视频显示方法,参见图4所示的一种视频显示方法的流程示意图,为便于理解,在该方法中将“允许部分内容不显示在显示屏上的视频”简称为“可裁剪视频”,以及将“调整纹理视图展示在显示屏上的视图可见区域”的过程简称为“对纹理视图进行裁剪”。如图4所示,该方法主要包括如下步骤S402~步骤S430:

步骤S402,获取待显示的目标视频的视频信息;视频信息包括尺寸参数、视频来源和视频类型中的一种或多种。其中,视频类型诸如可以为网课、电影、综艺等各种视频类型。

步骤S404,根据视频信息判断目标视频是否为可裁剪视频;如果是,执行步骤S406,如果否,执行步骤S430。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视频生产方可以结合市场中已有的各种显示屏的尺寸,按照特定比例生产视频,诸如视频的尺寸参数(也可用分辨率表征)为1700 X 720:其中,1700表征宽,720表征高;或者,视频的尺寸参数为720 X 1700:其中,720表征宽,1700表征高。这种特制比例的视频可能具有更长的宽度/高度,对于横屏而言,便于在左右两侧留下可裁剪范围,对于竖屏而言,便于在上下两侧留下可裁剪范围。可预先存储有可裁剪的视频尺寸,然后基于获取到的目标视频的尺寸判别其是否可裁剪。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也可以根据视频来源(视频生产方)来判别该视频是否可裁剪,可预先存储有各种生产可裁剪视频的视频来源标识,然后基于目标视频的来源判别其是否可裁剪。诸如,视频来源M生产的视频均为可裁剪视频,则如果获取到的目标视频来源于M,则可直接判定该目标视频为可裁剪视频。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也可以根据视频类型判别该视频是否可裁剪。诸如,网课视频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中心核心区域,周边大多为白墙,因此可确认网课视频为可裁剪视频。实际应用中,可对各种类型的视频进行研究统计,并分析各个视频类型对应的可裁剪范围,有的视频类型的可裁剪范围为0,即为不可裁剪;有的视频类型的可裁剪范围为3%,即为可裁剪视频等;然后预先存储有每个视频类型对应的可裁剪范围,便于后续判别。

在实际应用中,可以采用上述方式的一种或多种判断目标视频是否为可裁剪视频。

步骤S406,获取目标视频的初始宽度和初始高度、以及显示屏的宽度和高度。

步骤S408,根据显示屏的宽度和高度判断显示屏的显示方式;如果显示方式为横屏显示,执行步骤S410~步骤S418;如果显示方式为竖屏显示,执行步骤S420~步骤S428。

步骤S410,计算显示屏的高度与目标视频的初始横屏显示高度之间的第一比值。

在横屏显示中,假设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为1700 X 720,也即,初始宽度为1700,初始高度为720;显示屏的尺寸参数为:2340 X 1080;也即,宽度为2340,高度为1080。此时,显示屏的高度与目标视频的初始高度之间的第一比值为:1080/720=1.5。

步骤S412,基于第一比值和目标视频的初始高度值,计算得到纹理视图的初始高度值;以及,基于第一比值和目标视频的初始宽度值,计算得到纹理视图的初始宽度值。

以上述第一比值1.5为基准,纹理视图的初始高度值为:1.5*720=1080,纹理视图的初始宽度值为:1.5*1700=2550。

步骤S414,获取目标视频的宽度可裁剪范围,基于纹理视图的初始宽度值以及宽度可裁剪范围计算最大可裁剪的宽度范围。

假设获取的目标视频的宽度可裁剪范围为横向10%,也即,横向可裁剪区域的宽度占据目标视频的宽度的10%,可选地,目标视频的左侧可裁剪区域占目标视频的宽度5%,右侧可裁剪区域占目标视频的宽度5%,也即,将可裁剪区域按照左右两侧均匀设置。最大可裁剪的宽度范围为纹理视图的初始宽度值*宽度可裁剪范围。此时,最大可裁剪的宽度范围为:2550*10%=255;或者,也可以计算为:左侧的最大可裁剪的宽度范围为:2550*5%=127.5,右侧的最大可裁剪的宽度范围为:2550*5%=127.5,最大可裁剪的总宽度范围仍旧为127.5+127.5=255。可以理解的是,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是基于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确定的,且与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成一定比例(上述1.5),而纹理视图用于承载目标视频,也即用于显示目标视频,因此目标视频的实际尺寸也会调整至与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一致,也即,目标视频的实际尺寸参数也为:2550 X1080。上述最大可裁剪的宽度范围为纹理视图的最大可裁剪的宽度范围,也为目标视频的最大可裁剪的宽度范围。为便于理解,也可参见图5所示的一种视频显示示意图,为了简单示意,图5中并未标识纹理视图以及显示屏的高度值,如上述计算可知,纹理视图的初始高度与显示屏高度相同。

步骤S416,基于最大可裁剪的宽度范围计算视频不可裁剪内容的宽度,并判别不可裁剪内容的宽度是否大于显示屏的宽度;如果否,执行步骤S418,如果是,执行步骤S430。

目标视频的实际宽度(也为纹理视图的初始宽度)为2550,最大可裁剪的宽度范围为255,因此不可裁剪内容(也可称为核心内容)的宽度为2550-255=2295,而2295小于2340(显示屏的宽度),说明显示屏可以完全显示目标视频的不可裁剪内容,因此是符合裁剪条件的,不会出现将核心内容裁剪掉的问题,此时则可执行步骤S418对纹理视图的左右两侧进行裁剪,否则不再执行裁剪操作,以防止视频核心内容无法完整显示在显示屏上。

步骤S418,对纹理视图的左右两侧进行裁剪,直至纹理视图的实际宽度值等于显示屏的宽度值,并通过裁剪后的纹理视图展示目标视频的局部内容,该局部内容至少包含不可裁剪内容。上述对纹理视图的左右两侧进行裁剪的过程相当于横向调整纹理视图展示在显示屏上的视图可见区域的过程,直接影响视图可见区域的宽度,上述纹理视图的实际宽度值也即视图可见区域的宽度值,且被裁剪掉的纹理视图的左右两侧区域相当于视图的横向不可见区域。

纹理视图的初始宽度为2550,而显示屏的宽度值为2340,因此纹理视图仅需裁剪的宽度为:2550-2340=210;在具体实施时,可以左右两侧分别裁剪,每侧裁剪210/2=105,裁剪后的纹理视图的实际宽度值与显示屏的宽度值相同,另外,纹理视图的实际高度值仍旧为初始高度值1080,与显示屏的高度值相同,因此裁剪后的纹理视图可以正好铺满显示屏,且包含有目标视频的核心内容。为便于理解,在图5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参见图6,图6示意出了对纹理视图的最终裁剪宽度,左侧实际裁剪105,右侧实际裁剪105,裁剪后的纹理视图的尺寸与显示屏尺寸一致,纹理视图完全铺满显示屏。

步骤S420,计算显示屏的宽度与目标视频的初始宽度之间的第二比值。

在竖屏显示中,假设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为720X1700,也即,初始宽度为720,初始高度为1700;显示屏的尺寸参数为:1080 X 2340;也即,宽度为1080,高度为2340。此时,显示屏的宽度与目标视频的初始宽度之间的第二比值为:1080/720=1.5。

步骤S422,基于第二比值和目标视频的初始宽度值,计算得到纹理视图的初始宽度值;以及,基于第二比值和目标视频的初始高度值,计算得到纹理视图的初始高度值。

以上述第二比值1.5为基准,纹理视图的初始宽度值为:1.5*720=1080,纹理视图的初始高度值为:1.5*1700=2550。

步骤S424,获取目标视频的高度可裁剪范围,基于纹理视图的初始高度值以及高度可裁剪范围计算最大可裁剪的高度范围。

假设获取的目标视频的高度可裁剪范围为竖向10%,也即,竖向可裁剪区域的高度占据目标视频的高度的10%,可选地,目标视频的上侧可裁剪区域占目标视频的高度5%,下侧可裁剪区域占目标视频的高度5%,也即,将可裁剪区域按照上下两侧均匀设置。最大可裁剪的高度范围为纹理视图的初始高度值*高度可裁剪范围。此时,最大可裁剪的高度范围为:2550*10%=255;或者,也可以计算为:上侧的最大可裁剪的高度范围为:2550*5%=127.5,下侧的最大可裁剪的高度范围为:2550*5%=127.5,最大可裁剪的总高度范围仍旧为127.5+127.5=255。可以理解的是,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是基于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确定的,且与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成一定比例(上述1.5),而纹理视图用于承载目标视频,也即用于显示目标视频,因此目标视频的实际尺寸也会调整至与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一致,也即,目标视频的实际尺寸参数也为:1080 X 2550。上述最大可裁剪的高度范围为纹理视图的最大可裁剪的高度范围,也为目标视频的最大可裁剪的高度范围。

步骤S426,基于最大可裁剪的高度范围计算视频不可裁剪内容的高度,并判别不可裁剪内容的高度是否大于显示屏的高度;如果否,执行步骤S428,如果是,执行步骤S430。

目标视频的实际高度(也为纹理视图的初始高度)为2550,最大可裁剪的高度范围为255,因此不可裁剪内容(也可称为核心内容)的高度为2550-255=2295,而2295小于2340(显示屏的高度),说明显示屏可以完全显示目标视频的不可裁剪内容,因此是符合裁剪条件的,不会出现将核心内容裁剪掉的问题,此时则可执行步骤S428对纹理视图的上下两侧进行裁剪,否则不再执行裁剪操作,以防止视频核心内容无法完整显示在显示屏上。

步骤S428,对纹理视图的上下两侧进行裁剪,直至纹理视图的实际高度值等于显示屏的高度值,并通过裁剪后的纹理视图展示目标视频的局部内容,该局部内容至少包含不可裁剪内容。上述对纹理视图的上下两侧进行裁剪的过程相当于竖向调整纹理视图展示在显示屏上的视图可见区域的过程,直接影响视图可见区域的高度,上述纹理视图的实际高度值也即视图可见区域的高度值,且被裁剪掉的纹理视图的上下两侧区域相当于视图的竖向不可见区域。

纹理视图的初始高度为2550,而显示屏的高度值为2340,因此纹理视图仅需裁剪的高度为:2550-2340=210;在具体实施时,可以上下两侧分别裁剪,每侧裁剪210/2=105,裁剪后的纹理视图的实际高度值与显示屏的高度值相同,另外,纹理视图的实际宽度值仍旧为初始宽度值1080,与显示屏的宽度值相同,因此裁剪后的纹理视图可以正好铺满显示屏,且包含有目标视频的核心内容。

步骤S430,对纹理视图执行等比调整策略,以使纹理视图完整显示在显示屏上,并通过执行等比调整策略后的纹理视图展示目标视频。也即,如果判别出不满足裁剪条件,则可直接按照相关技术进行等比调整处理,不再执行裁剪操作,从而避免核心内容被裁剪而影响视频质量。

等比调整策略可参照本公开实施例的前述提及的等比调整策略的相关内容实现,具体实现过程可参照相关技术,在此不再赘述。

为便于理解,本公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不满足裁剪条件的情况,也即,不可裁剪内容无法完全显示在显示屏上的情况,以横屏为例进行说明,参见图7所示的另一种视频显示示意图,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为1700 X 720,显示屏的尺寸参数为:2340 X 1080,显示屏的高度与目标视频的初始高度之间的第一比值为:1080/720=1.5,纹理视图的初始高度值为:1.5*720=1080,纹理视图的初始宽度值为:1.5*1700=2550,获取的目标视频的宽度可裁剪范围为横向4%,其中,目标视频的左侧可裁剪区域占目标视频的宽度2%,右侧可裁剪区域占目标视频的宽度2%,左侧的最大可裁剪的宽度范围为:2550*2%=51,右侧的最大可裁剪的宽度范围为:2550*2%=51,最大可裁剪的总宽度范围仍旧为51 +51=102,不可裁剪内容(也可称为核心内容)的宽度为2550-102=2448,而2448大于2340(显示屏的宽度),说明显示屏无法完全显示目标视频的不可裁剪内容,因此不符合裁剪条件。此时则不会再对纹理视图进行裁剪,直接采用相关技术的等比调整策略实现。

结合图5和图7对比可知,目标视频的可裁剪范围越大,不可裁剪内容越少,越容易满足裁剪条件,也即显示屏可完整包含不可裁剪内容的概率越高。

通过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上述视频显示方法,可以有效解决电子设备无法全屏播放视频的问题,避免了因视频无法完全占满电子设备的显示屏而导致黑色背景填充,导致用户观看体验受到影响。上述方法具有较好的普适性,尤其可改善当前手机普遍存在的视频无法全屏展示的问题,现有技术中的全面屏手机的屏幕宽高比大多为18:9,该尺寸比例导致绝大多数视频无法占满全屏,除了全面屏手机,市场上出现的其它大部分手机的屏幕比例也都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诸如有的手机的屏幕宽高比为13:6,有的手机的屏幕宽高比是19:9等等,以上仅为简单示意,在实际应用中,手机的屏幕宽高比种类非常多,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视频显示方法,可以获取待显示视频的可裁剪范围,且设置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大于显示屏的尺寸,并在判别出满足裁剪条件时(视频中的不可裁剪内容可完整显示于显示屏中),则可对纹理视图进行裁剪,裁剪后的纹理视图与显示屏尺寸一致,使得在保障视频中的不可裁剪内容能够完整显示的基础上(也即视频整体质量不受影响),较好地实现了全屏显示,综合提升了视频的显示效果以及用户的观看体验。

另外,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上述方式,不仅可以有效实现多种尺寸的视频与多种尺寸的显示屏之间的适配,使视频可较好地全屏显示,而且对于诸如在线教育视频(网课视频)等类型的视频而言,视频中的核心内容(板书)能够更为清楚地显示在显示屏中,且周边无用内容(诸如黑边周边的白墙)等都可被裁剪掉,便于用户更直观地把握视频核心,也较好地提升了用户的观看体验。

对应于前述视频显示方法,本公开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视频显示装置,图8为本公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视频显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该装置可由软件和/或硬件实现,一般可集成在电子设备中。如图8所示,该视频显示装置800,包括:

视频获取模块802,用于获取目标视频以及目标视频的可裁剪范围;

尺寸获取模块804,用于获取用于显示目标视频的显示屏的尺寸参数;

视图确定模块806,用于根据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以及显示屏的尺寸参数,确定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其中,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与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成比例,且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大于显示屏的尺寸参数;

视频调整模块808,用于将目标视频调整至与所述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相同;

内容确定模块810,用于基于可裁剪范围确定调整后的目标视频的不可裁剪内容;

显示模块812,用于根据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显示屏的尺寸参数以及不可裁剪内容,调整纹理视图展示在显示屏上的视图可见区域,并通过视图可见区域显示调整后的目标视频中的局部内容;其中,局部内容至少包含不可裁剪内容,且视图可见区域的实际尺寸参数与显示屏的尺寸参数一致。

上述方式通过确定调整后的视频的不可裁剪内容、以及对尺寸大于显示屏的纹理视图的视图可见区域进行调整,且该视图可见区域的尺寸参数与显示屏的尺寸参数一致,使视图可见区域能够完整显示调整后的视频中的不可裁剪内容,在保障视频中的不可裁剪内容可完整显示的基础上(也即视频整体质量不受影响),较好地实现了全屏显示,综合提升了视频的显示效果以及用户的观看体验。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视图确定模块806,进一步用于:确定所述显示屏的显示方式,其中,所述显示方式包括横屏显示或竖屏显示;根据所述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所述显示屏的尺寸参数以及所述显示方式,确定所述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与所述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之间的比例;根据所述比例和所述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确定所述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尺寸参数包括宽度值和高度值;视图确定模块806,进一步用于:响应于确定所述显示方式为横屏显示,确定所述显示屏的高度值与目标视频的初始高度值之间的第一比值,并将所述第一比值作为所述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与所述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之间的比例;响应于确定所述显示方式为竖屏显示,确定所述显示屏的宽度值与目标视频的初始宽度值之间的第二比值,并将所述第二比值作为所述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与所述目标视频的初始尺寸参数之间的比例。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尺寸参数包括宽度值和高度值;视图确定模块806,进一步用于:将所述目标视频的初始宽度值与所述比例相乘,得到宽度乘积值;将所述目标视频的初始高度值与所述比例相乘,得到高度乘积值;将所述宽度乘积值和所述高度乘积值作为所述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内容确定模块810,进一步用于:基于调整后的所述目标视频的实际尺寸参数以及所述可裁剪范围,确定调整后的所述目标视频的可裁剪内容;将调整后的所述目标视频中除所述可裁剪内容之外的内容作为不可裁剪内容。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显示模块812,进一步用于:根据所述显示屏的尺寸参数以及所述不可裁剪内容的尺寸参数,响应于根据所述显示屏的尺寸参数以及所述不可裁剪内容的尺寸参数,确定所述不可裁剪内容能够显示在所述显示屏上,根据所述纹理视图的初始尺寸参数与所述显示屏的尺寸参数,调整所述纹理视图展示在所述显示屏上的视图可见区域,以使所述视图可见区域的尺寸参数与所述显示屏的尺寸参数一致。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通过以下方式之一获取所述目标视频的可裁剪范围:调取所述目标视频的文件参数,从所述文件参数中提取出所述目标视频的可裁剪范围;通过所述目标视频的获取来源得到所述目标视频的可裁剪范围;根据所述目标视频的视频类型得到所述目标视频的可裁剪范围。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可裁剪范围包括:横向可裁剪区域的宽度与所述目标视频的宽度之间的第一百分比;和/或,竖向可裁剪区域的高度与所述目标视频的高度之间的第二百分比。

在一些实施方式中,当所述目标视频的宽度值大于高度值时,所述目标视频包含横向可裁剪区域,所述目标视频的可裁剪范围包括所述第一百分比;当所述目标视频的宽度值小于高度值时,所述目标视频包含竖向可裁剪区域,所述目标视频的可裁剪范围包括所述第二百分比。

本公开实施例所提供的视频显示装置可执行本公开任意实施例所提供的视频显示方法,具备执行方法相应的功能模块和有益效果。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上述描述的装置实施例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本公开示例性实施例还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以及与至少一个处理器通信连接的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存储有能够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在被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时用于使所述电子设备执行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方法。

本公开示例性实施例还提供一种存储有计算机程序的非瞬时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中,所述计算机程序在被计算机的处理器执行时用于使所述计算机执行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方法。

本公开示例性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计算机程序,其中,所述计算机程序在被计算机的处理器执行时用于使所述计算机执行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方法。

所述计算机程序产品可以以一种或多种程序设计语言的任意组合来编写用于执行本公开实施例操作的程序代码,所述程序设计语言包括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语言,诸如Java、C++等,还包括常规的过程式程序设计语言,诸如“C”语言或类似的程序设计语言。程序代码可以完全地在用户计算设备上执行、部分地在用户设备上执行、作为一个独立的软件包执行、部分在用户计算设备上部分在远程计算设备上执行、或者完全在远程计算设备或服务器上执行。

此外,本公开的实施例还可以是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指令,所述计算机程序指令在被处理器运行时使得所述处理器执行本公开实施例所提供的视频显示方法。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采用一个或多个可读介质的任意组合。可读介质可以是可读信号介质或者可读存储介质。可读存储介质例如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电、磁、光、电磁、红外线、或半导体的系统、装置或器件,或者任意以上的组合。可读存储介质的更具体的例子(非穷举的列表)包括:具有一个或多个导线的电连接、便携式盘、硬盘、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可擦式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PROM或闪存)、光纤、便携式紧凑盘只读存储器(CD-ROM)、光存储器件、磁存储器件、或者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

参考图8,现将描述可以作为本公开的服务器或客户端的电子设备800的结构框图,其是可以应用于本公开的各方面的硬件设备的示例。电子设备旨在表示各种形式的数字电子的计算机设备,诸如,膝上型计算机、台式计算机、工作台、个人数字助理、服务器、刀片式服务器、大型计算机、和其它适合的计算机。电子设备还可以表示各种形式的移动装置,诸如,个人数字处理、蜂窝电话、智能电话、可穿戴设备和其它类似的计算装置。本文所示的部件、它们的连接和关系、以及它们的功能仅仅作为示例,并且不意在限制本文中描述的和/或者要求的本公开的实现。

如图8所示,电子设备900包括计算单元901,其可以根据存储在只读存储器(ROM)902中的计算机程序或者从存储单元908加载到随机访问存储器(RAM)903中的计算机程序,来执行各种适当的动作和处理。在RAM 903中,还可存储设备900操作所需的各种程序和数据。计算单元901、ROM 902以及RAM 903通过总线904彼此相连。输入/输出(I/O)接口905也连接至总线904。

电子设备900中的多个部件连接至I/O接口905,包括:输入单元906、输出单元907、存储单元908以及通信单元909。输入单元906可以是能向电子设备900输入信息的任何类型的设备,输入单元906可以接收输入的数字或字符信息,以及产生与电子设备的用户设置和/或功能控制有关的键信号输入。输出单元907可以是能呈现信息的任何类型的设备,并且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显示器、扬声器、视频/音频输出终端、振动器和/或打印机。存储单元908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光盘。通信单元909允许电子设备900通过诸如因特网的计算机网络和/或各种电信网络与其他设备交换信息/数据,并且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调制解调器、网卡、红外通信设备、无线通信收发机和/或芯片组,例如蓝牙TM设备、WiFi设备、WiMax设备、蜂窝通信设备和/或类似物。

计算单元901可以是各种具有处理和计算能力的通用和/或专用处理组件。计算单元901的一些示例包括但不限于中央处理单元(CPU)、图形处理单元(GPU)、各种专用的人工智能(AI)计算芯片、各种运行机器学习模型算法的计算单元、数字信号处理器(DSP)、以及任何适当的处理器、控制器、微控制器等。计算单元901执行上文所描述的各个方法和处理。例如,在一些实施例中,视频显示方法可被实现为计算机软件程序,其被有形地包含于机器可读介质,例如存储单元908。在一些实施例中,计算机程序的部分或者全部可以经由ROM902和/或通信单元909而被载入和/或安装到电子设备900上。在一些实施例中,计算单元901可以通过其他任何适当的方式(例如,借助于固件)而被配置为执行视频显示方法。

用于实施本公开的方法的程序代码可以采用一个或多个编程语言的任何组合来编写。这些程序代码可以提供给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装置的处理器或控制器,使得程序代码当由处理器或控制器执行时使流程图和/或框图中所规定的功能/操作被实施。程序代码可以完全在机器上执行、部分地在机器上执行,作为独立软件包部分地在机器上执行且部分地在远程机器上执行或完全在远程机器或服务器上执行。

在本公开的上下文中,机器可读介质可以是有形的介质,其可以包含或存储以供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使用或与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设备结合地使用的程序。机器可读介质可以是机器可读信号介质或机器可读储存介质。机器可读介质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电子的、磁性的、光学的、电磁的、红外的、或半导体系统、装置或设备,或者上述内容的任何合适组合。机器可读存储介质的更具体示例会包括基于一个或多个线的电气连接、便携式计算机盘、硬盘、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PROM或快闪存储器)、光纤、便捷式紧凑盘只读存储器(CD-ROM)、光学储存设备、磁储存设备、或上述内容的任何合适组合。

如本公开使用的,术语“机器可读介质”和“计算机可读介质”指的是用于将机器指令和/或数据提供给可编程处理器的任何计算机程序产品、设备、和/或装置(例如,磁盘、光盘、存储器、可编程逻辑装置(PLD)),包括,接收作为机器可读信号的机器指令的机器可读介质。术语“机器可读信号”指的是用于将机器指令和/或数据提供给可编程处理器的任何信号。

为了提供与用户的交互,可以在计算机上实施此处描述的系统和技术,该计算机具有:用于向用户显示信息的显示装置(例如,CRT(阴极射线管)或者LCD(液晶显示器)监视器);以及键盘和指向装置(例如,鼠标或者轨迹球),用户可以通过该键盘和该指向装置来将输入提供给计算机。其它种类的装置还可以用于提供与用户的交互;例如,提供给用户的反馈可以是任何形式的传感反馈(例如,视觉反馈、听觉反馈、或者触觉反馈);并且可以用任何形式(包括声输入、语音输入或者、触觉输入)来接收来自用户的输入。

可以将此处描述的系统和技术实施在包括后台部件的计算系统(例如,作为数据服务器)、或者包括中间件部件的计算系统(例如,应用服务器)、或者包括前端部件的计算系统(例如,具有图形用户界面或者网络浏览器的用户计算机,用户可以通过该图形用户界面或者该网络浏览器来与此处描述的系统和技术的实施方式交互)、或者包括这种后台部件、中间件部件、或者前端部件的任何组合的计算系统中。可以通过任何形式或者介质的数字数据通信(例如,通信网络)来将系统的部件相互连接。通信网络的示例包括:局域网(LAN)、广域网(WAN)和互联网。

计算机系统可以包括客户端和服务器。客户端和服务器一般远离彼此并且通常通过通信网络进行交互。通过在相应的计算机上运行并且彼此具有客户端-服务器关系的计算机程序来产生客户端和服务器的关系。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以上所述仅是本公开的具体实施方式,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理解或实现本公开。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公开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公开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述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25页详细技术资料下载
上一篇:一种医用注射器针头装配设备
下一篇:视频文件的存储方法及装置、存储介质、电子装置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精彩留言,会给你点赞!

技术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