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适用于东北苜蓿地的复配型除草剂

文档序号:1643755 发布日期:2019-12-24 浏览:35次 >En<

阅读说明:本技术 一种适用于东北苜蓿地的复配型除草剂 (Compound herbicide suitable for alfalfa field in northeast China ) 是由 柳茜 陶雅 李峰 徐丽君 那亚 魏晓斌 于 2019-09-23 设计创作,主要内容包括:本发明涉及除草剂制备领域,尤其是一种适用于东北苜蓿地的复配型除草剂。它以咪唑乙烟酸除草剂、灭草松除草剂、烯草酮除草剂和助剂复配制得,其中,咪唑乙烟酸除草剂、灭草松除草剂、烯草酮除草剂按照0.2-0.8∶1.9-7.7∶0.9-3.9的质量比例复配。工作效率高,不仅大大缩短了喷施周期,减少生产成本,还可以准确的掌握防除杂草的最佳时机,有效规避了未经复配的多种除草剂相互之间产生的不良成分,影响苜蓿生长,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The invention relates to the field of herbicide preparation, in particular to a compound herbicide suitable for alfalfa fields in northeast China. The herbicide is prepared by compounding an imidazole acetic acid herbicide, a bentazone herbicide, an ketene herbicide and an auxiliary agent, wherein the imidazole acetic acid herbicide, the bentazone herbicide and the ketene herbicide are compounded according to the mass ratio of 0.2-0.8: 1.9-7.7: 0.9-3.9. The working efficiency is high, the spraying period is greatly shortened, the production cost is reduced, the optimal time for preventing and removing weeds can be accurately mastered, harmful ingredients generated among various herbicides which are not compounded are effectively avoided, the growth of alfalfa is influenced, and the problems in the prior art are solved.)

一种适用于东北苜蓿地的复配型除草剂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除草剂制备领域,尤其是一种适用于东北苜蓿地的复配型除草剂。

背景技术:

苜蓿是我国重要的牧草之一,素以“牧草之王”而著称,不仅产量高,而且草质优良,各种畜禽均喜食。随着畜牧业、种植业和林草业的发展,对苜蓿的需求量也逐年增加。目前,我国苜蓿保有面积在300万公顷,且每年正以50万公顷的速度在递增,苜蓿产业在我国已成为朝阳产业,而随着种植面积的扩大,在苜蓿种植过程中,杂草对苜蓿的危害较大,每年约有200万公顷的苜蓿受到杂草的侵害,大多数杂草在苜蓿苗期间生长迅速,与苜蓿幼苗在营养、水分和光照等方面形成了强烈的竞争,从而降低了苜蓿的产量、品质及适口性。可见杂草已成为制约苜蓿播种成败的关键因素,不解决杂草问题将直接影响苜蓿的产量和质量。

目前,在苜蓿杂草防除中,普遍采用单一的杂草防除剂,如咪唑乙烟酸、灭草松、烯草酮、阔功、二氯吡啶酸、烯禾啶等。在这些除草剂中,既有防除单子叶杂草的,如烯草酮、烯禾啶,主要防除稗草、狗尾草、虎尾草、野燕麦等等单子叶植物;也有防除双子叶杂草的,如入咪唑乙烟酸、灭草松、阔功、二氯吡啶酸等,主要防除打碗碗花、千穗谷、马齿苋、灰绿藜等双子叶植物。而在我国北方苜蓿地内既有双子叶植物,又有单子叶植物,防除杂草时需要多次喷施不同类型的防除剂,喷施后需间隔一段时间,以防止防除剂混合后产生抑制苜蓿生长的成分,致使整个喷施周期长,造成生产成本加大,效率低,防除效果不是很理想。有时还会耽误防除杂草的最佳时机,通常杂草在2-5cm时喷施防除剂,而各种杂草的生长速度不一致,多次喷施防除剂,耗时长,往往在防除双子叶杂草时,会错过防除单子叶杂草的最佳时机;如若同时喷施多种防除剂,不仅影响杂草的防除效果,严重时还会影响苜蓿的生长。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复配型苜蓿除草剂,适用于苜蓿田防除稗草、狗尾草、虎尾草、野燕麦、藜、芥菜、反枝苋、马齿苋、灰绿藜、刺藜、萹蓄等一年生或多年生禾本科杂草、阔叶杂草,一次喷施,无需等待,杂草防除效果好,工作效率高,不仅大大缩短了喷施周期,减少生产成本,还可以准确的掌握防除杂草的最佳时机,有效规避了未经复配的多种除草剂相互之间产生的不良成分,影响苜蓿生长,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本发明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适用于东北苜蓿地的复配型除草剂,以咪唑乙烟酸除草剂、灭草松除草剂、烯草酮除草剂和助剂复配制得,其中,咪唑乙烟酸除草剂、灭草松除草剂、烯草酮除草剂按照0.2-0.8∶1.9-7.7∶0.9-3.9的质量比例复配。

所述复配除草剂为水乳剂或者微乳剂;所述的助剂为制备微乳剂或水乳剂用的助剂;助剂用量为复配除草剂总量的90-99.5wt%。

进一步,优选的复配型除草剂,原料配方如下:

一种复配除草剂,其组分及其含量为:咪唑乙烟酸除草剂0.39wt%、灭草松除草剂3.74wt%、烯草酮除草剂1.87wt%、助剂94.0wt%。

一种复配除草剂,其组分及其含量为:咪唑乙烟酸除草剂0.64wt%、灭草松除草剂6.21wt%、烯草酮除草剂3.15wt%、助剂90.0wt%。

一种复配除草剂,其组分及其含量为:咪唑乙烟酸除草剂0.06wt%、灭草松除草剂0.53wt%、烯草酮除草剂0.25wt%、助剂99.16wt%。

本发明所采用的各除草剂的特性如下所示:

本发明的除草剂中,咪唑乙烟酸除草剂:主要用于豆科作物防除禾本科杂草及阔叶杂草,具有选择性强、杀草谱广及活性高等优点。如:苋菜、龙葵、苍耳、狗尾草、黍等。通过根及叶进行充分吸收,并在木质部和韧皮内进行传导,积累于植物组织内,可以及时的阻止乙酰羟酸合成酶的作用,影响缬氨酸、亮氨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破坏其蛋白质,使植物生长受到抑制而逐渐死亡。研究表明,对于苜蓿地的禾本科杂草和阔叶杂草有更好的防效,并在2-4周内枯萎死亡;土壤处理后,杂草顶端分生组织坏死,生长受到阻碍,虽然一些杂草能够发芽、出苗,但生长至2.5-5cm时便逐渐死亡。

本发明的除草剂中,灭草松除草剂:主要作用对象是对莎草科和阔叶杂草的防除,具体的有扁秆藨草、矮慈姑、荸荠、鸭舌草、节节草、异型莎草、三棱草、苍耳、马齿苋、荠菜、繁缕、曼陀罗、苘麻、豚草、莎草及蓼等。研究表明,灭草松对苜蓿安全。

本发明的除草剂中,烯草酮除草剂:选择性除草剂,内吸传导型,高选择性的茎叶处理剂。可防除一年生和多年生禾本科杂草,如稗草、野燕麦、马唐、狗尾草、牛筋草、看麦娘、早熟禾、硬草等禾本科杂草。抑制植物体内脂肪酸合成,使植株生长延缓,施药后1-3周植株褪绿坏死。烯草酮对苜蓿安全。

本发明的除草剂中,咪唑乙烟酸除草剂与灭草松除草剂,只杀伤除苜蓿之外双子叶植物(阔叶植物),如藜、芥菜、反枝苋、蒿属类植物等,对苜蓿生长无影响;而烯草酮除草剂只对单子叶植物(窄叶植物)具有杀伤作用,如稗草、狗尾草、野燕麦等。我国东北地区的苜蓿主产区,杂草以双子叶植物为主,所以配选两种杀双子叶植物的除草剂,以增强杀伤,配之以杀单子叶植物的除草剂,可以有效防除苜蓿周围的杂草,其原理为抑制杂草的光合作用,阻碍杂草生长,从而导致杂草死亡。

本发明采用上述方案,有效的防除苜蓿周围生长的杂草,避免杂草与苜蓿幼苗争抢水分、营养,大大提高了苜蓿的产量与质量。

具体实施方式

在下面的详细描述中,只通过说明的方式描述了本发明的某些示范性实施例。母庸质疑,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认识到,在不偏离本发明范围的情况下,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对所描述的实施例进行修正。

实施例1:

一种适用于东北苜蓿地的复配型除草剂,以咪唑乙烟酸除草剂、灭草松除草剂、烯草酮除草剂和助剂复配制得,其中,咪唑乙烟酸除草剂、灭草松除草剂、烯草酮除草剂按照0.5∶4.8∶2.4的质量比例复配。

所述复配除草剂为水乳剂或者微乳剂。

进一步,其组分及其含量为:咪唑乙烟酸除草剂0.39wt%、灭草松除草剂3.74wt%、烯草酮除草剂1.87wt%、助剂94.0wt%。

实施例2:

一种适用于东北苜蓿地的复配型除草剂,以咪唑乙烟酸除草剂、灭草松除草剂、烯草酮除草剂和助剂复配制得,其中,咪唑乙烟酸除草剂、灭草松除草剂、烯草酮除草剂按照0.8∶7.7∶3.9的质量比例复配。

所述复配除草剂为水乳剂或者微乳剂。

进一步,其组分及其含量为:咪唑乙烟酸除草剂0.64wt%、灭草松除草剂6.21wt%、烯草酮除草剂3.15wt%、助剂90.0wt%。

实施例3:

一种适用于东北苜蓿地的复配型除草剂,以咪唑乙烟酸除草剂、灭草松除草剂、烯草酮除草剂和助剂复配制得,其中,咪唑乙烟酸除草剂、灭草松除草剂、烯草酮除草剂按照0.2∶1.9∶0.9的质量比例复配。

所述复配除草剂为水乳剂或者微乳剂。

进一步,其组分及其含量为:咪唑乙烟酸除草剂0.06wt%、灭草松除草剂0.53wt%、烯草酮除草剂0.25wt%、助剂99.16wt%。

实验测试内容:

a.为了验证本复配型除草剂对不同地域的除草效果,测试先后选定在五原、林西和达拉特旗等三地进行实验测试,在每个地区分别划分出等面积的三块苜蓿地,在每块苜蓿地上分别种植苜蓿,并标记出未使用除草剂的土地为A地、使用单一除草剂的土地为B地、以及使用本发明中实施例1中所示复配型除草剂的土地为C地。并对除草后第5天和第28天杂草的防除效果进行数据记录,其结果如下表1和表2所示。

表1 为施药后第5天的杂草株数

表2 为施药后第28天的杂草株数

b.为了验证本除草剂对不同类型杂草的除草效果,测试选址在东北同一地区,将土地划分成三块等面积的苜蓿地,在每块苜蓿地上分别种植苜蓿,并标记出未使用除草剂的土地为A地、使用单一除草剂的土地为B地、以及使用本发明中实施例2中所示复配型除草剂的土地为C地。对三块苜蓿地的五种主要杂草,进行密度测试并记录数据,五种杂草分别为田旋花、野黍、蒺藜、刺藜和狗尾草,并对除草后第15天和第35天杂草的防除效果进行数据记录,其结果如下表3和表4所示。

表3 为施药后第15天的杂草株数

表4 为施药后第35天的杂草株数

c.为了验证本除草剂对苜蓿产量是否有影响,选择在东北同一地区进行测试,将土地划分成三块等面积的苜蓿地,在每块苜蓿地上分别种植苜蓿,并标记出未使用除草剂的土地为A地、使用单一除草剂的土地为B地、以及使用本发明中实施例3中所示复配型除草剂的土地为C地。对三块苜蓿地上的苜蓿进行密度测试,并对施药后第35天苜蓿密度进行数据记录,其结果如下表5所示。

表5 为施药后第35天的苜蓿株数

结论:

通过表1、表2的实验数据论证,在五原、林西和达拉特旗等三地进行的实验测试,在每块苜蓿地上分别种植苜蓿,施药后第5天,使用本发明中实施例1中所示复配型除草剂的土地杂草防除效果,明显高于使用单一除草剂的土地为B地,以及未使用除草剂的土地为A地;施药后第28天,使用本发明中实施例31中所示复配型除草剂的土地杂草防除效果,明显高于使用单一除草剂的土地为B地,以及未使用除草剂的土地为A地;论证本复配型除草剂对不同地域的土壤杂草防除效果较好,适用性强。

通过表3、表4的实验数据论证,在同一地区的三块苜蓿地的实验测试,在每块苜蓿地上分别种植苜蓿,施药后第15天,使用本发明中实施例2中所示复配型除草剂的土地杂草防除效果,明显高于使用单一除草剂的土地为B地,以及未使用除草剂的土地为A地;施药后第35天,使用本发明中实施例1中所示复配型除草剂的土地杂草防除效果,明显高于使用单一除草剂的土地为B地,以及未使用除草剂的土地为A地;论证本复配型除草剂对不同种类的杂草,防除效果较好。

通过表5的实验数据论证,在同一地区的三块苜蓿地的实验测试,在每块苜蓿地上分别种植苜蓿,施药后第35天,使用本发明中实施例3中所示复配型除草剂的土地,对苜蓿产量的影响,明显大幅度小于使用单一除草剂的土地为B地,以及未使用除草剂的土地为A地;论证本复配型除草剂对苜蓿产量不会造成影响。

综上所述,使用本发明所示的复配型除草剂,适用性较强,可适用于多种不同地域的土壤,且对不同种类的杂草皆有较好的防除效果,并不会对苜蓿产量产生影响。

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不能作为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制,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对本发明实施方式所做出的任何替代改进或变换均落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本发明未详述之处,均为本技术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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