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气型可折叠式车辆事故告警装置

文档序号:1865766 发布日期:2021-11-19 浏览:28次 >En<

阅读说明:本技术 充气型可折叠式车辆事故告警装置 (Inflatable foldable vehicle accident alarm device ) 是由 金东默 于 2019-06-18 设计创作,主要内容包括:本发明提供一种充气型可折叠式车辆事故告警装置,包括:可折叠式管部件,其具有随着气体的注入可以膨胀起来的材质,至少具有两个弯曲部而随着气体的注入膨胀时可以折叠制作,并包括通过膨胀时的折叠而制成车辆事故告警标志的形状时用于固定该形状的连接部;设置于所述可折叠式管部件上的光部件,在此,光部件至少包括发光器具以及光反射器之一。本发明实施例的充气型可折叠式车辆用事故告警装置是,与现有三角架等事故告警装置相比,从携带性和保管性方面具有突出的效果。(The invention provides an inflatable foldable vehicle accident warning device, which comprises: a foldable pipe member made of a material that can be expanded by the injection of a gas, having at least two bent portions that can be folded and manufactured when expanded by the injection of a gas, and including a connecting portion for fixing the shape of the vehicle accident warning sign when the shape is manufactured by the folding during expansion; an optical component disposed on the foldable pipe component, where the optical component includes at least one of a light emitting fixture and a light reflector. The accident warning device for the inflatable foldable vehicle in the embodiment of the invention has outstanding effects in terms of portability and custody compared with the conventional accident warning devices such as a tripod.)

充气型可折叠式车辆事故告警装置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汽车在道路上发生事故时用于事故告警及防止二次事故发生的事故告警装置,具体是,充气型可折叠式车辆用事故告警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主要使用三角架作为车辆事故告警装置使用。但现有的三角架存在的问题是,设置以后在远处看不到,反而成为道路上的障碍物,容易引发后车的二次事故。尤其,夜间道路上发生汽车事故时,即使设置三角架,但后车和第三驾驶者不仅难以识别该三角架,还会与设置的三角架碰撞,而引发二次事故的情况也发生得较多。

并且现有的三角架的重量和体积都比较大,在携带和保管方面,用户能感觉到各种不方便的问题。

发明内容

技术问题

本发明是为解决上述问题而创造,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汽车在道路上发生事故时可以用于事故告警以及防止二次事故发生的事故告警装置,即充气型可折叠式车辆用事故告警装置。

技术方案

本发明一方面提供一种充气型可折叠式车辆事故告警装置,包括:可折叠式管部件,其具有随着气体的注入可以膨胀起来的材质,至少具有两个弯曲部而随着气体的注入膨胀时可以折叠制作,并包括通过膨胀时的折叠而制成车辆事故告警标志的形状时用于固定该形状的连接部;设置于所述可折叠式管部件上的光部件,在此,光部件至少包括发光器具以及光反射器之一。

有益效果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充气型可折叠式车辆用事故告警装置,其有益效果在于,与现有的三角架等事故告警装置相比,携带和保管方面比较突出。

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其有益效果在于,使用时不仅可以将该形状折弯成三角形状使用,还可以根据情况,通过气体注入膨胀为一字形的状态下,手里举着摇晃,或者在该状态下直接粘贴到车辆上使用,即使在需要站在远处观看的情况下也可以使用,在没有注入气体的原状态下,可以折叠得又小又扁而便于保管。

附图说明

图1是显示本发明实施例的充气型可折叠式车辆用事故告警装置,通过注入气体膨胀的状态下按照车辆事故告警标志的三角架形状折叠固定直立时的透视图;

图2是图1的正视图;

图3是显示将图1的折叠释放完全展开后对此从正面观看时的状态的剖视图;

图4是将图3的A部分放大图示,是具体显示插入管内侧设置的功能模块的示意图;

图5是显示采用以图3为基准膨胀状态的管部件之间形状保持所需结构的本发明另一实施例的示意图;

图6和图7是显示本发明实施例的充气型可折叠式车辆用事故告警装置中有关弯曲部实现方式的一实施例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的特定实施例详细地进行描述,但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依然可以对各实施例所述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说明本发明时,若对相关的公知技术的具体说明使本发明要点变得模糊则略去该说明。本说明书的说明过程中使用的数字(第一、第二等用语)用语只不过是将一个构成要素与其它构成要素进行区别的识别符号。

说明书中描述某一构成要素“连接”或“接入”于其它构成要素时,可能表示所述一构成要素可以直接连接或直接接入于所述其它构成要素,但在没有特别相反的描述的前提下,应理解成中间还可以其它构成要素为介质连接或者接入。

本发明一实施例的充气型可折叠式车辆用事故告警装置包括:可折叠式管部件;以及设置于可折叠式管部件上的发光器具。在此,可折叠式管部件是基本制作成具备随着气体的注入膨胀的材质,至少具备两处弯曲部,随着气体的注入膨胀时可以折叠。因此,可以通过在膨胀状态下的折叠,制造出车辆事故告警标志的形状。此时,为了将该形状固定成折叠的最终状态,可折叠式管部件上可以配置连接部(参考后面要叙述的附图说明中的图面符号115c和115d)。

作为车辆事故告警标志,本说明书中如图1中所图示,主要以采用三角架形状标志的实施例为中心进行说明,但该标志并非必须具备三角架形状,在发挥可作为车辆事故告警标志的功能的范围内,通过各种折叠方式,还可以实现更多形状是不言而喻的。因为通过对弯曲部的数量、位置、形成样式进行各种变形,进一步,对管部件的本身形状进行各种变形,可以使折叠后的最终形状变得非常多样。

但下面为了说明上的便利以及集中,以图1~图6中图示的实施例为中心,对本发明进行叙述。而且为了本说明书中的用语使用效率,将图1~图6中图示的“充气型可折叠式车辆用事故告警装置”简称为“管型可折叠式三角架”。

在此,图1是显示本发明实施例的充气型可折叠式车辆用事故告警装置,通过注入气体膨胀的状态下按照车辆事故告警标志的三角架形状折叠固定直立时的透视图,图2是图1的正视图,图3是显示将图1的折叠释放完全展开后对此从正面观看时的状态的剖视图,图4是将图3的A部分放大图示,是具体显示插入管内侧设置的功能模块的示意图,图5是显示采用以图3为基准膨胀状态的管部件之间形状保持所需结构的本发明另一实施例的示意图,图6和图7是显示本发明实施例的充气型可折叠式车辆用事故告警装置中有关弯曲部实现方式的一实施例的示意图。

根据图1~图7,可折叠式管部件上设有用于注入气体的气体注入部120。在此,气体注入部120是包括简单地由注入口和盖子组成的实施例乃至制作成既定结构的管形态的实施例,其实施例多样化。而且图面中以气体注入部120在第一管部件110a的下面既定位置上仅设有一个为示例,但该设置位置及数量也是可以实施多种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可以将作为注入口(inlet)和排出口(outlet)的作用一并发挥,也可以分别单独设置是显而易见的。

可折叠式管部件是根据第一弯曲部115a从外观上各自分为具有长度一致的一字形状的第一管部件110a和第二管部件110b,根据第二弯曲部115b从外观上各自分为具有长度一致的一字形状的第二管部件110b和第三管部件110c。

在此状态下,与第一弯曲部115a对应的位置的管内侧设有将第一管部件110a和第二管部件110b之间连通的通孔,与第二弯曲部115b对应的位置的管内侧可以设置将第二管部件110b和第三管部件110c之间连通的通孔。进而通过气体注入部120注入的气体是可以从第一管部件110a注入到第三管部件110c。本示例中,以设有通孔的示例作为管部件之间气体流动的结构,但也可以采用作为气体流动通道实现气体流动的功能的各种技术方式是显而易见的。

但,如果每个管部件都单独设置气体注入部,则如上所述的通孔并不是必须设置的。根据图面中的图示,将根据各管部件分别分离配置的发光装置150a、150b、150c之间连接的信号线路及电源线路通过该通孔连接到管内侧空间,而且在此状态下,每个管部件就算都分别设有气体注入部,但也会需要通孔。但在此状态下,发光装置150a、150b、150c也可以设置于管部件外侧的表面,因此其信号线路和电源线路并不是必须连接到管内侧,即便在此状态下,也可以省略通孔的设置。但在下面是为了说明上的便利和集中,假设发光装置150a、150b、150c设置于管部件的内侧表面或者内侧空间,将这些之间连接起来的信号线路和电源线路是通过配置于对应各弯曲部的位置上的内侧通孔连接为例进行说明。

本说明书中弯曲部为一种用语,包括:在管膨胀的状态下,通过折叠可以起到形成既定标志形状的作用的一切形态。

作为一例,根据本说明书的图1~图5,弯曲部是在一个一体式管部件上通过熔接、接合、缝制等形成弯曲线,使各管部件之间被折叠部分的厚度变薄地制作的示例。

根据另一例,本发明的实施例中,弯曲部是与各管部件不同,可以具有既定的宽度形成,如图6和图7所图示,也可以通过各管部件之间的内侧空间设置既定的弯曲导向件10的方式实现。在此,图6和图7是仅对包括管部件之间弯曲部位的部分放大显示的图示。根据图6和图7,弯曲导向件10的实现可以包括:在与弯曲部位对应的管的上面内侧(尤其图面中与弯曲部位对应的两侧地点为示例)和管下面内侧(同样,图面中与弯曲部位对应的两侧地点为示例)熔接形成,使得所述弯曲导向件固定于管内侧空间的多个熔接线部件11;将所述熔接线部件之间的面向水平方向分别连接,用柔韧材料(包括与管材质同样的材料)形成的水平连接部件13;将管上面内侧的熔接线部件和管下面内侧的熔接线部件之间的面向垂直方向分别连接,用柔韧的材料(包括材质与管材质同样的材料)形成的垂直连接部件15。

除了图1~图7中图示的弯曲部形态以外,还可以用各种方式的弯曲部实现是显而易见的。

根据图面,可折叠式管部件是随着气体的注入膨胀的状态下,通过第一弯曲部115a和第二弯曲部115b形成折叠时,用于连接第一管部件110a和第三管部件110c之间的连接部115c、115d分别配置在其两端。

此时,关于连接部115c、115d的具体结构和形态,在图面上并没有明确图示,但可以采用按扣形态、尼龙搭扣型、钩型、磁铁型、滑动方式的夹型等各种类型的接合手段。而且还可以配备将两端的连接部之间简单对接的状态下可以将此相互结合的独立部件或手段,因此连接部本身不具备接合手段也无妨。根据图面中的图示,管部件的两端分别设有连接部,但连接部是仅设置于某一侧也无妨。因为根据一例,可以将仅设置于某一侧的连接部拉到另一侧,与管部件表面上配置的接合手段结合。

此外,本发明的实施例的管型可折叠式三角架包括设置于可折叠式管部件上的发光器具。在此,发光器具包括发光装置150a、150b、150c和功能模块130。而且在此状态下,功能模块130是其内部可以包括:安装用于控制发光运用的驱动电路的电路板144;一次性电池或充电式电池等电源供应部(146)、驱动按钮等。根据图面中的图示,功能模块130是以配置于管部件的下面为例,但如配置于管部件上面等,可以实施多种变形是不言而喻的。

所述发光装置包括:多个发光元件150a、150b、150c;以及将所述多个发光元件在一个电气信号线路上连接,使从所述驱动电路生成的驱动信号分别传递于所述多个发光元件,并以柔韧材料制成的电线部。

在此状态下,多个发光元件150a、150b、150c是,分别在第一管部件110a、第二管部件110b、第三管部件110c上的其表面外侧相对的两面上沿着长度方向设置,因此所述可折叠式管部件在膨胀状态下通过折叠被制成车辆事故告警标志的形状,进而形成与该标志的外形相应的发光线路。但根据设置的方式,多个发光元件150a、150b、150c也可以在各管部件或特定管部件的内部空间或内侧表面上设置是不言而喻的。

功能模块130是也可以设置在管部件的外侧表面等处,但以图面中图示例为中心说明就是在管部件(以图面为基准时第一管部件110a)的内侧下部空间内部插入设置。因为功能模块在管内侧内部插入设置,对功能模块的稳定设置以及流畅的外观形成有帮助。

为此,根据图4的实施例,包括:在管部件的下侧既定部位内插设置(例如,可以采用设置可插入管内侧的开口以后,将该开口面的管部分和侧壁部分熔接固定的方式等),形成使连接于发光元件的电线通过的贯通孔,并配置可设置功能模块的空间的固定板134;结合于固定板,将通过固定板的内插空间密封住的盖板132。在此状态下,盖板132的既定部位、其下部、与此相对的面等位置上设置磁性体136,进而将折叠成三角架形状的装置固定在车辆等处。作为将三角架固定配置的方式,除了利用磁性体的方式之外,还可以存在各种方式是不言而喻的,如磁性体等固定部件的设置位置也是除了图面中图示的位置之外,还可以更加多样是显而易见的。

本说明书中,以图面中图示的实施例为基准,在管型可折叠式三角架上设置发光器具的状态为中心进行叙述,但根据产品的设计方法,也可以由既定的光反射器替代发光器具,或者也可以一起使用。

而且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也可以采用用于保持膨胀状态的管部件之间形状的结构。下面对此进行说明。本发明实施例的管型可折叠式三角架中的弯曲部是,注入气体时,与其它部分(即,各管部件)相比,气体注入较少,因此受力较少,从而导致受力更多的两侧管部件以该弯曲部为基准发生扭曲或弯曲等无法保持其原一字形状的问题,因此最终可能会导致难以折叠成所要的标志形状。因此本发明的另一实施例中,如图5所图示,还可以包括:设置于第一管部件110a、第二管部件110b、第三管部件110c的各外侧表面的一位置上,随着气体的注入,各管部件膨胀时,使原来的形状得以保持下去的形状保持结构物(参考160a、160b、160c、162)。

根据图5中的图示,形状保持结构物是虽然分别设置于各管部件上侧面的既定位置,但仅在膨胀为一字形状的状态下的两端的管部件(即,第一管部件和第三管部件)上设置也无妨。而且根据图面上的图示,仅设置于管部件的上侧面上,但为了保持更加正确的形状,在与其上侧面相对的管部件的下侧面上也可以设置同样结构的形状保持结构物是不言而喻的。根据图面中示例,形状保持结构物是由既定钩部160a、160b、160c和连接于这些钩部的连接体162构成,但除此之外,也可以变形为可发挥形状保持作用的各种结构是不言而喻的。而且此时,连接体162是可以利用具有弹性而在绷紧的状态下可以保持绷紧的一字形状的各种部件(例如,橡皮筋等弹力带),钩部也可以实施支架/固定夹具等各种变形是不言而喻的。

根据如上所述的管型可折叠式三角架,不使用时,可以在气体全部排出的状态下通过折叠等方式,使该体积最小化后携带和保管,使用时,注入气体后通过折叠轻松地形成三角架,因此在使用性方面具有突出的效果。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述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变更;而这些修改或者变更,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下述的权利要求范围中记载的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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