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具佩戴规范方法、系统、终端、介质及其应用的交通工具

文档序号:415533 发布日期:2021-12-21 浏览:34次 >En<

阅读说明:本技术 护具佩戴规范方法、系统、终端、介质及其应用的交通工具 (Protective clothing wearing standard method, system, terminal, medium and vehicle applying same ) 是由 杨磊 齐宝雷 曾兵 朱晓锋 张庆航 唐卫芳 于 2021-09-03 设计创作,主要内容包括:本发明提供护具佩戴规范方法、系统、终端、介质及其应用的交通工具,包括客响应于开锁请求指令,解锁交通工具的动力驱动部及护具装载部,并按第一限行车速进行限速;若在所述护具装载部被解锁后的预设时段内检测到其内部的护具被取出,则提高所述交通工具的限速至第二限行车速;否则,锁住所述驱动部以使其停止提供动力。本发明在解锁电动车后对其限速,并在检测到头盔等护具被取出后才放开限速,用户方可行驶该电动车,通过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可有效规范用户佩戴护具,培养用户佩戴护具的习惯,提高用车安全性,进一步提升共享电动车的用车管理效果。(The invention provides a protective clothing standard method, a system, a terminal, a medium and a vehicle applying the protective clothing standard method, wherein a passenger responds to an unlocking request instruction, unlocks a power driving part and a protective clothing loading part of the vehicle, and limits the speed according to a first driving limiting speed; if the fact that the protective gear in the protective gear loading part is taken out is detected within a preset time period after the protective gear loading part is unlocked, the speed limit of the vehicle is increased to a second driving limiting speed; otherwise, locking the driving part to stop providing power. According to the technical scheme, the speed of the electric vehicle is limited after the electric vehicle is unlocked, the speed is limited after the protective equipment such as a helmet and the like is detected to be taken out, and a user can drive the electric vehicle.)

护具佩戴规范方法、系统、终端、介质及其应用的交通工具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行驶安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护具佩戴规范方法、系统、终端、介质及其应用的交通工具。

背景技术

随着电动车的普及,越来越多的电动车穿梭于大街小巷。为了提高用户的用车安全,有关部门出台相关规定,骑行电动车时必须佩戴头盔。

自有车辆的用户正逐渐形成骑行佩戴头盔的良好习惯,而共享车辆也需为每辆电动车配备头盔供使用者佩戴,以此来为骑行安全提供保障。但是,用户通常在扫码开锁后就直接骑行,忘记佩戴头盔已是常有之事。因此,如此辅助用户在使用共享车辆时按要求佩戴头盔,是本领域亟需解决的技术问题。

发明内容

有鉴于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本发明提供护具佩戴规范方法、系统、终端、介质及其应用的交通工具,解决辅助用户在使用共享车辆时按要求佩戴头盔的技术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交通工具的护具佩戴规范方法,包括:响应于开锁请求指令,解锁交通工具的动力驱动部及护具装载部,并按第一限行车速对所述交通工具进行限速;若在所述护具装载部被解锁后的预设时段内检测到其内部的护具被取出,则提高所述交通工具的限速至第二限行车速;否则,锁住所述动力驱动部以使其停止提供动力。

在本发明的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若在行驶过程中检测到所述护具被放回至所述护具装载部,则控制交通工具降速。

在本发明的另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控制交通工具降速包括控制所述交通工具渐进式降速直至停车。

在本发明的另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在解锁所述护具装载部后发出护具佩戴提示。

在本发明的另一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响应于关锁请求指令,检测所述护具是否被放回;若所述护具被放回,则锁住所述动力驱动部及护具;若所述护具未被放回,则拒绝锁住所述动力驱动部及护具装载部,并发出护具放回提示。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交通工具的护具佩戴规范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解锁模块,用于响应于开锁请求指令,解锁交通工具的动力驱动部及护具装载部;并按第一限行车速对所述交通工具进行限速;检测模块,用于检测在所述护具装载部被解锁后的预设时段内其内部的护具是否被取出;控制模块,用于在所述解锁模块解锁所述动力驱动部及护具装载部后,按第一限行车速对所述交通工具进行限速;并在所述检测模块检测到所述护具在所述护具装载部被解锁后的预设时段内被取出时,提高所述交通工具的限速至第二限行车速,否则,锁住所述动力驱动部以使其停止提供动力。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所述交通工具的护具佩戴规范方法。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电子终端,包括:处理器及存储器;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用于执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计算机程序,以使所述终端执行所述交通工具的护具佩戴规范方法。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交通工具,包括:护具,锁于护具装载部内;动力驱动部;控制部,连接并控制所述动力驱动部和护具装载部;感应部,用于感应所述护具装载部在被解锁后的预设时段内所述护具是否被取出;其中,所述控制部响应于开锁请求指令,解锁所述动力驱动部和护具装载部,并按第一限行车速对所述动力驱动部进行限速;并在所述感应部检测到所述护具在所述护具装载部被解锁后的预设时段内被取出时,提高所述动力驱动部的限速至第二限行车速,否则,锁住所述动力驱动部以使其停止提供动力。

在本发明的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交通工具还包括提示部,用于在解锁所述护具装载部后发出护具佩戴提示,和/或响应于关锁请求指令,检测所述护具是否被放回,若否,发出护具放回提示。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交通工具的护具佩戴规范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客户终端,用于发起开锁请求;交通工具,用于响应于所述开锁请求,解锁交通工具的动力驱动部及护具装载部,并按第一限行车速进行限速;并在检测到所述护具在被解锁后的预设时段内被取出时,提高所述交通工具的限速至第二限行车速;否则,锁住所述动力驱动部以使其停止提供动力。

本发明提供的护具佩戴规范方法、系统、终端、介质及其应用的交通工具具有以下技术效果:本发明在解锁电动车后对其限速,并在检测到头盔等护具被取出后才放开限速,用户方可行驶该电动车,通过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可有效规范用户佩戴护具,培养用户佩戴护具的习惯,提高用车安全性,进一步提升共享电动车的用车管理效果。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构思、具体结构及产生的技术效果作进一步说明,以充分地了解本发明的目的、特征和效果。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在一实施例中交通工具的护具佩戴规范系统的示意图。

图2是发明在一实施例中交通工具的护具佩戴规范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在一实施例中交通工具的护具佩戴规范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在一实施例中的电子终端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发明在一实施例中的交通工具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通过特定的具体实例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发明的其他优点与功效。本发明还可以通过另外不同的具体实施方式加以实施或应用,本说明书中的各项细节也可以基于不同观点与应用,在没有背离本发明的精神下进行各种修饰或改变。需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以下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需要说明的是,以下实施例中所提供的图示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发明的基本构想,遂图示中仅显示与本发明中有关的组件而非按照实际实施时的组件数目、形状及尺寸绘制,其实际实施时各组件的型态、数量及比例可为一种随意的改变,且其组件布局型态也可能更为复杂。

为了阐释的目的而描述了本发明的一些示例性实施例,需要理解的是,本发明可通过附图中没有具体示出的其他方式来实现。

如图1所示,展示了本发明在一实施例中交通工具的护具佩戴规范系统的示意图。本实施例中护具佩戴规范系统包括交通工具11、护具12、护具装载部13、客户终端14。护具12设于护具装载部13内,护具装载部13设于交通工具11,客户终端14与交通工具11建立通信连接。所述护具佩戴规范系统还包括感应装置(未图示)和提示装置,感应装置用于感应护具12在被解锁后的预设时段内是否被取出,提示装置用于发出提示信息。

应理解,当交通工具11处于关锁状态时,交通工具11的驱动电机(未图示)和护具12都被锁住,故无法骑行。而当交通工具11处于解锁状态时,电机和护具12都被解锁。

在一些示例中,客户终端14响应于用户操作而发出开锁请求指令,所述开锁请求指令通过云服务器15传输至交通工具11。所述交通工具11接收并响应该开锁请求指令,从而在解锁交通工具11的电机后再解锁其护具12,并按第一限行车速进行限速。随后,检测护具12在被解锁后的预设时段内是否被取出;若被取出,说明用户佩戴了护具,因此可提高第一限行车速,例如提高至可正常行驶的第二限行车速;若未被取出,说明用户并没有佩戴护具,则锁住电机从而使其停止提供动力。

所述第一限行车速优选被设为0km/h或接近0km/h,即交通工具虽然被解锁,但在确认用户是否已经佩戴护具之前,车辆被限制行驶,这与现有的共享电动车开锁即可骑行的技术管理手段有明显区别,避免用户在未佩戴护具的情况下骑行。需说明的使,将所述第一限行车速优选设为0km/h或接近0km/h只是一种优选方案,而非本实施例唯一的技术方案,实际上也可将第一限行车速设定为一个较低的车速(例如5km/h),使电动车即使能够行驶也只能以非常低的车速行驶,这样也能诱导用户尽快佩戴护具,使电动车能够提速到正常行驶速度。

在一些示例中,用户若在行驶过程中又取下护具12将其放入护具装载部13中,则感应装置检测行驶过程中护具12是否位于护具装载部13内,若位于护具装载部内,则电动车的控制器控制驱动电机降速,优选渐进式降速直至停车,避免急停产生的惯性影响骑行者的安全。例如,每隔5分钟将车辆限速降低1km/h,即分别限速24km/h、23km/h、22km/h……,直至0km/h,之后则给控制器断电,不再提供助力。

在一些示例中,用户终端14响应于用户操作而发出还车请求,该还车请求通过云服务器15传输至交通工具11。交通工具11接收并响应还车请求,检测护具12是否被放回;若被放回,则锁住护具12后再锁住电机;若未被放回,则电机无法被锁住,并可相应发出提示来提醒用户及时放回护具。

需说明的是,所述交通工具11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电动三轮车等,其可以是自有交通工具,也可以是共享交通工具,本实施例不做限定。所述护具12包括但不限于头盔、护眼镜、护腕、护腰、护膝等。所述客户终端14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如智能眼镜、智能手环、智能手表等)。感应装置包括但不限于重力传感器、位置传感器、红外传感器或者摄像头等设备。提示装置包括但不限于扬声器、指示灯、显示屏或者蜂鸣器等设备。另外,所述交通工具11和客户终端14之间可通过云服务器15建立通信连接或直接进行短距离通信连接,两者之间的通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Wi-Fi通信连接、3G/4G/5G通信连接、蓝牙通信连接、NB-IoT通信连接、ZigBee通信连接、LoRa通信连接等。

应理解的是,出于说明性目的而提供以上示例,并且以上示例不应被理解成是限制性的。同样的,该系统可以另外地或替代地包括其它特征或包括较少的特征,而未背离本申请的范围。

如图2所示,展示了本发明在一实施例中交通工具的护具佩戴规范方法的流程示意图。需说明的是,所述护具佩戴规范方法应用于交通工具,更具体而言,是应用于交通工具上的控制部,如ARM(Advanced RISC Machines)控制器、FPGA(Field Programmable GateArray)控制器、SoC(System on Chip)控制器、DSP(Digital Signal Processing)控制器、或者MCU(Micorcontroller Unit)控制器等。下文,将对所述护具佩戴规范方法的各个步骤做详细的解释说明。

步骤S21:响应于开锁请求指令,解锁交通工具的动力驱动部及护具装载部,并按第一限行车速进行限速。

需说明的是,本实施例的交通工具包括助力车,所述动力驱动部是为交通工具提供动力/助力的部件,所述护具装载部用于承载并锁住护具。解锁交通工具的动力驱动部主要是指解锁助力车的电机锁,只有在解锁助力车的电机锁后才能提供动力/助力;解锁护具装载部是指解封护具装载部,使护具能够被取出,例如可将车篮作为护具装载部,该车篮可设置电子锁,电子锁被锁住时护具无法被取出,而电子锁解锁后才可取出护具。另外,出于说明性目的而提供以上示例,并且以上示例不应被理解成是限制性的。进一步地,所述护具装载部可设于交通工具的前方、后方、侧方、下方等位置。所述护具装载部设置的是电子锁,其至少设有通信单元和执行单元,通信单元用于从外部接收控制指令,执行单元用于根据接收到的控制指令来解锁或者锁住护具,因现有的电子锁已较多,故不再赘述。

在一些示例中,优选将所述第一限行车速设为0km/h或接近0km/h,即交通工具虽然被解锁,但在确认用户是否已经佩戴护具之前,车辆被限制行驶,这与现有的共享电动车开锁即可骑行的技术管理手段有明显区别,避免用户在未佩戴护具的情况下骑行。需说明的是,将所述第一限行车速优选设为0km/h或接近0km/h只是一种优选方案,而非本实施例唯一的技术方案,实际上也可将第一限行车速设定为一个较低的车速(例如5km/h),使电动车即使能够行驶也只能以非常低的车速行驶,这样也能诱导用户尽快佩戴护具,使电动车能够提速到正常行驶速度。

在一些示例中,所述方法还包括在解锁交通工具的动力驱动部及护具装载部后,发出护具佩戴提示。所述交通工具发出护具佩戴提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语音播报、指示灯闪烁、文字/图案显示、蜂鸣器鸣叫等,电动车可相应设置扬声器、指示灯、显示屏、蜂鸣器等硬件部。以某一应用场景为例:某用户通过手机APP发出用车请求,云服务器接收到用车请求后,向电动车下发开锁指令,电动车的控制器随即解锁驱动电机和头盔,电动车的扬声器持续发出语音播报“请佩戴头盔”,直至检测到头盔被取走。

步骤S22:若检测到所述护具在被解锁后的预设时段内被取出,则提高所述交通工具的限速至第二限行车速;否则,锁住所述动力驱动部以使其停止提供动力。

应理解的是,根据上述对所述解锁交通工具的动力驱动部及护具装载部的原理解释,锁住所述动力驱动部的意思是指锁住助力车的电机锁而使其无法提供动力。另外,在锁住所述动力驱动部时,也可锁住护具装载部,待用户再次发出开锁请求指令后再重新解锁动力驱动部和护具装载部;或者,在锁住所述动力驱动部时并不锁住护具装载部,待检测到护具被取出后再解锁动力驱动部。在一些示例中,检测护具在被解锁后的预设时段内是否被取出,是指在护具被解锁后,持续检测护具是否被取出,例如若持续检测5分钟,若在这段时间内始终未能检测到护具被取出,则可确定护具未被取出。另外,确定护具是否被取出可采用是否能在连续一段时间内都未能从护具装载部内检测到护具来判断,例如连续3秒都未能从护具装载部内检测到护具,则可确定护具已被取出。

在一些示例中,可利用重力传感器、位置传感器、红外传感器甚或摄像头等装置来检测护具是否被取出。其中,重力传感器是采用弹性敏感元件制成悬臂式位移器,与采用弹性敏感元件制成的储能弹簧来驱动电触点,完成从重力变化到电信号的转换;若重力感应器感应到护具装载部内的重力数据变化超过阈值,则可确定护具被取出。位置传感器用于感受被测物的位置并转换成可用输出信号;若位置传感器感受到被测物的位置数据变化超过阈值,则可确定护具被取出。红外传感器利用红外线的物理性质来进行测量,若检测量变化超过阈值,则可确定护具被取出。摄像头可用于捕获护具装载部内的图像,并进行不同时间戳下的图像对比,若图像差异大于阈值,则可确定护具被取出。需说明的是,用于检测护具是否被取出的装置并不仅限于上述所罗列的种类,事实上,任何已公开的可用于检测物体是否被取出的装置都可应用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中。

在一些示例中,优选将所述第二限行车速设为电动车安全行驶的最高车速,如25km/h,即在检测到护具被取出后,用户方可正常行驶电动车。

在一些示例中,考虑到骑行过程中,用户很有可能将护具放回护具装载部的情况,继而影响到骑行安全,因此本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还检测行驶过程中是否出现护具被放回的情况,如确有该情况发生,则控制电动车降速。需说明的是,所述骑行过程中,是指交通工具产生速度的过程,具体可利用速度传感器来检测,若检测到有车速则说明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而若未检测到车速则说明车辆仍处于驻停状态。另外,检测护具是否被放回的原理与检测护具是否被取出的原理类似,因此不再赘述。

进一步地,优选控制所述交通工具渐进式降速直至停车,避免急停产生的惯性影响骑行者的安全。另外,还可在检测到骑行过程中护具被放回,持续发出佩戴护具的提示。举例来说,如果用户在骑行过程中将头盔放回车篮,则循环播放语音“骑行时请佩戴头盔”至用户取走头盔;在此过程中,每隔5分钟将车辆限速降低1km/h,即分别限速24km/h、23km/h、22km/h……,直至0km/h,之后则给控制器断电,不再提供助力。

在一些示例中,所述方法还包括响应于关锁请求指令,检测所述护具是否被放回,若所述护具被放回,则锁住所述动力驱动部及护具装载部;若所述护具未被放回,则拒绝锁住所述动力驱动部及护具装载部,并发出护具放回提示。也即,当用户用车完成时,如果护具已经被放回,则说明车辆符合归还要求,因此可以直接锁住动力驱动部及护具装载部;如果护具并未被放回,则说明车辆并不符合归还要求,此时动力驱动部无法被锁住,并可相应发出提示来提醒用户及时放回护具。

考虑到用户在停车后将护具放入护具装载部中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可预留适当的时间,例如电动车可在接收到关锁请求指令后,经过10秒后再检测护具是否被放回,若此时仍检测不到护具,则说明该用户极有可能忘记放回护具,因此发出护具放回提示。

如图3所示,展示了本发明在一实施例中交通工具的护具佩戴规范装置的结构示意图。所述护具佩戴规范装置300包括解锁模块301、检测模块302和控制模块303。

所述解锁模块301用于响应于开锁请求指令,解锁交通工具的动力驱动部及护具装载部。

所述检测模块302用于检测护具装载部在被解锁后的预设时段内护具是否被取出。其中,检测模块302在护具被解锁后,持续检测护具是否被取出,例如若持续检测5分钟,若在这段时间内始终未能检测到护具被取出,则可确定护具未被取出。另外,确定护具是否被取出可采用是否能在连续一段时间内都未能从护具装载部内检测到护具来判断,例如连续3秒都未能从护具装载部内检测到护具,则可确定护具已被取出。

进一步的,所述检测模块302可以是重力传感器、位置传感器、红外传感器甚或摄像头等装置。其中,重力传感器是采用弹性敏感元件制成悬臂式位移器,与采用弹性敏感元件制成的储能弹簧来驱动电触点,完成从重力变化到电信号的转换;若重力感应器感应到护具装载部内的重力数据变化超过阈值,则可确定护具被取出。位置传感器用于感受被测物的位置并转换成可用输出信号;若位置传感器感受到被测物的位置数据变化超过阈值,则可确定护具被取出。红外传感器利用红外线的物理性质来进行测量,若检测量变化超过阈值,则可确定护具被取出。摄像头可用于捕获护具装载部内的图像,并进行不同时间戳下的图像对比,若图像差异大于阈值,则可确定护具被取出。需说明的是,用于检测护具是否被取出的装置并不仅限于上述所罗列的种类,事实上,任何已公开的可用于检测物体是否被取出的装置都可应用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中。

所述控制模块303用于在所述解锁模块301解锁所述交通工具的动力驱动部及护具装载部后限速至第一限行车速,并在所述检测模块302检测到所述护具装载部在被解锁后的预设时段内护具被取出时,提高所述交通工具的限速至第二限行车速;否则,锁住所述动力驱动部以使其停止提供动力。

优选将所述第一限行车速设为0km/h或接近0km/h,即交通工具虽然被解锁,但在确认用户是否已经佩戴护具之前,车辆被限制行驶,这与现有的共享电动车开锁即可骑行的技术管理手段有明显区别,避免用户在未佩戴护具的情况下骑行。需说明的使,将所述第一限行车速优选设为0km/h或接近0km/h只是一种优选方案,而非本实施例唯一的技术方案,实际上也可将第一限行车速设定为一个较低的车速(例如5km/h),使电动车即使能够行驶也只能以非常低的车速行驶,这样也能诱导用户尽快佩戴护具,使电动车能够提速到正常行驶速度。

优选将所述第二限行车速设为电动车安全行驶的最高车速,如25km/h,即在检测到护具被取出后,用户方可正常行驶电动车。

在一些示例中,所述检测模块302若在行驶过程中检测到所述护具被放回,则所述控制模块控制交通工具降速。进一步地,优选渐进式降速直至停车,避免急停产生的惯性影响骑行者的安全。举例来说,如果用户在骑行过程中将头盔放回车篮,则循环播放语音“骑行时请佩戴头盔”至用户取走头盔;在此过程中,每隔5分钟将车辆限速降低1km/h,即分别限速24km/h、23km/h、22km/h……,直至0km/h,之后则给控制器断电,不再提供助力。

在一些示例中,所述护具佩戴规范装置300还包括提示模块304,用于在所述解锁模块301解锁所述护具后发出护具佩戴提示。所述提示模块304可采用扬声器、指示灯、显示屏、蜂鸣器等装置。

在一些示例中,所述检测模块302响应于关锁请求指令,检测所述护具是否被放回,并在未被放回的情况下所述提示模块304发出护具放回提示。考虑到用户在停车后将护具放入护具装载部中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可预留适当的时间,例如电动车可在接收到关锁请求指令后,经过10秒后再检测护具是否被放回,若此时仍检测不到护具,则说明该用户极有可能忘记放回护具,因此发出护具放回提示。

应理解以上装置的各个模块的划分仅仅是一种逻辑功能的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全部或部分集成到一个物理实体上,也可以物理上分开。且这些模块可以全部以软件通过处理元件调用的形式实现;也可以全部以硬件的形式实现;还可以部分模块通过处理元件调用软件的形式实现,部分模块通过硬件的形式实现。例如,控制模块可以为单独设立的处理元件,也可以集成在上述装置的某一个芯片中实现,此外,也可以以程序代码的形式存储于上述装置的存储器中,由上述装置的某一个处理元件调用并执行以上控制模块的功能。其它模块的实现与之类似。此外这些模块全部或部分可以集成在一起,也可以独立实现。这里所述的处理元件可以是一种集成电路,具有信号的处理能力。在实现过程中,上述方法的各步骤或以上各个模块可以通过处理器元件中的硬件的集成逻辑电路或者软件形式的指令完成。

例如,以上这些模块可以是被配置成实施以上方法的一个或多个集成电路,例如:一个或多个特定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简称ASIC),或,一个或多个微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or,简称DSP),或,一个或者多个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 Programmable Gate Array,简称FPGA)等。再如,当以上某个模块通过处理元件调度程序代码的形式实现时,该处理元件可以是通用处理器,例如中央处理器(Central Processing Unit,简称CPU)或其它可以调用程序代码的处理器。再如,这些模块可以集成在一起,以片上系统(system-on-a-chip,简称SOC)的形式实现。

如图4所示,展示了本发明在一实施例中的电子终端的结构示意图。本实例提供的电子终端,包括:处理器41、存储器42、通信器43;存储器42通过系统总线与处理器41和通信器43连接并完成相互间的通信,存储器42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通信器43用于和其他设备进行通信,处理器41用于运行计算机程序,使电子终端执行如上交通工具的护具佩戴规范方法的各个步骤。

上述提到的系统总线可以是外设部件互连标准(Peripheral ComponentInterconnect,简称PCI)总线或扩展工业标准结构(Extended Industry StandardArchitecture,简称EISA)总线等。该系统总线可以分为地址总线、数据总线、控制总线等。为便于表示,图中仅用一条粗线表示,但并不表示仅有一根总线或一种类型的总线。通信接口用于实现数据库访问装置与其他设备(例如客户端、读写库和只读库)之间的通信。存储器可能包含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 Access Memory,简称RAM),也可能还包括非易失性存储器(non-volatile memory),例如至少一个磁盘存储器。

上述的处理器可以是通用处理器,包括中央处理器(Central Processing Unit,简称CPU)、网络处理器(Network Processor,简称NP)等;还可以是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ing,简称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Integrated Circuit,简称ASIC)、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 Gate Array,简称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所述交通工具的护具佩戴规范方法。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各方法实施例的全部或部分步骤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相关的硬件来完成。前述的计算机程序可以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该程序在执行时,执行包括上述各方法实施例的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ROM、RAM、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于本申请提供的实施例中,所述计算机可读写存储介质可以包括只读存储器、随机存取存储器、EEPROM、CD-ROM或其它光盘存储装置、磁盘存储装置或其它磁存储设备、闪存、U盘、移动硬盘、或者能够用于存储具有指令或数据结构形式的期望的程序代码并能够由计算机进行存取的任何其它介质。另外,任何连接都可以适当地称为计算机可读介质。例如,如果指令是使用同轴电缆、光纤光缆、双绞线、数字订户线(DSL)或者诸如红外线、无线电和微波之类的无线技术,从网站、服务器或其它远程源发送的,则所述同轴电缆、光纤光缆、双绞线、DSL或者诸如红外线、无线电和微波之类的无线技术包括在所述介质的定义中。然而,应当理解的是,计算机可读写存储介质和数据存储介质不包括连接、载波、信号或者其它暂时性介质,而是旨在针对于非暂时性、有形的存储介质。如申请中所使用的磁盘和光盘包括压缩光盘(CD)、激光光盘、光盘、数字多功能光盘(DVD)、软盘和蓝光光盘,其中,磁盘通常磁性地复制数据,而光盘则用激光来光学地复制数据。

如图5所示,展示了本发明在一实施例中的交通工具的结构示意图。本实施例的交通工具包括护具51、护具装载部52、动力驱动部53、控制部54、感应部55,护具51锁于护具装载部52内,控制部54连接并控制动力驱动部53,感应部55用于感应所述护具51在被解锁后的预设时段内是否被取出。

所述控制部54响应于开锁请求指令,解锁所述动力驱动部53和护具51,并将所述动力驱动部53限速至第一限行车速;并在所述感应部感应到所述护具在被解锁后的预设时段内被取出,则提高所述动力驱动部53的限速至第二限行车速;否则,取消解锁所述部动力驱动部。

在一些示例中,所述交通工具还包括提示部56,用于在解锁所述护具后发出护具佩戴提示,和/或响应于关锁请求指令,检测所述护具是否被放回,并在未被放回的情况下发出护具放回提示。

所述交通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自行车、电动滑板、电动三轮车等,其可以是自有交通工具,也可以是共享交通工具。护具51包括但不限于头盔、护眼镜、护腕、护腰、护膝等。护具装载部52可设于交通工具的前方、后方、侧方、下方等位置,护具装载部不仅用于装载护具,还用于在放入护具后将其锁住。动力驱动部53可以是驱动电机。控制部54可以是ARM(Advanced RISC Machines)控制器、FPGA(Field Programmable Gate Array)控制器、SoC(System on Chip)控制器、DSP(Digital Signal Processing)控制器、或者MCU(Micorcontroller Unit)控制器等。

感应部55可以是重力传感器、位置传感器、红外传感器甚或摄像头。其中,重力传感器是采用弹性敏感元件制成悬臂式位移器,与采用弹性敏感元件制成的储能弹簧来驱动电触点,完成从重力变化到电信号的转换;若重力感应器感应到护具装载部内的重力数据变化超过阈值,则可确定护具被取出。位置传感器用于感受被测物的位置并转换成可用输出信号;若位置传感器感受到被测物的位置数据变化超过阈值,则可确定护具被取出。红外传感器利用红外线的物理性质来进行测量,若检测量变化超过阈值,则可确定护具被取出。摄像头可用于捕获护具装载部内的图像,并进行不同时间戳下的图像对比,若图像差异大于阈值,则可确定护具被取出。需说明的是,用于检测护具是否被取出的装置并不仅限于上述所罗列的种类,事实上,任何已公开的可用于检测物体是否被取出的装置都可应用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中。

提示部56可以是扬声器、指示灯、显示屏、蜂鸣器等。其中,扬声器通过语音播报的方式来发出提示,指示灯通过闪烁等方式发出提示,显示屏可以通过显示文字和/或图片等内容来发出提示,蜂鸣器可以通过鸣叫来发出提示。

综上所述,本发明提供护具佩戴规范方法、系统、终端、介质及其应用的交通工具,在解锁电动车后对其限速,并在检测到头盔等护具被取出后才放开限速,用户方可行驶该电动车,通过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可有效规范用户佩戴护具,培养用户佩戴护具的习惯,提高用车安全性,进一步提升共享电动车的用车管理效果。

上述实施例仅例示性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发明。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发明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发明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发明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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