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缓释型亮肤精华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文档序号:604728 发布日期:2021-05-07 浏览:28次 >En<

阅读说明:本技术 一种缓释型亮肤精华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Sustained-release skin-brightening essence composition and preparation method thereof ) 是由 薛永红 夏志宽 曲燕 于 2021-01-26 设计创作,主要内容包括:本发明属于护肤品技术领域,更具体的涉及一种缓释型亮肤精华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一种缓释型亮肤精华组合物,制备原料按重量百分比计,包括:皮肤调理剂5~15、助剂1~10%、溶剂补充余量至100%。本发明中的成膜剂可以将促渗透剂和活性成分充分发挥协同作用,形成包覆型渗透结构,通过各种反应物之间的结合,可以保证渗透持续发生,成膜剂选自三甲基戊二醇/己二酸共聚物,其可以保证功效成分的缓释效果;本发明中使用的促渗透剂可以将本体系中的反应物形成脂质体包覆结构,为渗透作用的发生提供基础。(The invention belongs to the technical field of skin care products, and particularly relates to a slow-release skin brightening essence composition and a preparation method thereof. The sustained-release skin-brightening essence composition comprises the following raw materials in percentage by weight: 5-15% of a skin conditioner, 1-10% of an auxiliary agent and the balance of a solvent to 100%. The film forming agent can fully exert the synergistic effect of the penetration enhancer and the active ingredients to form a coating type penetration structure, the continuous penetration can be ensured by the combination of various reactants, and the film forming agent is selected from a trimethyl pentanediol/adipic acid copolymer and can ensure the slow release effect of the effective ingredients; the penetration enhancer used in the invention can form liposome coating structure for the reactants in the system, and provides a foundation for the occurrence of penetration.)

一种缓释型亮肤精华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护肤品技术领域,更具体的涉及一种缓释型亮肤精华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护肤品得普及和应用,护肤品的发展呈现出飞速的发展状态。市面上出现了功效各异的护肤品,比如美白、保湿、去斑、去皱、抗老、亮肤,但是随着人们对功效的要求提升,也出现了一些包含激素、铅汞等有害成分的护肤品,这类护肤品具有依赖性,一旦停用,皮肤的各种问题就会出现。

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必然对于护肤品的要求也在逐渐提升,尤其对于一些保湿、美白、亮肤等日常护理的护肤品,要求越来越高。护肤品品质的提升必然导致了其成本的上升,但是在成本提升的同时如果可以大幅度提升品质、功效、甚至提升作用时间,无疑也是产品成本的变相下降。现阶段的护肤品中,仅仅单纯添加活性成分,无法达到长效释放的效果。

面对当前护肤品的发展,生产制备一种保养皮肤时间持久、活性成分作用时间延长的护肤品成为新时代的需求。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得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缓释型亮肤精华组合物,制备原料按重量百分比计,包括:皮肤调理剂5~15、助剂1~10%、溶剂补充余量至100%。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的溶剂包括水和/或1,3-丙二醇。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的1,3-丙二醇的重量百分比为0.1~1%。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的皮肤调理剂包括:尿囊素、水解透明质酸、1,2-戊二醇、谷胱甘肽、含HCl化合物、氰钴胺、牛磺酸、天冬酰胺、蛋氨酸、胱氨酸、生物素、羟脯氨酸、硫氨酸二膦酸盐、肌醇、植物提取物、活性成分A、活性成分B、活性成分C。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的含HCl化合物选自赖氨酸HCl、精氨酸HCl、鸟氨酸HCl、吡哆素HCl、壳糖胺HCl、组氨酸HCl中的至少一种。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的植物提取物选自印度楝叶提取物、珊瑚藻提取物、茄果提取物、库拉索芦荟花提取物、圣罗勒叶提取物一种或多种复配。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的活性成分A为氨基酸类复合物;所述的活性成分B为皱波角叉菜提取物;所述的活性成分C为含亮白成分复合物。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的助剂选自增稠剂、成膜剂、防腐剂、促渗透剂中的一种或多种复配。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增稠剂的重量百分比为0.3~1%;成膜剂的重量百分比为2~3%、防腐剂的重量百分比为0.1~1%、促渗透剂的重量百分比为1~5%。

本发明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缓释型亮肤精华组合物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溶剂、皮肤调理剂、助剂按重量百分比称量后加入真空搅拌锅,搅拌,得到混合物;

2)将步骤1)得到的混合物真空脱泡出料;

3)静置陈化,即得。

有益效果:经本发明制备的缓释型亮肤精华组合物,具有以下优点:

1.本发明中的成膜剂可以将促渗透剂和活性成分充分发挥协同作用,形成包覆型渗透结构,通过各种反应物之间的结合,可以保证渗透持续发生,成膜剂选自三甲基戊二醇/己二酸共聚物,其可以保证功效成分的缓释效果;

2.本发明中通过特定皮肤调理剂活性成分A与皮肤细胞接受器之间的互引力,可以直接把活性成分源源不断输入细胞中,从而保证其以极低的用量达到极佳的亮肤效果;

3.本发明中使用的促渗透剂可以将本体系中的反应物形成脂质体包覆结构,为渗透作用的发生提供基础。

具体实施方式

参选以下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法的详述以及包括的实施例可更容易地理解本发明的内容。除非另有限定,本文使用的所有技术以及科学术语具有与本发明所属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通常理解的相同的含义。当存在矛盾时,以本说明书中的定义为准。

如本文所用术语“由…制备”与“包含”同义。本文中所用的术语“包含”、“包括”、“具有”、“含有”或其任何其它变形,意在覆盖非排它性的包括。例如,包含所列要素的组合物、步骤、方法、制品或装置不必仅限于那些要素,而是可以包括未明确列出的其它要素或此种组合物、步骤、方法、制品或装置所固有的要素。

连接词“由…组成”排除任何未指出的要素、步骤或组分。如果用于权利要求中,此短语将使权利要求为封闭式,使其不包含除那些描述的材料以外的材料,但与其相关的常规杂质除外。当短语“由…组成”出现在权利要求主体的子句中而不是紧接在主题之后时,其仅限定在该子句中描述的要素;其它要素并不被排除在作为整体的所述权利要求之外。

当量、浓度、或者其它值或参数以范围、优选范围、或一系列上限优选值和下限优选值限定的范围表示时,这应当被理解为具体公开了由任何范围上限或优选值与任何范围下限或优选值的任一配对所形成的所有范围,而不论该范围是否单独公开了。例如,当公开了范围“1至5”时,所描述的范围应被解释为包括范围“1至4”、“1至3”、“1至2”、“1至2和4至5”、“1至3和5”等。当数值范围在本文中被描述时,除非另外说明,否则该范围意图包括其端值和在该范围内的所有整数和分数。

单数形式包括复数讨论对象,除非上下文中另外清楚地指明。“任选的”或者“任意一种”是指其后描述的事项或事件可以发生或不发生,而且该描述包括事件发生的情形和事件不发生的情形。

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的近似用语用来修饰数量,表示本发明并不限定于该具体数量,还包括与该数量接近的可接受的而不会导致相关基本功能的改变的修正的部分。相应的,用“大约”、“约”等修饰一个数值,意为本发明不限于该精确数值。在某些例子中,近似用语可能对应于测量数值的仪器的精度。在本申请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范围限定可以组合和/或互换,如果没有另外说明这些范围包括其间所含有的所有子范围。

此外,本发明要素或组分前的不定冠词“一种”和“一个”对要素或组分的数量要求(即出现次数)无限制性。因此“一个”或“一种”应被解读为包括一个或至少一个,并且单数形式的要素或组分也包括复数形式,除非所述数量明显旨指单数形式。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缓释型亮肤精华组合物,制备原料按重量百分比计,包括:皮肤调理剂5~15、助剂1~10%、溶剂补充余量至100%。

在一些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的溶剂包括水和/或1,3-丙二醇。

在一些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的1,3-丙二醇的重量百分比为0.1~1%。

在一些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的1,3-丙二醇的重量百分比为0.5%。

在一些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的皮肤调理剂包括:尿囊素、水解透明质酸、1,2-戊二醇、谷胱甘肽、含HCl化合物、氰钴胺、牛磺酸、天冬酰胺、蛋氨酸、胱氨酸、生物素、羟脯氨酸、硫氨酸二膦酸盐、肌醇、植物提取物、活性成分A、活性成分B、活性成分C。

在一些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活性成分A、活性成分B、活性成分C的重量比为1:1.5~2.5:2~3。

在一些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活性成分A、活性成分B、活性成分C的重量比为1:2:2.5。

在实验过程中,申请人发现,活性成分A、活性成分B、活性成分C在此重量范围内,可以保证有效成分的充分释放,保证释放速度。申请人推测可能的原因是:活性成分A中含有多种氨基酸类物质,氨基酸类物质和活性成分C中的活性物质之间可以形成微交联的状态,使体系中活性成分B和其他有效成分可以嵌入其中,为有效成分提供反应条件,促进整个体系中包覆结构的形成;申请人意外发现,三种物质的相互作用,还有提升了亮肤精华的美白效果,申请人认为是因为活性成分中存在抑制络氨酸酶机制的能力,从而达到抑制络氨酸酶生成黑色素,达到美白的效果。

在一些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的含HCl化合物选自赖氨酸HCl、精氨酸HCl、鸟氨酸HCl、吡哆素HCl、壳糖胺HCl、组氨酸HCl中的至少一种。

在一些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的含HCl化合物的重量按百分比计为:赖氨酸HCl0.000006-0.000008%、精氨酸HCl 0.000006-0.000008%、鸟氨酸HCl0.000003-0.000005%、吡哆素HCl 0.000002-0.000004%、壳糖胺HCl0.000001-0.000003%、组氨酸HCl 0.000001-0.000003%。

在一些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的植物提取物选自印度楝叶提取物、珊瑚藻提取物、茄果提取物、库拉索芦荟花提取物、圣罗勒叶提取物一种或多种复配。

在一些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的植物提取物的重量按百分比计为:印度楝叶提取物0.015-0.025%、珊瑚藻提取物0.01-0.02%、茄果提取物0.005-0.012%、库拉索芦荟花提取物0.0045-0.006%、圣罗勒叶提取物0.003-0.005%。

印度楝叶提取物

印度楝叶提取物,INCI:AZADIRACHTA INDICA LEAF EXTRACT。

珊瑚藻提取物

珊瑚藻提取物,INCI:CORALLINA OFFICINALIS EXTRACT。

茄果提取物

茄果提取物,INCI:SOLANUM MELONGENA(EGGPLANT)FRUIT EXTRACT。

库拉索芦荟花提取物

库拉索芦荟花提取物,INCI:ALOE BARBADENSIS FLOWER EXTRACT。

圣罗勒叶提取物

圣罗勒叶提取物,INCI:OCIMUM SANCTUM LEAF EXTRACT。

在一些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的活性成分A为氨基酸类复合物;所述的活性成分B为皱波角叉菜提取物;所述的活性成分C为含亮白成分复合物。

在一些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活性成分A中所述的氨基酸类复合物包含:丝氨酸、丙氨酸、天冬氨酸、谷氨酰胺、异亮氨酸、亮氨酸、精氨酸、谷氨酸、甘氨酸、组氨酸、赖氨酸、苯丙氨酸、脯氨酸、色氨酸、酪氨酸、缬氨酸。

在一些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活性成分C中包含α-熊果苷、聚山梨醇酯-80、白藜芦醇。

活性成分A,型号X50,购于西班牙Infinitec公司;活性成分B为OLIGOGELINE PF,购于赛比克公司;活性成分C为SalSphere Light,购于美国SALVONA公司。

在一些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的助剂选自增稠剂、成膜剂、防腐剂、促渗透剂中的一种或多种复配。

在一些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的增稠剂选择羧甲基纤维素钠、壳聚糖、海藻酸钠、聚丙烯酸钠中的至少一种。

在一些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的增稠剂选自聚丙烯酸钠(CAS:9003-04-7)。

在一些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的成膜剂选自聚乙烯基吡咯烷酮/十六碳烯共聚物、三甲基硅氧基硅酸酯、丙烯酸树脂与二甲基硅氧烷共聚物、丙烯酸盐/辛基丙烯酸胺共聚物、聚乙烯醇、三甲基戊二醇/己二酸共聚物中的至少一种。

在一些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的成膜剂选自三甲基戊二醇/己二酸共聚物(CAS:26139-53-7)。

在一些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的防腐剂包括辛酰羟肟酸、乙基己基甘油、甲基丙二醇、辛酰羟肟酸。

防腐剂为Serasafe H,购于韩国GANA生物制药公司。

在一些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的促渗透剂包括:卵磷脂、生育酚、向日葵籽油。

本申请中所用的促渗透剂为Pro-Lipo Neo,购于Lucas Meyer化妆品公司。

在一些优选的实施方式中,增稠剂的重量百分比为0.3~1%;成膜剂的重量百分比为2~3%、防腐剂的重量百分比为0.1~1%、促渗透剂的重量百分比为1~5%。

在一些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的成膜剂和促渗透剂的重量比为1:1~2。

在一些优选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的成膜剂和促渗透剂的重量比为1:1.2。

在实验过程中申请人发现,本发明中选择的皮肤调理剂和助剂都是基于实现缓释效果。其中申请人经过大量创造性实验探究证明得到,本发明中选择的促渗透剂可以形成脂质体包覆结构,在成膜剂三甲基戊二醇/己二酸共聚物和促渗透剂的重量比为1:1~2范围内,可以通过协同作用将体系中的皮肤调理剂成分整合到促渗透剂形成的包覆结构中,在活性成分C的促进下,保证了形成的包覆结构可以通过渗透作用缓慢渗透并作用于皮肤细胞,并且在本申请中,申请人发现,特定皮肤调理剂活性成分A与皮肤细胞接受器之间的互引力,可以将有效成分精准释放在细胞中,达到极少用量就可以发挥高效作用;另一方面,由于有效成分缓慢释放持久性作用,延长了活性成分在肌肤上的作用时间,进一步保护滋润了皮肤,达到了亮肤效果,在测试过程中申请人发现,此配方下制备的缓释型亮肤精华组合物也有美白效果,对黑色素的生长起到抑制作用。

在实验测试过程中,申请人发现,经本申请制备的缓释型亮肤精华组合物除了对皮肤起到亮肤效果,可以保护皮肤免受环境中污染粒子的影响,在皮肤表面形成保护性物理屏障,阻止有害物质在皮肤表面的黏附,也进一步提升了亮肤效果。

申请人在实验过程中发现,成膜剂用量大于本申请的范围,会导致制备的组合物出现粘腻感,出现对皮肤的轻微刺激性;当促渗透剂的用量过大,反而会缩短有效成分在面部发挥作用的时间,降低缓释效果。

本发明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缓释型亮肤精华组合物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溶剂、皮肤调理剂、助剂按重量百分比称量后加入真空搅拌锅,搅拌,得到混合物;

2)将步骤1)得到的混合物真空脱泡出料;

3)静置陈化,即得。

下面通过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具体描述。有必要在此指出的是,以下实施例只用于对本发明的作进一步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制,该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上述本发明的内容做出的一些非本质的改进和调整,仍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另外,如果没有其它说明,所用原料都是市售得到的。

实施例

实施例1

一种缓释型亮肤精华组合物,制备原料按重量百分比计,包括:尿囊素0.15%、水解透明质酸0.1%、聚丙烯酸钠0.6%、三甲基戊二醇/己二酸共聚物2.5%、1,2-戊二醇3%、防腐剂0.5%、1,3-丙二醇0.5%、活性成分A 1%、促渗透剂3%、活性成分B 2%、活性成分C2.5%、谷胱甘肽0.000008%、氰钴胺0.000005%、牛磺酸0.000005%、天冬酰胺0.000005%、蛋氨酸0.000004%、胱氨酸0.000003%、生物素0.000003%、羟脯氨酸0.000003%、硫氨酸二膦酸盐0.000002%、肌醇0.000001%、赖氨酸HCl 0.000007%、精氨酸HCl 0.000007%、鸟氨酸HCl 0.000004%、吡哆素HCl 0.000003%、壳糖胺HCl0.000002%、组氨酸HCl 0.000002%、印度楝叶提取物0.02%、珊瑚藻提取物0.013%、茄果提取物0.008%、库拉索芦荟花提取物0.0055%、圣罗勒叶提取物0.0035%、水补充余量至100%。

所述的活性成分A为氨基酸类复合物,氨基酸类复合物包含:丝氨酸、丙氨酸、天冬氨酸、谷氨酰胺、异亮氨酸、亮氨酸、精氨酸、谷氨酸、甘氨酸、组氨酸、赖氨酸、苯丙氨酸、脯氨酸、色氨酸、酪氨酸、缬氨酸。

所述的活性成分B为皱波角叉菜提取物。

所述的活性成分C为含亮白成分复合物,活性成分C中包含α-熊果苷、聚山梨醇酯-80、白藜芦醇。

活性成分A,型号X50,购于西班牙Infinitec公司;活性成分B为OLIGOGELINE PF,购于赛比克公司;活性成分C为SalSphere Light,购于美国SALVONA公司;聚丙烯酸钠(CAS:9003-04-7);三甲基戊二醇/己二酸共聚物(CAS:26139-53-7);防腐剂为Serasafe H,购于韩国GANA生物制药公司;促渗透剂为Pro-Lipo Neo,购于Lucas Meyer化妆品公司;印度楝叶提取物,购于新加坡campo cosmetics公司;珊瑚藻提取物,购于新加坡campo cosmetics公司;茄果提取物,购于新加坡campo cosmetics公司;库拉索芦荟花提取物,购于新加坡campo cosmetics公司;圣罗勒叶提取物,购于新加坡campo cosmetics公司。

一种缓释型亮肤精华组合物的制备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将溶剂、皮肤调理剂、助剂按重量百分比称量后加入真空搅拌锅,搅拌,得到混合物;

2)将步骤1)得到的混合物真空脱泡出料;

3)静置陈化,即得。

实施例2

一种缓释型亮肤精华组合物,制备原料按重量百分比计,包括:尿囊素0.15%、水解透明质酸0.1%、聚丙烯酸钠0.6%、三甲基戊二醇/己二酸共聚物2.5%、1,2-戊二醇3%、防腐剂0.5%、1,3-丙二醇0.5%、活性成分A 1%、促渗透剂3%、活性成分B 2%、活性成分C2.5%、谷胱甘肽0.000008%、氰钴胺0.000005%、牛磺酸0.000005%、天冬酰胺0.000005%、蛋氨酸0.000004%、胱氨酸0.000003%、生物素0.000003%、羟脯氨酸0.000003%、硫氨酸二膦酸盐0.000002%、肌醇0.000001%、赖氨酸HCl 0.000006%、精氨酸HCl 0.000006%、鸟氨酸HCl 0.000003%、吡哆素HCl 0.000002%、壳糖胺HCl0.000001%、组氨酸HCl 0.000001%、印度楝叶提取物0.015%、珊瑚藻提取物0.01%、茄果提取物0.005%、库拉索芦荟花提取物0.0045%、圣罗勒叶提取物0.003%、水补充余量至100%。

所述的活性成分A为氨基酸类复合物,氨基酸类复合物包含:丝氨酸、丙氨酸、天冬氨酸、谷氨酰胺、异亮氨酸、亮氨酸、精氨酸、谷氨酸、甘氨酸、组氨酸、赖氨酸、苯丙氨酸、脯氨酸、色氨酸、酪氨酸、缬氨酸。

所述的活性成分B为皱波角叉菜提取物。

所述的活性成分C为含亮白成分复合物,活性成分C中包含α-熊果苷、聚山梨醇酯-80、白藜芦醇。

活性成分A,型号X50,购于西班牙Infinitec公司;活性成分B为OLIGOGELINE PF,购于赛比克公司;活性成分C为SalSphere Light,购于美国SALVONA公司;聚丙烯酸钠(CAS:9003-04-7);三甲基戊二醇/己二酸共聚物(CAS:26139-53-7);防腐剂为Serasafe H,购于韩国GANA生物制药公司;促渗透剂为Pro-Lipo Neo,购于Lucas Meyer化妆品公司;印度楝叶提取物,购于新加坡campo cosmetics公司;珊瑚藻提取物,购于新加坡campo cosmetics公司;茄果提取物,购于新加坡campo cosmetics公司;库拉索芦荟花提取物,购于新加坡campo cosmetics公司;圣罗勒叶提取物,购于新加坡campo cosmetics公司。

一种缓释型亮肤精华组合物的制备方法参照实施例1。

实施例3

一种缓释型亮肤精华组合物,制备原料按重量百分比计,包括:尿囊素0.15%、水解透明质酸0.1%、聚丙烯酸钠0.6%、三甲基戊二醇/己二酸共聚物2.5%、1,2-戊二醇3%、防腐剂0.5%、1,3-丙二醇0.5%、活性成分A 1%、促渗透剂3%、活性成分B 2%、活性成分C2.5%、谷胱甘肽0.000008%、氰钴胺0.000005%、牛磺酸0.000005%、天冬酰胺0.000005%、蛋氨酸0.000004%、胱氨酸0.000003%、生物素0.000003%、羟脯氨酸0.000003%、硫氨酸二膦酸盐0.000002%、肌醇0.000001%、赖氨酸HCl 0.000008%、精氨酸HCl 0.000008%、鸟氨酸HCl 0.000005%、吡哆素HCl 0.000004%、壳糖胺HCl0.000003%、组氨酸HCl 0.000003%、印度楝叶提取物0.025%、珊瑚藻提取物0.02%、茄果提取物0.012%、库拉索芦荟花提取物0.006%、圣罗勒叶提取物0.005%、水补充余量至100%。

所述的活性成分A为氨基酸类复合物,氨基酸类复合物包含:丝氨酸、丙氨酸、天冬氨酸、谷氨酰胺、异亮氨酸、亮氨酸、精氨酸、谷氨酸、甘氨酸、组氨酸、赖氨酸、苯丙氨酸、脯氨酸、色氨酸、酪氨酸、缬氨酸。

所述的活性成分B为皱波角叉菜提取物。

所述的活性成分C为含亮白成分复合物,活性成分C中包含α-熊果苷、聚山梨醇酯-80、白藜芦醇。

活性成分A,型号X50,购于西班牙Infinitec公司;活性成分B为OLIGOGELINE PF,购于赛比克公司;活性成分C为SalSphere Light,购于美国SALVONA公司;聚丙烯酸钠(CAS:9003-04-7);三甲基戊二醇/己二酸共聚物(CAS:26139-53-7);防腐剂为Serasafe H,购于韩国GANA生物制药公司;促渗透剂为Pro-Lipo Neo,购于Lucas Meyer化妆品公司;印度楝叶提取物,购于新加坡campo cosmetics公司;珊瑚藻提取物,购于新加坡campo cosmetics公司;茄果提取物,购于新加坡campo cosmetics公司;库拉索芦荟花提取物,购于新加坡campo cosmetics公司;圣罗勒叶提取物,购于新加坡campo cosmetics公司。

一种缓释型亮肤精华组合物的制备方法参照实施例1。

实施例4

一种缓释型亮肤精华组合物,制备原料按重量百分比计,包括:尿囊素0.15%、水解透明质酸0.1%、聚丙烯酸钠0.6%、三甲基戊二醇/己二酸共聚物2.5%、1,2-戊二醇3%、防腐剂0.5%、1,3-丙二醇0.5%、活性成分A 1%、促渗透剂0.25%、活性成分B 2%、活性成分C 2.5%、谷胱甘肽0.000008%、氰钴胺0.000005%、牛磺酸0.0000048%、天冬酰胺0.0000046%、蛋氨酸0.0000036%、胱氨酸0.0000032%、生物素0.0000028%、羟脯氨酸0.0000025%、硫氨酸二膦酸盐0.0000016%、肌醇0.0000011%、赖氨酸HCl 0.000008%、精氨酸HCl 0.0000075%、鸟氨酸HCl 0.000004%、吡哆素HCl 0.000003%、壳糖胺HCl0.0000025%、组氨酸HCl 0.0000024%、印度楝叶提取物0.025%、珊瑚藻提取物0.02%、茄果提取物0.012%、库拉索芦荟花提取物0.006%、圣罗勒叶提取物0.005%、水补充余量至100%。

所述的活性成分A为氨基酸类复合物,氨基酸类复合物包含:丝氨酸、丙氨酸、天冬氨酸、谷氨酰胺、异亮氨酸、亮氨酸、精氨酸、谷氨酸、甘氨酸、组氨酸、赖氨酸、苯丙氨酸、脯氨酸、色氨酸、酪氨酸、缬氨酸。

所述的活性成分B为皱波角叉菜提取物。

所述的活性成分C为含亮白成分复合物,活性成分C中包含α-熊果苷、聚山梨醇酯-80、白藜芦醇。

活性成分A,型号X50,购于西班牙Infinitec公司;活性成分B为OLIGOGELINE PF,购于赛比克公司;活性成分C为SalSphere Light,购于美国SALVONA公司;聚丙烯酸钠(CAS:9003-04-7);三甲基戊二醇/己二酸共聚物(CAS:26139-53-7);防腐剂为Serasafe H,购于韩国GANA生物制药公司;促渗透剂为Pro-Lipo Neo,购于Lucas Meyer化妆品公司;印度楝叶提取物,购于新加坡campo cosmetics公司;珊瑚藻提取物,购于新加坡campo cosmetics公司;茄果提取物,购于新加坡campo cosmetics公司;库拉索芦荟花提取物,购于新加坡campo cosmetics公司;圣罗勒叶提取物,购于新加坡campo cosmetics公司。

一种缓释型亮肤精华组合物的制备方法参照实施例1。

实施例5

一种缓释型亮肤精华组合物,制备原料按重量百分比计,包括:尿囊素0.15%、水解透明质酸0.1%、聚丙烯酸钠0.6%、三甲基戊二醇/己二酸共聚物2.5%、1,2-戊二醇3%、防腐剂0.5%、1,3-丙二醇0.5%、活性成分A 1%、促渗透剂12.5%、活性成分B 2%、活性成分C 2.5%、谷胱甘肽0.000008%、氰钴胺0.000005%、牛磺酸0.0000048%、天冬酰胺0.0000046%、蛋氨酸0.0000036%、胱氨酸0.0000032%、生物素0.0000028%、羟脯氨酸0.0000025%、硫氨酸二膦酸盐0.0000016%、肌醇0.0000011%、赖氨酸HCl 0.0000073%、精氨酸HCl 0.000007%、鸟氨酸HCl 0.0000039%、吡哆素HCl 0.0000026%、壳糖胺HCl0.0000022%、组氨酸HCl 0.000002%、印度楝叶提取物0.02%、珊瑚藻提取物0.013%、茄果提取物0.008%、库拉索芦荟花提取物0.0055%、圣罗勒叶提取物0.0035%、水补充余量至100%。

所述的活性成分A为氨基酸类复合物,氨基酸类复合物包含:丝氨酸、丙氨酸、天冬氨酸、谷氨酰胺、异亮氨酸、亮氨酸、精氨酸、谷氨酸、甘氨酸、组氨酸、赖氨酸、苯丙氨酸、脯氨酸、色氨酸、酪氨酸、缬氨酸。

所述的活性成分B为皱波角叉菜提取物。

所述的活性成分C为含亮白成分复合物,活性成分C中包含α-熊果苷、聚山梨醇酯-80、白藜芦醇。

活性成分A,型号X50,购于西班牙Infinitec公司;活性成分B为OLIGOGELINE PF,购于赛比克公司;活性成分C为SalSphere Light,购于美国SALVONA公司;聚丙烯酸钠(CAS:9003-04-7);三甲基戊二醇/己二酸共聚物(CAS:26139-53-7);防腐剂为Serasafe H,购于韩国GANA生物制药公司;促渗透剂为Pro-Lipo Neo,购于Lucas Meyer化妆品公司;印度楝叶提取物,购于新加坡campo cosmetics公司;珊瑚藻提取物,购于新加坡campo cosmetics公司;茄果提取物,购于新加坡campo cosmetics公司;库拉索芦荟花提取物,购于新加坡campo cosmetics公司;圣罗勒叶提取物,购于新加坡campo cosmetics公司。

一种缓释型亮肤精华组合物的制备方法参照实施例1。

实施6

一种缓释型亮肤精华组合物,其具体实施方式同实施例1,与实施例1不同的是不含1,3-丙二醇。

实施例7

一种缓释型亮肤精华组合物,其具体实施方式同实施例1,与实施例1不同的是不含活性成分A。

实施例8

一种缓释型亮肤精华组合物,其具体实施方式同实施例1,与实施例1不同的是不含活性成分C。

实施例9

一种缓释型亮肤精华组合物,其具体实施方式同实施例1,与实施例1不同的是活性成分A、活性成分B、活性成分C的重量比为1:1:1。

实施例10

一种缓释型亮肤精华组合物,其具体实施方式同实施例1,与实施例1不同的是成膜剂选择聚乙烯醇,购于上海阿拉丁生化试剂有限公司。

实施例11

一种缓释型亮肤精华组合物,其具体实施方式同实施例1,与实施例1不同的是不含促渗透剂。

性能测试:

1.缓释效果测试:将实施例1制备的缓释型亮肤精华组合物和普通市售亮肤净化组合物进行缓释效果测试,随机选取20名年龄25-40岁的女性志愿者,随机分成两组,使志愿者对不同试用条件的亮肤净化组合物进行打分,规定有明显提亮肤色效果的记为9~10分;稍微有提亮肤色效果的记为5~9分;不存在提亮肤色效果的记为1~5分,并将结果统计于下表1。

表1:

2.黑色素含量测试:通过Mexameter MX18仪器测试实施例1-11制备的缓释型亮肤精华组合物使用后志愿者肌肤黑色素含量的变化,并将测试结果统计于下表2。

随机选取90名年龄25-40岁的女性志愿者,随机分成九组,测试使用前志愿者面部黑色素含量和使用7天、30天后黑色素含量的变化。

注:数据均是每组志愿者黑色素的平均值。

表2: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发明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发明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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