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性电致变色器件

文档序号:1951614 发布日期:2021-12-10 浏览:7次 >En<

阅读说明:本技术 柔性电致变色器件 (Flexible electrochromic device ) 是由 吴丞培 罗龙祥 李成焕 沈钟珉 刘日焕 安秉煜 于 2021-06-04 设计创作,主要内容包括:本发明的实例涉及一种电致变色器件,其基于电致变色原理实现优异的透光率可变功能的同时具有柔软性,在上述电致变色器件中,透光率可变结构体介于第一基底层和第二基底层之间,上述透光率可变结构体包括第一变色层及第二变色层,在式(1)中定义的△TTd-(24)值为3%以下。(An embodiment of the present invention relates to an electrochromic device having flexibility while realizing an excellent light transmittance variable function based on an electrochromic principle, in which a light transmittance variable structure including a first color-changing layer and a second color-changing layer, Δ TTd defined in formula (1), is interposed between a first substrate layer and a second substrate layer 24 The value is 3% or less.)

柔性电致变色器件

技术领域

本发明的实例涉及一种电致变色器件,其基于电致变色原理实现优异的透光率可变功能,同时具有柔软性。

背景技术

近来,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度提升,对提高能源效率的关注度也在增加。作为一例,正在积极地进行诸如智能窗(smart window)、能量收集(energy harvesting)等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其中,智能窗是指一种主动控制技术,可以通过调节来自外部的光的透射程度来提高能源效率并为使用人员提供舒适的环境,并且是可以普遍应用于各种工业领域的共性技术。这种智能窗将电致变色作为基本原理,该电致变色是一种通过所施加的电源发生电化学氧化或还原反应,由此电致变色活性物质的诸如固有颜色或透光度等的光学特性发生变化的现象。

目前,一般使用在几片玻璃之间应用电致变色器件的玻璃型智能窗,但是由于制造工序复杂,并且根据要施工的窗户尺寸来定制产品而产品的价格非常昂贵,从而很难实现商业化。此外,在利用硅进行收尾的情况下,由于水分会渗透而存在漏电的危险,而且在物流运输时占用较大储存空间,同时由于玻璃的材料特性,存在受到外部冲击时易碎而危险的问题。

因此,一直需要对在能够解决上述问题的同时实现优异的透光率可变功能的智能窗的研究。

现有技术文献

现有专利1:韩国授权专利第1862200号(2018.5.23.)。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实例旨在提供电致变色器件,其基于电致变色原理实现优异的透光率可变功能,同时具有柔软性。

根据本发明的一实例,提供一种电致变色器件,其中,透光率可变结构体介于第一基底层和第二基底层之间,上述透光率可变结构体包括第一变色层及第二变色层,在下式(1)中定义的△TTd24值为3%以下。

△TTd24(%)=│TTd24-TTd0│...(1)

在上述式(1)中,TTd0为经过变形使得上述电致变色器件具有17R的曲率半径之后施加电源时,在最大褪色状态下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TTd24为在测定上述TTd0之后关闭电源,将上述电致变色器件变形为具有17R的曲率半径的状态保持24小时之后测定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

根据本发明的另一实例,提供一种电致变色器件,包括第一基底层、第二基底层,以及置于它们之间的透光率可变结构体,上述透光率可变结构体包括能够通过施加电源来调节着色以及褪色的第一变色层,其特征在于,

以尺寸为宽度300mm和长度200mm的上述电致变色器件的试片为基准,在反复进行将试片弯曲使横向两端之间的距离为75mm后再展开使其恢复原始形状的弯曲试验时,在下式(i)中定义的第一透光率变化(△TT_B30)为1.5%以下,

△TT_B30(%)=│TT_B30-TT_0│...(i)

在上述式(i)中,

TT_B30为反复进行30次上述弯曲试验之后在最大褪色状态下测定的上述电致变色器件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TT_0为进行上述弯曲试验之前在最大褪色状态下测定的上述电致变色器件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

根据上述实例的电致变色器件基于电致变色原理实现优异的透光率可变功能,同时具有柔软的特性。尤其,上述电致变色器件可以变形以具有小的曲率半径,并且不仅在变形的状态下而且在变形的状态持续数小时之后,也可以实现优异的透光率可变功能。并且上述电致变色器件即使在反复弯曲或长时间保持弯曲状态时或者长时间断开电源时,与初始状态相比,透光率几乎没有变化,可以继续保持透光率操作功能。

因此,上述电致变色器件可以应用于弯曲的窗户而不会降低性能,并且可以应用于电子设备、汽车以及建筑等领域的曲面部分或者移动较大的部分。并且,上述电致变色器件可以利用其柔软性卷成卷形状,从而可以在制作工序、运输、安装等方面提供方便,并且具有优异的施工性,可以轻松地裁剪和粘贴以适合各种尺寸的窗户。

附图说明

图1为概念性地示出根据本发明一实例的电致变色器件应用于窗户的立体图。

图2为沿着图1中的A-A'线切开的剖视图及其放大图。

图3简要地示出根据本发明一实例的电致变色器件的剖面。

图4简要地示出根据本发明一实例的电致变色器件以及透光率可变结构体的剖面。

图5简要地示出根据本发明一实例的电致变色器件以及阻隔层的剖面。

图6简要地示出根据本发明一实例的电致变色器件的剖面。

图7示出将根据本发明一实例的电致变色器件弯曲后再展开使其恢复原始形状的弯曲试验。

图8示出将根据本发明一实例的电致变色器件以弯曲的状态持续规定时间的试验。

图9示出对根据本发明一实例的电致变色器件断开电源并保持规定时间的内存测试。

图10示出用于试验根据本发明一实例的电致变色器件的试片的俯视图以及透光率测量点。

附图标记的说明

A-A':切割线, 10:窗户,

100:电致变色器件, 110:第一基底层,

111:第1A底漆层, 112:第1B底漆层,

120:第一阻隔层, 121:第1A阻隔层,

122:第1B阻隔层, 123:第1C阻隔层,

130:透光率可变结构体, 131:第一电极层,

133:第一变色层, 135:电解质层,

137:第二变色层, 139:第二电极层,

140:第二阻隔层, 141:第2A阻隔层,

142:第2B阻隔层, 143:第2C阻隔层,

150:第二基底层, 151:第2A底漆层,

152:第2B底漆层, 160:离型膜层,

161:粘结剂层, 170:硬涂层,

L:电致变色器件的长度, D:电致变色器件的两端之间的距离。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发明的实例,以使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容易地实施本发明。然而,实例可以以各种不同的形式来实现,并且不限于本说明书中说明的实例。

当各个膜、窗户、面板、结构体或层等在本说明书中描述为形成在各个膜、窗户、面板、结构体或层等的”上(on)”或”下(under)”时,”上(on)”和”下(under)”包括”直接(directly)”或”间接(indirectly)”形成的所有情况。

并且,对各个结构要素的上/下的基准以附图作为基准。为了便于说明,附图中的各个结构要素的尺寸可能被放大,并且不意味着实际应用的尺寸。另外,在整篇说明书中,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相同的结构要素。

在本说明书中,当某些部分“包括”某些结构要素时,除非另有记载,否则不排除其他结构要素的存在,而是意味着可以进一步包括其他结构要素。

在本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单数的表述方式被解释为包括在上下文中解释的单数或复数的含义。

并且,除非另有记载,否则在所有情况下,表示本说明书中所记载的组分的量、反应条件等的所有数字和表述应理解为由术语“约”修饰。

在本说明书中,诸如第一、第二等的术语用于说明各种结构要素,并且上述结构要素不应受到上述术语的限制。上述术语用于对一个结构要素和其他结构要素进行区分。

电致变色器件

本发明的实例提供一种电致变色器件,其基于电致变色原理实现优异的透光率调节性能,同时具有柔软性。

根据本发明一实例的电致变色器件包括第一基底层、第二基底层,以及置于它们之间的透光率可变结构体。

上述透光率可变结构体包括能够通过施加电源来调节着色以及褪色的第一变色层。

并且,上述透光率可变结构体还可以包括:第一电极层,形成在上述第一变色层下;电解质层,形成在上述第一变色层上;第二变色层,形成在上述电解质层上;以及第二电极层,形成在上述第二变色层上,上述第一变色层可以包含还原性变色物质以及高分子树脂,上述第二变色层可以包含氧化性变色物质以及高分子树脂。

在根据本发明一实例的电致变色器件100中,透光率可变结构体130介于第一基底层110和第二基底层150之间,上述透光率可变结构体130包括第一变色层133以及第二变色层137(参见图3和图4)。

在根据本发明的一具体实例的电致变色器件100中,透光率可变结构体130介于第一基底层110和第二基底层150之间,上述透光率可变结构体130包括第一变色层133以及第二变色层137,电解质层135介于上述第一变色层133和上述第二变色层137之间(参见图3和图4)。

上述电致变色器件100可以为柔性电致变色器件。并且上述电致变色器件可以具有薄片或者薄膜形状。上述电致变色器件100的厚度可以为20μm至1000μm。具体地,上述电致变色器件100的厚度可以为25μm至900μm、25μm至800μm、25μm至700μm、25μm至600μm或者25μm至500μm,但不局限于此。

上述电致变色器件在最大褪色状态下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可以为40%至90%、50%至90%或者60%至80%,但不局限于此。并且,上述电致变色器件在最大着色状态下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可以为10%至40%、10%至30%或者10%至20%,但不局限于此。

上述电致变色器件在着色和褪色时不仅可以调节可见光线的透光率,还可以调节红外线(IR线)以及紫外线(UV线)的透光率。

上述电致变色器件的每一层的结构成分、物理性质等多个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电致变色器件的柔软特性

根据上述实例的电致变色器件基于电致变色原理实现优异的透光率可变功能,同时具有柔软的特性。尤其,根据上述实例的电致变色器件即使在反复弯曲或长时间保持弯曲状态或者长时间断开电源的情况下,与初始状态相比,透光率几乎没有变化,可以继续保持透光率操作功能。例如,当上述电致变色器件以第一变色层或者第二变色层为基准沿拉伸(tensile)或者压缩(compressive)方向弯曲时,可以保持变色功能。

在根据上述实例的电致变色器件100中,在下式(1)中定义的△TTd24值为3%以下。

△TTd24(%)=│TTd24-TTd0│...(1)

在上述式(1)中,TTd0为经过变形使得上述电致变色器件具有17R的曲率半径之后施加电源时,在最大褪色状态下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TTd24为在测定上述TTd0之后关闭电源,将上述电致变色器件变形为具有17R的曲率半径的状态保持24小时之后测定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

具体地,在上述电致变色器件100中,在上述式(1)中定义的△TTd24值可以为2.5%以下、2.0%以下、1.8%以下、1.5%以下、0%至3%、0%至2.5%、0.1%至2.0%、0.2%至1.5%或者0.5%至1.5%,但不局限于此。

在本说明书中,“最大褪色状态”是指向电致变色器件施加电压使其具有最高透光率的状态,具体地,指在向电致变色器件施加电源进行褪色操作时,在可见光透光率下20秒期间小于1%的变化持续一分钟以上时的状态。

并且,“最大着色状态”是指向电致变色器件施加电压使其具有最低透光率的状态,具体地,指在向电致变色器件施加电源进行着色操作时,在可见光透光率下20秒期间小于1%的变化持续一分钟以上时的状态。

在本说明书中,“透光率”是指可见光透光率,具体指可见光平均透光率。更具体地,上述可见光平均透光率以使用JASCO公司的紫外光谱(Ultraviolet spectrum)在380nm至780nm的波长范围内以5nm间隔测定的多个值的平均值为基准。

并且,在上述电致变色器件100中,在下式(4)定义的△TTd12值可以为1%以下。

△TTd12(%)=│TTd12-TTd0│...(4)

在上述式(4)中,TTd0为经过变形使得上述电致变色器件具有17R的曲率半径之后施加电源时,在最大褪色状态下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TTd12为在测定上述TTd0之后关闭电源,将上述电致变色器件变形为具有17R的曲率半径的状态保持12小时之后测定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

具体地,在上述电致变色器件100中,在上述式(4)中定义的△TTd12值可以为0.8%以下、0.7%以下、0.6%以下、0.5%以下、0%至1%、0%至0.8%、0%至0.7%、0.1%至0.6%或者0.1%至0.5%,但不局限于此。

在上述电致变色器件中,当在上述式(1)中定义的△TTd24值和在上述式(4)中定义的△TTd12值满足上述范围时,可以实现即使关闭电源后也表现规定水平以上性能所需的透光率性能的电致变色器件。

如果在上述式(1)中定义的△TTd24值或者在上述式(4)中定义的△TTd12值超过上述范围,意味着变色保持性能下降,尤其在着色状态下的保持性能下降,在断开电源时电致变色器件的透光率未表现出所需水平的性能,因此存在不适合作为智能窗户商业化的问题。

经过变形使得上述电致变色器件100具有17R的曲率半径之后施加电源时,在最大褪色状态下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TTd0)为60%以上。具体地,上述TTd0值为65%以上、66%以上或者67%以上。

当上述电致变色器件的TTd0值满足上述范围时,可以确保宽范围的可见光透光率,有利于实现用户个性化智能窗户。

并且,在上述电致变色器件100中,在下式(2)中定义的△TTc24值可以为2%以下。

△TTc24(%)=│TTc24-TTc0│...(2)

在上述式(2)中,TTc0为经过变形使得上述电致变色器件具有17R的曲率半径之后施加电源时,在最大着色状态下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TTc24为在测定上述TTc0之后关闭电源,将上述电致变色器件变形为具有17R的曲率半径的状态保持24小时之后测定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

具体地,在上述电致变色器件100中,在上述式(2)中定义的△TTc24值可以为1.8%以下、1.5%以下、1.2%以下、1.1%以下、0%至2%、0%至1.8%、0%至1.5%、0.1%至1.5%、0.3%至1.2%或者0.4%至1.1%,但不局限于此。

并且,在上述电致变色器件100中,在下式(5)中定义的△TTc12值可以为0.8%以下。

△TTc12(%)=│TTc12-TTc0│...(5)

在上述式(5)中,TTc0为经过变形使得上述电致变色器件具有17R的曲率半径之后施加电源时,在最大着色状态下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TTc12为在测定上述TTc0之后关闭电源,将上述电致变色器件变形为具有17R的曲率半径的状态保持12小时之后测定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

具体地,在上述电致变色器件100中,在上述式(5)中定义的△TTc12值可以为0.7%以下、0.6%以下、0.5%以下、0%至0.8%、0%至0.7%、0%至0.6%、0.1%至0.6%或者0.2%至0.5%,但不局限于此。

在上述电致变色器件中,当在上述式(2)中定义的△TTc24值和在上述式(5)中定义的△TTc12值满足上述范围时,可以实现即使关闭电源后也表现规定水平以上性能所需的透光率性能的电致变色器件。

如果在上述式(2)中定义的△TTc24值或者在上述式(5)中定义的△TTc12值超过上述范围,意味着变色保持性能下降,尤其在着色状态下的保持性能下降,在断开电源时电致变色器件的透光率未表现出所需水平的性能,因此存在不适合作为智能窗户商业化的问题。

经过变形使得上述电致变色器件100具有17R的曲率半径之后施加电源时,在最大着色状态下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TTc0)为20%以下。具体地,上述TTc0值为17%以下、15%以下或者14%以下。

当上述电致变色器件的TTc0值满足上述范围时,使变得透明和变暗的颜色变化区间变宽,因此能确保宽范围的可见光透光率,有利于实现用户个性化智能窗户。

并且,上述电致变色器件对可见光、UV线以及IR线具有优异的阻隔性能,因此可以轻松调节从外部进入的光和热,从而能够控制室内亮度、阻隔紫外线以及节约室内制冷/制热能量。

在上述电致变色器件100中,在下式(3)中定义的TTRdc值为90%以上。

TTRdc(%)=(△TTdc24/△TTdc0)×100...(2)

在上述式(3)中,△TTdc0表示经过变形使得上述电致变色器件具有17R的曲率半径之后施加电源时,在最大褪色状态下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与在最大着色状态下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之差(%),△TTdc24表示在测定上述△TTdc0之后关闭电源,将上述电致变色器件变形为具有17R的曲率半径的状态保持24小时之后施加电源时,在最大褪色状态下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与在最大着色状态下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之差(%)。

具体地,在上述电致变色器件100中,在上述式(3)中定义的TTRdc值可以为92%以上、95%以上、97%以上、98%以上、99%以上、99.3%以上或者99.4%以上,但不局限于此。

在上述电致变色器件中,当在上述式(3)中定义的TTRdc值满足上述范围时,即使在变形为具有小的曲率半径的状态持续数小时之后,仍可以实现优异的透光率可变性能。因此,通过以卷绕方式保持不仅易于存储和运输,而且在施工之后也能够以不降低性能的状态使用。

上述电致变色器件100在变形为具有70R的曲率半径的状态下未产生龟裂(crack)。具体地,上述电致变色器件100在变形为具有70R以下的曲率半径的状态下未产生龟裂。例如,电致变色器件100在变形为具有30R的曲率半径或者17R的曲率半径的状态下未产生龟裂。

电致变色器件的弯曲特性

并且,如图7所示,当上述电致变色器件反复进行以相应于横向的长度L的25%的距离D弯曲和展开两端的试验时,可能几乎不发生透光率的变化。并且,如图8所示,当使电致变色器件以相应于横向的长度L的25%的距离D弯曲两端并长时间保持此状态时,也可能是几乎不发生透光率的变化。并且,如图9所示,当使电致变色器件长时间保持断开电源的状态时,也可能是几乎不发生透光率的变化。

根据一实例,上述电致变色器件以尺寸为宽度300mm和长度200mm的上述电致变色器件的试片为基准,在反复进行将试片弯曲使横向两端之间的距离为75mm后再展开使其恢复原始形状的弯曲试验时,在下式(i)中定义的第一透光率变化(△TT_B30)为1.5%以下。

△TT_B30(%)=│TT_B30-TT_0│...(i)

在上述式(i)中,TT_B30为反复进行30次上述弯曲试验之后在最大褪色状态下测定的上述电致变色器件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TT_0为进行上述弯曲试验之前在最大褪色状态下测定的上述电致变色器件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

更具体地,上述第一透光率变化(△TT_B30)可以为1%以下、0.5%以下或者0.3%以下。

并且,在上述式(i)中,TT_B30以及TT_0的值可以分别为50%以上、60%以上或者65%以上,并且可以分别为90%以下、80%以下或者70%以下。具体地,在上述式(i)中,TT_B30以及TT_0的值可以分别为50%至90%、60%至80%或者65%至70%。

并且,上述电致变色器件在反复进行上述弯曲试验时,在下式(ii)中定义的第二透光率变化(△TT_B30_d)可以为3%以下。

△TT_B30_d(%)=││TT_B30-TT_B30'│-│TT_0-TT_0'││...(ii)

在上述式(ii)中,TT_B30为反复进行30次上述弯曲试验之后在最大褪色状态下测定的上述电致变色器件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TT_B30'为反复进行30次上述弯曲试验之后在最大着色状态下测定的上述电致变色器件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TT_0为进行上述弯曲试验之前在最大褪色状态下测定的上述电致变色器件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TT_0'为进行上述弯曲试验之前在最大着色状态下测定的上述电致变色器件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

更具体地,上述第二透光率变化(△TT_B30_d)可以为2%以下、1%以下、0.5%以下或者0.3%以下。

并且,在上述式(ii)中,TT_B30以及TT_0的值可以分别为50%以上、60%以上或者65%以上,并且可以分别为90%以下、80%以下或者70%以下。具体地,在上述式(ii)中,TT_B30以及TT_0的值可以分别为50%至90%、60%至80%或者65%至70%。

并且,在上述式(ii)中,TT_B30'以及TT_0'的值可以分别为30%以下、20%以下或者15%以下,并且可以分别为0%以上、5%以上或者10%以上。具体地,在上述式(ii)中,TT_B30'以及TT_0'的值可以分别为0%至30%,5%至10%或者10%至15%。

并且,上述电致变色器件在反复进行上述弯曲试验时,在下式(iii)中定义的第三透光率变化(△TT_B50)可以为3%以下。

△TT_B50(%)=│TT_B50-TT_0│...(iii)

在上述式(iii)中,TT_B50为反复进行50次上述弯曲试验之后在最大褪色状态下测定的上述电致变色器件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TT_0为进行上述弯曲试验之前在最大褪色状态下测定的上述电致变色器件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

更具体地,上述第三透光率变化(△TT_B50)可以为2%以下、1%以下、0.5%以下或者0.3%以下。

并且,在上述式(iii)中,TT_B50以及TT_0的值可以分别为50%以上、60%以上或者65%以上,并且可以分别为90%以下、80%以下或者70%以下。具体地,在上述式(iii)中,TT_B50以及TT_0的值可以分别为50%至90%、60%至80%或者65%至70%。

并且,上述电致变色器件以尺寸为宽度300mm和长度200mm的上述电致变色器件的试片为基准,在进行将试片弯曲使横向两端之间的距离为75mm且此状态持续规定时间的试验时,在下式(iv)中定义的第四透光率变化(△TT_100H)可以为3%以下。

△TT_100H(%)=│TT_100H-TT_0│...(iv)

在上述式(iv)中,TT_100H为在持续进行上述试验100小时之后在最大褪色状态下测定的上述电致变色器件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TT_0为在持续进行上述试验之前,在最大褪色状态下测定的上述电致变色器件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

更具体地,上述第四透光率变化(△TT_100H)可以为2%以下、1%以下、0.5%以下或者0.3%以下。

并且,在上述式(iv)中,TT_100H以及TT_0的值可以分别为50%以上、60%以上或者65%以上,并且可以分别为90%以下、80%以下或者70%以下。具体地,在上述式(iv)中,TT_100H以及TT_0的值可以分别为50%至90%、60%至80%或者65%至70%。

并且,上述电致变色器件在持续进行上述试验之后再反复进行上述弯曲试验时,在下式(v)中定义的第五透光率变化(△TT_100H_B30)可以为3%以下。

△TT_100H_B30(%)=│TT_100H_B30-TT_0│...(v)

在上述式(v)中,TT_100H_B30为在持续进行上述试验100小时之后再反复进行上述弯曲试验30次之后在最大褪色状态下测定的上述电致变色器件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TT_0为在持续进行上述试验之前,在最大褪色状态下测定的上述电致变色器件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

更具体地,上述第五透光率变化(△TT_100H_B30)可以为2%以下、1%以下、0.5%以下或者0.3%以下。

并且,在上述式(v)中,TT_100H_B30以及TT_0的值可以分别为50%以上、60%以上或者65%以上,并且可以分别为90%以下、80%以下或者70%以下。具体地,在上述式(v)中,TT_100H_B30以及TT_0的值可以分别为50%至90%、60%至80%或者65%至70%。

并且,反复进行上述弯曲试验后,施加电源以达到最大褪色状态并断开电源保持规定时间的内存测试时,上述电致变色器件的由下式(vi)定义的第六透光率变化(△TT_B30_M12H)可以为3%以下。

△TT_B30_M12H(%)=│TT_B30_M12H-TT_0│...(vi)

在上述式(vi)中,TT_B30_M12H为反复进行30次上述弯曲试验之后再在最大褪色状态下进行12小时上述内存测试之后测定的上述电致变色器件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TT_0为进行上述弯曲试验之前在最大褪色状态下测定的上述电致变色器件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

更具体地,上述第六透光率变化(△TT_B30_M12H)可以为2%以下、1%以下、0.5%以下或者0.3%以下。

并且,在上述式(vi)中,TT_B30_M12H以及TT_0的值可以分别为50%以上、60%以上或者65%以上,并且可以分别为90%以下、80%以下或者70%以下。具体地,在上述式(vi)中,TT_B30_M12H以及TT_0的值可以分别为50%至90%、60%至80%或者65%至70%。

上述式(i)至(vi)等中涉及的可见光平均透光率是指可见光波长范围内的透光率的平均值,具体可以是在380~780nm的波长范围内以5nm间隔测定的多个透光率的平均值。

基底层

上述第一基底层110以及上述第二基底层150相当于用于保持透明性和耐久性的层,可以包含高分子树脂。例如,上述第一基底层以及上述第二基底层可以是高分子膜。

具体地,上述第一基底层以及上述第二基底层可以分别包含选自下组中的一种以上: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PEN)、聚碳酸酯(PC)、聚酰亚胺(PI)、聚对苯二甲酸1,4-环己烷二甲醇酯(PCT)、聚醚砜(PES)、尼龙(nylon)、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以及环烯烃聚合物(COP),但不局限于此。更具体地,上述第一基底层以及上述第二基底层可以分别包含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

由于上述第一基底层及上述第二基底层包含上述高分子树脂,从而可以实现具有耐久性和柔软性的电致变色器件。

针对630nm波长的光,上述第一基底层以及上述第二基底层可以分别具有80%以上的透光度。具体地,针对630nm波长的光,上述第一基底层以及上述第二基底层可以分别具有85%以上或者90%以上的透光度。并且,针对550nm波长的光,上述第一基底层以及上述第二基底层可以分别具有80%以上的透光度。具体地,针对550nm波长的光,上述第一基底层以及上述第二基底层可以分别具有85%以上或者90%以上的透光度。

上述第一基底层以及上述第二基底层可以分别具有小于2.0%、1.8%以下或者1.5%以下的雾度。上述第一基底层以及上述第二基底层可以分别具有80%以上的伸长率。具体地,上述第一基底层以及上述第二基底层可以分别具有90%以上、100%以上或者120%以上的伸长率。上述第一基底层以及上述第二基底层可以分别满足上述范围的透光度以及雾度,从而具有透明性,并且可以满足上述范围的伸长率,从而具有柔软性。

上述第一基底层的厚度可以为10μm至300μm。具体地,上述第一基底层的厚度可以为10μm至250μm、10μm至200μm、20μm至250μm、20μm至200μm、25μm至200μm、25μm至188μm或者50μm至150μm,但不局限于此。

上述第二基底层的厚度可以为10μm至300μm。具体地,上述第二基底层的厚度可以为10μm至250μm、10μm至200μm、20μm至250μm、20μm至200μm、25μm至200μm、25μm至188μm或者50μm至150μm,但不局限于此。并且,上述第一基底层的厚度以及上述第二基底层的厚度可以分别为50μm至180μm、70μm至180μm、80μm至180μm、100μm至180μm、100μm至170μm或者100μm至150μm,但不局限于此。当上述第一基底层的厚度以及上述第二基底层的厚度满足上述范围时,可以在特定水平上实现电致变色器件的伸长率以及拉伸强度。另外,当弯曲电致变色器件时,每个层也未产生破裂或者龟裂,可以实现薄、轻且具有柔软性的电致变色器件,还有利于薄膜化。

阻隔层

上述阻隔层用于防止包含水分或气体的杂质从外部渗透到透光率可变结构体中,例如,可以包括第一阻隔层以及第二阻隔层。

如图3所示,上述电致变色器件100可以包括:第一基底层110;第一阻隔层120,形成在上述第一基底层110上;透光率可变结构体130,形成在上述第一阻隔层120上;第二阻隔层140,形成在上述透光率可变结构体130上;以及第二基底层150,形成在上述第二阻隔层140上。

上述第一阻隔层120以及上述第二阻隔层140可以分别包括两个以上的层。具体地,上述第一阻隔层120以及上述第二阻隔层140可以分别包括两个层或者三个层(参照图5)。

在一实例中,上述第一阻隔层120可以包括两个层,上述第二阻隔层140可以包括两个层。

在另一实例中,上述第一阻隔层120可以包括三个层,上述第二阻隔层140可以包括三个层。

上述第一阻隔层120可以包括第1A阻隔层121以及第1B阻隔层122,或者上述第一阻隔层可以包括第1A阻隔层121、第1B阻隔层122以及第1C阻隔层123(参照图5)。

具体地,上述第一阻隔层可以是第1A阻隔层以及第1B阻隔层依次层叠的结构;或者第1A阻隔层、第1B阻隔层以及第1C阻隔层依次层叠的结构。

上述第一阻隔层可以层叠在第一基底层上。

上述第二阻隔层140可以包括第2A阻隔层141以及第2B阻隔层142,或者上述第二阻隔层可以包括第2A阻隔层141、第2B阻隔层142以及第2C阻隔层143(参照图5)。

具体地,上述第二阻隔层可以是第2A阻隔层以及第2B阻隔层依次层叠的结构;或者可以是第2A阻隔层、第2B阻隔层以及第2C阻隔层依次层叠的结构。

上述第二阻隔层可以层叠在第二基底层下。

在一实例中,上述第一阻隔层120可以包括第1A阻隔层121以及第1B阻隔层122,上述第二阻隔层140可以包括第2A阻隔层141以及第2B阻隔层142。或者,上述第一阻隔层可以包括第1A阻隔层121、第1B阻隔层122以及第1C阻隔层123,上述第二阻隔层140可以包括第2A阻隔层141以及第2B阻隔层142。

上述第一阻隔层120以及上述第二阻隔层140分别包含选自下组中的一种以上:金属氧化物、金属氮化物、金属氮氧化物、半金属氧化物、半金属氮化物、半金属氮氧化物及其组合。

具体地,上述第一阻隔层120以及上述第二阻隔层140分别包含选自下组中的一种以上:金属氮化物、金属氮氧化物、半金属氮化物、半金属氮氧化物及其组合。

更具体地,上述第一阻隔层120以及上述第二阻隔层140分别包含金属氮化物或者半金属氮化物。

在一实例中,上述第一阻隔层120可以包括第1A阻隔层121以及第1B阻隔层122,上述第1A阻隔层以及上述第1B阻隔层中的一个可以包含金属氧化物或者半金属氧化物,另一个可以包含金属氮化物或者半金属氮化物。

上述第一阻隔层120还可以包括第1C阻隔层123。在此情况下,上述第1C阻隔层可以包含丙烯酸类树脂、环氧树脂、硅树脂、聚酰亚胺树脂或者聚氨酯树脂。

并且,上述第二阻隔层140可以包括第2A阻隔层141以及第2B阻隔层142,上述第2A阻隔层以及上述第2B阻隔层中的一个可以包含金属氧化物或者半金属氧化物,另一个可以包含金属氮化物或者半金属氮化物。

上述第二阻隔层140还可以包括第2C阻隔层143。在此情况下,上述第2C阻隔层可以包含丙烯酸类树脂、环氧树脂、硅树脂、聚酰亚胺树脂或者聚氨酯树脂。

在另一实例中,上述第一阻隔层包括第1A阻隔层以及第1B阻隔层,上述第1A阻隔层与上述第1B阻隔层的厚度比为1:2至1:10。在此情况下,上述第1A阻隔层包含金属氮化物或者半金属氮化物,上述第1B阻隔层包含金属氧化物或者半金属氧化物。

上述第1A阻隔层与上述第1B阻隔层的厚度比可以为1:2.5至1:10或者1:2.5至1:7.5,但不局限于此。

当上述第1A阻隔层和上述第1B阻隔层的厚度比满足上述范围时,具有膜的光学特性、折射率以及耐候性等长期可靠性得到改善的效果。当上述第1A阻隔层以及上述第1B阻隔层的厚度比超出上述范围时,折射率可能会下降,或者变得不透明,或者光学特性及耐候性等的长期可靠性可能会下降。

并且,上述第二阻隔层可以包括第2A阻隔层以及第2B阻隔层,上述第2A阻隔层与上述第2B阻隔层的厚度比可以为1:2至1:10。在此情况下,上述第2A阻隔层包含金属氮化物或者半金属氮化物,上述第2B阻隔层包含金属氧化物或者半金属氧化物。

上述第2A阻隔层与上述第2B阻隔层的厚度比可以为1:2.5至1:10或者1:2.5至1:7.5,但不局限于此。

当上述第1A阻隔层与上述第1B阻隔层的厚度比以及上述第2A阻隔层与上述第2B阻隔层的厚度比满足上述范围时,具有膜的光学特性、折射率以及耐候性等长期可靠性得到改善的效果。

相反,如果上述第1A阻隔层与上述第1B阻隔层的厚度比或者上述第2A阻隔层与上述第2B阻隔层的厚度比超出上述范围,折射率可能会下降,或者变得不透明,或者光学特性及耐候性等的长期可靠性可能会下降。

在一实例中,上述第一阻隔层包括第1A阻隔层以及第1B阻隔层,第一基底层、第1A阻隔层以及第1B阻隔层依次层叠,上述第1A阻隔层包含金属氮化物或者半金属氮化物,上述第1B阻隔层包含金属氧化物或者半金属氧化物。

在另一实例中,上述第一阻隔层包括第1A阻隔层、第1B阻隔层以及第1C阻隔层,第一基底层、第1A阻隔层、第1B阻隔层以及第1C阻隔层依次层叠,上述第1A阻隔层包含金属氮化物或者半金属氮化物,上述第1B阻隔层包含金属氧化物或者半金属氧化物,上述第1C阻隔层包含丙烯酸类树脂、环氧树脂、硅树脂、聚酰亚胺树脂或者聚氨酯树脂。

在此情况下,上述第1A阻隔层的厚度可以为10nm至50nm、10nm至40nm或者10nm至30nm,但不局限于此。

并且,上述第1B阻隔层的厚度可以为30nm至100nm、30nm至80nm、30nm至70nm或者40nm至60nm,但不局限于此。

上述第1A阻隔层以及上述第1B阻隔层的透湿度可以分别为0.2g/day·m2以下、0.15g/day·m2以下或者0.1g/day·m2以下,但不局限于此。

当上述第1A阻隔层和上述第1B阻隔层的厚度范围以及透湿度满足上述范围时,具有膜的光学特性、折射率以及耐候性等长期可靠性得到改善的效果。

相反,如果超出上述范围,折射率可能会下降,或者变得不透明,或者光学特性及耐候性等的长期可靠性可能会下降。

在一实例中,上述第二阻隔层包括第2A阻隔层以及第2B阻隔层,第二基底层、第2A阻隔层以及第2B阻隔层依次层叠,上述第2A阻隔层包含金属氮化物或者半金属氮化物,上述第2B阻隔层包含金属氧化物或者半金属氧化物。

并且,上述第二阻隔层包括第2A阻隔层、第2B阻隔层以及第2C阻隔层,第二基底层、第2A阻隔层、第2B阻隔层以及第2C阻隔层依次层叠,上述第2A阻隔层包含金属氮化物或者半金属氮化物,上述第2B阻隔层包含金属氧化物或者半金属氧化物,上述第2C阻隔层包含丙烯酸类树脂、环氧树脂、硅树脂、聚酰亚胺树脂或者聚氨酯树脂。

在此情况下,上述第2A阻隔层的厚度可以为10nm至50nm、10nm至40nm或者10nm至30nm,但不局限于此。

并且,上述第2B阻隔层的厚度可以为30nm至100nm、30nm至80nm、30nm至70nm或者40nm至60nm,但不局限于此。

上述第2A阻隔层以及上述第2B阻隔层的透湿度可以分别为0.2g/day·m2以下、0.15g/day·m2以下或者0.1g/day·m2以下,但不局限于此。

当上述第1A阻隔层和上述第1B阻隔层的厚度范围以及透湿度满足上述范围时,具有膜的光学特性、折射率以及耐候性等长期可靠性得到改善的效果,相反,如果超出上述范围,折射率可能会下降,或者变得不透明,或者光学特性及耐候性等的长期可靠性可能会下降。

上述第一阻隔层以及上述第二阻隔层的透湿度可以相同或不同。具体地,上述第一阻隔层以及上述第二阻隔层的透湿度可以不同。

作为具体的一实例,上述第一阻隔层包括第1A阻隔层以及第1B阻隔层,第一基底层、第1A阻隔层以及第1B阻隔层依次层叠,上述第1A阻隔层包含硅氮化物(SiNx),上述第1B阻隔层包含硅氧化物(SiOx)。并且,可选地,第一阻隔层还可以包括含有丙烯酸类树脂的第1C阻隔层。

当上述第1A阻隔层包含硅氮化物时,Si:N的比可以为1.0:0.8至1.0:1.2,但不局限于此。当上述第1B阻隔层包含硅氧化物时,Si:O的比可以为1.0:1.7至1.0:2.3,但不局限于此。

并且,上述第二阻隔层包括第2A阻隔层以及第2B阻隔层,第二基底层、第2A阻隔层以及第2B阻隔层依次层叠,上述第2A阻隔层包含硅氮化物(SiNx),上述第2B阻隔层包含硅氧化物(SiOx)。并且,可选地,第二阻隔层还可以包括包含丙烯酸类树脂、环氧树脂、硅树脂、聚酰亚胺树脂或者聚氨酯树脂的第2C阻隔层。

当上述第2A阻隔层包含硅氮化物时,Si:N的比可以为1.0:0.8至1.0:1.2,但不局限于此。当上述第2B阻隔层包含硅氧化物时,Si:O的比可以为1.0:1.7至1.0:2.3,但不局限于此。

当上述第一阻隔层及上述第二阻隔层满足上述条件时,即使厚度薄也可以实现所需的性能,并且可通过尽可能地防止水分渗透来提高电致变色器件的耐久性和长期稳定性。

上述第一阻隔层以及上述第二阻隔层可以通过真空蒸镀方法分别蒸镀在上述第一基底层以及上述第二基底层蒸镀上。具体地,上述第一阻隔层以及上述第二阻隔层可通过溅射(sputtering)蒸镀方法分别蒸镀在上述第一基底层以及上述第二基底层上。

在此情况下,上述蒸镀原料可以是金属或半金属(metalloid)中的一种以上,并且对其种类没有特别限制,例如,可以包括选自镁(Mg)、硅(Si)、铟(In)、钛(Ti)、铋(Bi)、锗(Ge)及铝(Al)中的至少一种。

用于蒸镀的反应气体可以包括氧气(O2)或氮气(N2)。当使用氧气作为反应气体时,可以形成包含金属氧化物或半金属氧化物的阻隔层,当使用氮气作为反应气体时,可以形成包含金属氮化物或半金属氮化物的阻隔层。当将氧气及氮气适当地混合并用作反应气体时,可以形成包含金属氮氧化物或半金属氮氧化物的阻隔层。

真空蒸镀方法包括物理真空蒸镀方法和化学真空蒸镀方法。上述物理真空蒸镀方法包括热真空蒸镀、电子束(E-beam)真空蒸镀及溅射蒸镀等。

上述溅射可以为直流磁控溅射或交流磁控溅射。

具体地,上述直流磁控溅射可以为等离子体溅射,例如,反应等离子体溅射(reactive plasma sputtering)。

透光率可变结构体

上述透光率可变结构体130包括:第一电极层131;第一变色层133,形成在上述第一电极层131上;电解质层135,形成在上述第一变色层133上;第二变色层137,形成在上述电解质层135上;以及第二电极层139,形成在上述第二变色层137上(参照图4)。

上述透光率可变结构体130可以是第一电极层131、第一变色层133、电解质层135、第二变色层137以及第二电极层139依次层叠的结构体。具体地,上述透光率可变结构体是当施加规定的电压时透光率可逆变化的层叠结构体。

具体地,当向上述第一电极层131及上述第二电极层139施加电压时,根据从上述第二变色层137穿过上述电解质层135贯通至上述第一变色层133而传输的特定离子或电子,整体上的透光率增加或减小。

当上述第二变色层137的透光率减小时,上述第一变色层133的透光率也会减小,当上述第二变色层137的透光率增加时,上述第一变色层133的透光率也会增加。

第一电极层以及第二电极层

上述第一电极层及上述第二电极层可以分别包括透明电极或反射电极。在一实例中,上述第一电极层及上述第二电极层中的一个可以为透明电极,另一个可以为反射电极。在另一实例中,上述第一电极层及上述第二电极层均可以为透明电极。

上述第一电极层131可以通过溅射方法蒸镀并形成于上述第一阻隔层120上。并且,上述第二电极层139可以通过溅射方法蒸镀并形成于上述第二阻隔层140上。

上述透明电极可以由具有高透光率、低的面电阻以及耐渗透性的材料制成,并且可以形成为电极板状。

例如,上述透明电极可以包含选自下组中的一种:铟-锡氧化物(indium-tinoxide,ITO)、锌氧化物(zinc oxide,ZnO)、铟-锌氧化物(indium-zinc oxide,IZO)及其组合。

例如,上述反射电极可以包含选自下组中的至少一种:银(Ag)、铝(Al)、铜(Cu)、钼(Mo)、金(Au)、钨(W)、铬(Cr)及其组合。

上述第一电极层131及上述第二电极层139各自的厚度可以分别为100nm至500nm、100nm至400nm、100nm至300nm或者150nm至250nm,但不局限于此。

上述第一电极层及上述第二电极层可以分别为透明电极,并且可以包括铟-锡氧化物。

具体地,上述第一电极层及上述第二电极层可以分别包括重量比为70:30至98:2或者80:20至97:3的铟氧化物:锡氧化物。

并且,第一电极层及上述第二电极层的表面电阻可以分别为5Ω/sq至100Ω/sq、5Ω/sq至80Ω/sq、5Ω/sq至70Ω/sq或者5Ω/sq至50Ω/sq,但不局限于此。

第一变色层

上述第一变色层133是向上述第一电极层131和上述第二电极层139之间施加电压时透光率变化的层,并且是向电致变色器件赋予透光率可变性的层。

上述第一变色层可以包含具有与上述第二变色层中含有的电致变色物质互补的显色特性的物质。互补的显色特性是指电致变色物质显色的反应种类互不相同。

例如,当在上述第一变色层中使用氧化性变色物质时,在上述第二变色层中可以使用还原性变色物质,而当在上述第一变色层中使用还原性变色物质时,在上述第二变色层中可以使用氧化性变色物质。

具体地,上述第一变色层133可以包含还原性变色物质,上述第二变色层137可以包含氧化性变色物质。

上述氧化性变色物质是指当发生氧化反应时变色的物质,上述还原性变色物质是指当发生还原反应时变色的物质。

即,当在应用氧化性变色物质的变色层中发生氧化反应时,发生着色反应,而当发生还原反应时,发生褪色反应。在应用还原性变色物质的变色层中,当发生还原反应时,发生着色反应,而当发生氧化反应时,发生褪色反应。

像这样,由于各个变色层包含具有互补的显色特性的物质,因此可以在两个层中同时实现着色或褪色。并且,可以根据施加到电致变色器件的电压的极性来交替进行着色和褪色。

上述第一电极层131及第一变色层133的初始透光率可以为90%以上。具体地,上述初始透光率满足上述范围意味着上述的各层被非常均匀地涂覆,并且非常透明。

在一实例中,上述第一变色层133可以包含还原性变色物质以及高分子树脂。

上述还原性变色物质可以是选自下组中的一种以上:钛氧化物(TiO)、钒氧化物(V2O5)、铌氧化物(Nb2O5)、铬氧化物(Cr2O3)、锰氧化物(MnO2)、铁氧化物(FeO2)、钴氧化物(CoO2)、镍氧化物(NiO2)、铑氧化物(RhO2)、钽氧化物(Ta2O5)、铱氧化物(IrO2)、钨氧化物(WO2,WO3,W2O3,W2O5)、紫精(viologen)及其组合,但不局限于此。

上述高分子树脂可以是柔软性(flexibility)树脂,并且不限于具体种类。例如,上述高分子树脂可以是选自下组中的一种以上:硅树脂、丙烯酸类树脂、酚醛树脂、聚氨酯树脂、聚酰亚胺树脂以及乙烯-醋酸乙烯酯树脂,但不局限于此。例如,上述第一变色层133可以包含钨氧化物(WO3)以及丙烯酸类树脂。

上述第一变色层133可以包含还原性变色物质以及高分子树脂,并且以100重量份的上述还原性变色物质为基准可以包含0.1重量份至15重量份的高分子树脂。具体地,以100重量份的上述还原性变色物质为基准可以包含1重量份至15重量份、2重量份至15重量份或者3重量份至10重量份的高分子树脂。作为优选的一例,上述第一变色层可以包含100重量份的还原性变色物质以及2重量份至12重量份的高分子树脂。作为优选的另一例,上述第一变色层可以包含100重量份的还原性变色物质以及3重量份至7重量份的高分子树脂。当在上述优选范围内时,可以更有利于抑制在电致变色器件的反复弯曲之后、长时间保持弯曲状态之后或者长时间断开电源之后可能发生的可见光透光率变化。

然而,当上述第一变色层以100重量份的上述还原性变色物质为基准包含超过上述范围的高分子树脂时,可能因存储性能降低而无法保持特定水平的透光率,或者因达到特定透光率所需的变色时间增加导致变色速度下降。并且,当上述第一变色层以100重量份的上述还原性变色物质为基准包含小于上述范围的高分子树脂时,当由于柔软性的降低而变形为小曲率半径时可能产生龟裂,并难以实现规定水平的透光率可变功能。

上述第一变色层133可以包括至少一个层,例如,可以包括两个以上材质不相同的层。

上述第一变色层133的厚度可以为100nm至1000nm、200nm至1000nm、200nm至800nm、200nm至700nm、300nm至700nm或者300nm至600nm。当上述第一变色层的厚度满足上述范围时,上述透光率可变结构体的透光率的变化程度可以向整个电致变色器件赋予显著的透光率可变性,因此,整个上述电致变色器件可以应用于建筑物或车窗,从而实现能够实现能量调节效果的透光率变化特性。尤其,当上述第一变色层的厚度在300nm至600nm之内时,可以更有利于抑制在电致变色器件的反复弯曲之后、长时间保持弯曲状态之后或者长时间断开电源之后可能发生的可见光透光率变化。

并且,上述第一变色层的厚度与上述高分子树脂的含量之间可以满足一定关系。作为具体的一例,基于在下式中使用上述高分子树脂的含量作为因子计算的厚度,上述第一变色层的厚度可以在±150nm之内、±100nm之内或者±50nm之内。

第一变色层厚度(nm)=【高分子树脂含量(重量份)×75(nm/重量份)】+75(nm)

在上式中,上述高分子树脂含量是以上述第一变色层中的100重量份的还原性变色物质为基准的上述高分子树脂的重量份。

当上述第一变色层的厚度与上述高分子树脂的含量之间满足上述优选关系时,可以更有利于抑制在电致变色器件的反复弯曲之后、长时间保持弯曲状态之后或者长时间断开电源之后可能发生的可见光透光率变化。

第二变色层

上述第二变色层137是指当向上述第一电极层131和上述第二电极层139之间施加电压时透光率变化的层,是向电致变色器件赋予透光率可变性的层。

在另一实例中,上述第二变色层137可以包含氧化性变色物质以及高分子树脂。

上述氧化性变色物质可以是选自下组中的一种以上:镍氧化物(nickel oxide,例如,NiO、NiO2)、锰氧化物(manganese oxide,例如,MnO2)、钴氧化物(cobalt oxide,例如,CoO2)、铱-镁氧化物(iridium-magnesium oxide)、镍-镁氧化物(nickel-magnesiumoxide)、钛-钒氧化物(titanium-vanadium oxide)、普鲁士蓝染料及其组合,但不局限于此。上述普鲁士蓝染料作为深蓝色系列染料,是具有化学式Fe4(Fe(CN)6)3的化合物。

上述高分子树脂可以是柔软性(flexibility)树脂,并且不限于具体种类。例如,上述高分子树脂可以是氨基甲酸乙酯-丙烯酸类树脂、硅树脂、丙烯酸类树脂、酯类树脂、环氧树脂、酚醛树脂、聚氨酯树脂、聚酰亚胺树脂、乙烯-醋酸乙烯酯树脂等,但不局限于此。

并且,上述高分子树脂的重均分子量可以为50至10000。具体地,上述高分子树脂的重均分子量可以为100至10000、200至10000或者500至10000,但不局限于此。

例如,上述第二变色层137可以包含镍氧化物(NiO)以及丙烯酸类树脂,上述丙烯酸类树脂的重均分子量可以为50至10000。

上述第二变色层137可以包含氧化性变色物质以及高分子树脂,以100重量份的上述氧化性变色物质为基准可以包含0.1重量份至5重量份的高分子树脂。

当上述第二变色层以100重量份的上述氧化性变色物质为基准包含上述范围的高分子树脂时,氧化性变色物质稳定地附着于膜表面,从而有利于实现灵活的透光率可变性能。

相反,当高分子树脂小于上述范围时,氧化性变色物质弱地附着于膜表面,即使在轻微的外部冲击下也存在剥离或者飞散的问题,并且柔软性也变弱从而在弯曲时可能产生色龟裂。并且,当高分子树脂超过上述范围时,由于高分子树脂自身的电阻离子可导致电导率下降,从而使得氧化性变色物质的离子电导率性能下降,并且高温下的耐久性变弱可导致可靠性下降。

上述第二变色层137包括至少一个层,根据需要可以应用于两个以上材质不相同的层。

上述第二变色层137的厚度可以为100nm至1000nm、100nm至800nm、100nm至600nm、100nm至500nm、100nm至400nm、200nm至800nm或者300nm至800nm,但不局限于此。

当上述第二变色层137的厚度满足上述范围时,可以很好地承受外部冲击,并保留适量的离子,同时,有利于实现电致变色器件的薄膜化、确保柔软性以及实现优异的透光率变化特性。

相反,当上述第二变色层的厚度小于上述范围时,由于变色层较薄离子电导率的性能下降,从而可能难以适当地实现变色性能。并且,当超过上述范围时,由于变色层较厚即使在轻微的外部冲击下也产生龟裂,因此可能难以实现为柔性电致变色器件,并且制造成本提高,因此可能是不经济的。

上述第二变色层137的初始透光率可以为50%以下。具体地,上述初始透光率满足上述范围意味着用肉眼观察时呈暗深蓝色或浅蓝色。

在实例中,上述第一变色层133包含还原性变色物质,上述第二变色层137包含氧化性变色物质,上述第一变色层以及上述第二变色层可以分别通过湿涂(wet coating)方式来形成。

具体地,上述第一变色层133可通过湿涂方法将原料涂覆于上述第一电极层131的一面后将其干燥来形成。并且,上述第二变色层137可通过湿涂方法将原料涂覆于上述第二电极层139的一面后将其干燥来形成。

上述湿涂中使用的溶剂可以是非芳香族溶剂或者芳香族溶剂,具体地,可以是乙醇、丙酮以及甲苯等,但不局限于此。

如果上述第一变色层以及上述第二变色层通过溅射涂覆方式来形成,由于涂覆方式的特性只能形成非常薄的100nm以下的涂膜,因此在具有优异的透光率可变性能以及柔软性的电致变色器件中应用受到限制。

上述第一变色层与上述第二变色层的厚度比可以为50:50至80:20、55:45至75:25或者60:40至70:30。

当上述第一变色层与上述第二变色层的厚度比满足上述范围时,具有透明而暗的颜色变化区间变宽、颜色变化时间缩短的效果。相反,如果不满足上述范围,透明而暗的颜色变化区间可能非常狭窄且颜色变化时间增加,以致变化非常缓慢,或者可能在电致变色器件通电的情况下也可无法工作。

电解质层

上述电解质层135是用作上述第一变色层与上述第二变色层之间的离子传输路径的层,用于电解质层的电解质的种类没有特别限制。

例如,上述电解质层可以包含氢离子或第1族元素离子。具体地,上述电解质层可以包括锂盐化合物。上述锂盐化合物可以为LiClO4、LiBF4、LiAsF6、LiPF6、LiTFSI、LiFSI等,但不局限于此。

并且,上述电解质层可以包含高分子树脂。具体地,上述电解质层可以包含丙烯酸类树脂、环氧树脂、硅树脂、聚酰亚胺树脂或聚氨酯树脂,但不局限于此。

具体地,上述丙烯酸类树脂可以为热固性丙烯酸类树脂或光固化丙烯酸类树脂等,上述聚氨酯树脂可以为热固性聚氨酯树脂、光固化聚氨酯树脂、水性聚氨酯树脂等。

上述电解质层可以包含重量比为95:5至80:20、95:5至85:15或者93:7至87:3的高分子树脂和锂盐。

上述电解质层的离子电导率可以为10-3mS/cm以上。具体地,上述电解质层的离子电导率可以为10-3mS/cm至103mS/cm或者10-3mS/cm至102mS/cm。当上述电解质层的离子电导率在上述范围内时,可以实现所需的透光率可变性能,并且就柔软性以及高温下的可靠性而言也是有利的。并且,上述电解质层的离子电导率可以为30μS/cm以上、40μS/cm以上、50μS/cm以上、60μS/cm以上或者80μS/cm以上,但不局限于此。

上述电解质层的粘结力可以为200g/inch以上。具体地,上述电解质层的粘结力可以为200g/inch至900g/inch、200g/inch至700g/inch、300g/inch至900g/inch或者450g/inch至650g/inch,但不局限于此。当上述电解质层的粘结力在上述范围内时,很好地附着于两侧的基材,使得电致变色器件的性能被灵活地表达。

上述电解质层135可以通过湿涂方法将原料涂覆于上述第一变色层133或上述第二变色层137中的任意一个层的一面后将其干燥来形成。

当通过湿涂方法涂覆上述电解质层时,可以增加涂膜的厚度或者容易地控制涂膜的厚度,从而有利于离子电导率的提高或变色速度的提高。相反,在对上述电解质层使用溅射涂覆方法而非湿涂方法的情况下,由于涂膜形成薄膜,因此涂膜容易破裂或者离子电导率下降。

上述电解质层135的厚度可以为30μm至200μm、50μm至200μm、50μm至150μm、70μm至130μm或者80μm至120μm。当上述电解质层135的厚度满足上述范围时,通过向电致变色器件赋予耐久性,同时以适当的长度确保离子在第一变色层与第二变色层之间的传输路径,从而可以实现适当速度的透光率变化性能。

离型膜层

根据一实例的柔软性电致变色器件100还可以包括上述第一基底层110中与层叠上述第一阻隔层120的面相反的面上的离型膜层160(参照图6)。

上述离型膜层160可以包含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PEN),或者包含聚碳酸酯(PC)的聚酯类树脂。

具体地,上述离型膜层的厚度可以为10μm至100μm、10μm至80μm、10μm至50μm或者12μm至50μm,但不局限于此。

上述离型膜层的剥离力为50gf/inch以下。具体地,上述离型膜层的剥离力可以为3gf/inch至50gf/inch或者10gf/inch至50gf/inch,但不局限于此。

上述离型膜层具有在储存和传输电致变色器件时从外部的水分或杂质保护电致变色器件的作用,并且,后续将上述电致变色器件应用于透明窗户等时,也可根据需要在去除离型膜层部分后再使用。特别地,上述离型膜层可以防止粘结剂层的附着力下降。

可在上述离型膜层的一面形成粘结剂层161。

上述粘结剂层161可以包含丙烯酸类树脂、硅树脂、聚氨酯树脂、环氧树脂或聚酰亚胺树脂。具体地,上述粘结剂层可以包含丙烯酸类树脂,在此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光学特性及耐久性。

上述粘结剂层的UV阻隔率(400nm为基准)可以为95%以上、97%以上、98%以上或者99%以上,但不局限于此。

并且,上述粘结剂层的初始粘结力可以为0.5N/inch至8.0N/inch、1.0N/inch至7.0N/inch或者2.0N/inch至6.0N/inch,但不局限于此。

底漆层

底漆层可以层叠在上述第一基底层110的一面或两面。具体地,第1A底漆层111可以层叠在上述第一基底层110的一面,第1B底漆层112可以层叠在上述第一基底层110的另一面(参照图6)。

并且,底漆层可以层叠在上述第二基底层150的一面或两面。具体地,第2A底漆层151可以层叠在上述第二基底层150的一面,第2B底漆层152可以层叠在上述第二基底层150的另一面(参照图6)。

在一实例中,底漆层可以介于上述第一阻隔层120与上述第一基底层110之间。并且,底漆层可以介于上述第二阻隔层140与上述第二基底层150之间(参照图6)。

上述底漆层(第1A底漆层、第1B底漆层、第2A底漆层、第2B底漆层)可以分别包含丙烯酸类树脂、聚氨酯树脂、硅树脂或聚酰亚胺树脂。

上述底漆层(第1A底漆层、第1B底漆层、第2A底漆层、第2B底漆层)可以分别具有35dyne/cm2以下的表面张力或者30dyne/cm2以下的表面张力。

上述底漆层(第1A底漆层、第1B底漆层、第2A底漆层、第2B底漆层)可以具有3.0gf/inch以上的附着力或者3.5gf/inch以上的附着力。

上述底漆层具有在基底层与阻隔层之间赋予附着力,或者改善折射率的作用。并且,形成每个上述底漆层的材料、表面张力以及剥离力等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硬涂层

根据一实例的电致变色器件100还可以包括上述第二基底层150中与层叠上述第二阻隔层140的面相反的面上的硬涂层170(参照图6)。

上述硬涂层170可以包括丙烯酸类树脂、硅树脂、聚氨酯树脂、环氧树脂或聚酰亚胺树脂。

上述硬涂层的厚度可以为1μm至10μm、2μm至8μm、2μm至6μm或者2μm至5μm,但不局限于此。

上述硬涂层的铅笔硬度可以为3H以上、4H以上或5H以上,但不局限于此。

上述硬涂层具有从外部冲击保护电致变色器件的作用,而且具有耐磨损性,因此可以赋予优异的硬度。

并且,由于上述硬涂层的厚度满足上述范围,因此可以实现具有柔软性和优异的施工性的电致变色器件,当上述硬涂层的厚度超过上述范围时,很难实现柔软性,如果小于上述范围,则可能容易受到外部冲击。

在具体的一实例中,上述柔性电致变色器件100可以包括:离型膜层160;粘结剂层161,形成在离型膜层160上;第1B底漆层112,形成在上述粘结剂层161上;第一基底层110,形成在上述第1B底漆层112上;第1A底漆层111,形成在上述第一基底层110上;第一阻隔层120,形成在上述第1A底漆层111上;透光率可变结构体130,形成在上述第一阻隔层120上;第二阻隔层140,形成在上述透光率可变结构体130上;第2A底漆层151,形成在上述第二阻隔层140上;第二基底层150,形成在上述第2A底漆层151上;第2B底漆层152,形成在上述第二基底层150上;以及硬涂层170,形成在上述第二2B底漆层152上。

效果以及用途

由于上述电致变色器件具有当施加电源时透光率可逆变化的特性,因此可以通过按下按钮等简单的操作选择性的控制太阳光的透光率等,从而提高能量效率。尤其,当向上述电致变色器件施加电源时,在两个电极之间形成电场的同时引起着色以及褪色,因此可以针对太阳光的每个波长调节透光度,从而实现绝热功能以及遮阳功能,所以是有用的。并且,由于上述电致变色器件也可以低成本制造大面积的器件并且耗电低,因此可适合用作智能窗户、智能镜子以及其他下一代建筑窗户的材料。并且,上述电致变色器件不仅厚度薄而且具有轻和柔软的特性,因此具有优异的施工性、低损坏风险,能够以卷绕方式存储并且易于运输。

上述电致变色器件在实现透光率可变功能的同时具有柔软性,从而克服了过去只能应用坚固结构的限制,可以通过简单地将其附着于现有的透明窗户等结构来确保所需的技术手段。例如,上述电致变色器件可以通过简单地将其附着于现有的透明窗户等结构的方式来应用。具体地,如图1所示,可以附着于窗户的一面。更具体地,在图2中示出了沿着图1中的A-A'线切开的剖视图以及应用了电致变色器件的部分的放大图。电致变色器件100可以附着于上述窗户10的一面,上述窗户10可以是平坦的面或者曲面。并且,电致变色器件100可以附着于上述窗户10的全部面,也可以仅附着在一部分。并且,上述电致变色器件100可以插入于窗户10的内部。具体地,可以通过在玻璃基板和玻璃基板之间插入上述电致变色器件的方式来应用。更具体地,可以通过在窗户的夹层玻璃和夹层玻璃之间插入两个聚乙烯醇缩丁醛(PVB)膜,并且在上述两个PVB膜之间插入电致变色器件来应用,可以通过用热压接来稳定地插入至窗户内部。

应当理解,下面描述了具体的实施例,然而可以实现包括与这些实施例的技术范围相对应的等同技术方案以及代替技术方案的各种形式。

实施例A1

步骤1:制备丙烯酸类树脂

1-1)准备包括温度计、冷却器、滴液漏斗以及机械搅拌器的1L三颈圆底烧瓶,然后浸入80℃的恒温槽。向该烧瓶加入乙酸乙酯300g和自由基聚合引发剂偶氮二异丁腈(AIBN)1.5g后,使用机械搅拌器每分钟进行100次旋转搅拌。在此情况下,冷却器的温度保持在10℃。

1-2)向另一个烧瓶加入63重量份的丙烯酸丁酯189g、9重量份的甲基丙烯酸甲酯27g、17重量份的丙烯酸-2-羟乙酯51g以及10重量份的对十二烷基苯乙烯(C20H32)10g,使用机械搅拌器混合30分钟。然后使用滴液漏斗将其缓慢添加至1-1步骤的烧瓶中。

1-3)添加完成后,反应器的温度保持在80℃。在反应过程中,从上述反应混合物中收集式样来测定其式样的重均分子量(MW)。确定何时达到所需的重均分子量作为反应完成时间,并且将反应物在常温下逐渐冷却以终止反应。通过凝胶渗透色谱(GPC)测定所得化合物(液状丙烯酸类树脂),其结果为重均分子量为70000g/mol,分散度为4.2。

步骤2:制造电致变色器

将层叠有表面电阻为50Ω/sq的ITO电极、阻隔层、底漆层以及PET基底层(厚度125μm)的透明电极基材配置在最外围的上层以及下层。

待涂覆于下层ITO电极的还原变色层涂覆液(C)是钨氧化物(WO3)糊剂,其通过将溶解在甲苯中的丙烯酸类树脂((B),在上述步骤1中制备)与偏钨酸铵水溶液(A)混来制备。在此情况下,还原变色层涂覆液(C)以100重量份的钨氧化物(WO3)为基准混合,使丙烯酸类树脂的含量为3重量份。

然后,通过湿涂方式将上述还原变色层涂覆液(C)涂覆于下层ITO电极,在140℃温度下干燥5分钟以形成还原变色层(厚度300nm),通过湿涂方式将普鲁士蓝染料涂覆于上层ITO电极,在140℃温度下干燥5分钟以形成氧化变色层(厚度400nm)。

在上述还原变色层与上述氧化变色层之间以100μm厚度涂敷凝胶电解质(离子电导率为50μS/cm以上)后进行贴合以制造电致变色器件试样(100mm×100mm)。接着,将铜带粘附在上层以及下层透明电极基材的侧面形成能够连接电源的汇流条(Bus bar)。

实施例A2至A4、比较例A1至A4

如下表1所示,除了还原变色层的组成中的钨氧化物与丙烯酸类树脂的重量比、还原变色层的厚度以及还原变色层的涂覆方法等不同以外,与实施例A1相同的方式制造电致变色器件试样。

对于上述实施例A1至A4以及比较例A1至A4中制造的电致变色器件,测定和评价如下物性,其结果示于下表1至3。

表1

*上述还原变色层中的丙烯酸类树脂的重量以100重量份的钨氧化物(WO3)为基准,记载丙烯酸类树脂的重量份。

评价例A1:评价短期可靠性(评价曲率半径)

为了使所制造的电致变色器件变形为具有17R、30R、70R以及90R的曲率半径,将其绕在具有所需曲率半径的圆柱上后,用肉眼观察以评价龟裂的产生以及产生的程度。

未产生龟裂的情况评价为“O”,裂纹数量为1个以上且小于5个,或者2mm以下的裂纹为3个以上的情况评价为“微龟裂”,裂纹的数量为5个至10个,或者5mm以上的裂纹为5个以上的情况评价为“龟裂”,裂纹的数量大于10个,或者10mm以上的裂纹大于5个的情况评价为“龟裂束”,其结果示于下表2。

表2

评价例A2:评价存储效果

为了使电致变色器件变形为具有17R的曲率半径,将其绕在具有17R的曲率半径的圆柱上后,在最大褪色状态下测定初始透光率(TTd0)。之后关闭电源并保持17R的曲率半径状态的同时在12小时之后和24小时之后分别测定透光率(TTd12、TTd24)。

并且,为了使电致变色器件变形为具有17R的曲率半径,将其绕在具有17R的曲率半径的圆柱上后,在最大着色状态下测定初始透光率(TTc0)。之后关闭电源并保持17R的曲率半径状态的同时在12小时之后和24小时之后分别测定透光率(TTc12、TTc24)。

在测定上述透光率时,将电致变色器件以其原始状态展平并使用JASCO公司的紫外光谱(Ultraviolet spectrum)来测定。具体地,上述透光率是可见光透光率,表示为使用JASCO公司的紫外光谱在380nm至780nm的波长范围内以5nm间隔测定的值的平均值。

最大褪色状态是指在电致变色器件的褪色操作过程中在可见光平均透光率下20秒期间小于1%的变化持续一分钟以上时的状态,最大着色状态是指在电致变色器件的着色操作过程中在可见光平均透光率下20秒期间小于1%的变化持续一分钟以上时的状态。

并且,当电致变色器件的曲率半径为17R时,在其中产生龟裂或者龟裂束的比较例A1至A3中,由于龟裂难以测定有意义的透光率。

通过上述方法测定的结果示于表3。

评价例A3:评价长期可靠性

为了使电致变色器件变形为具有17R的曲率半径,将其绕在具有17R的曲率半径的圆柱上后,在最大褪色状态以及在最大着色状态下测定初始透光率。

之后关闭电源并保持17R的曲率半径状态,同时在24小时之后重新打开电源,进行褪色以及着色操作,在最大褪色状态以及在最大着色状态下测定透光率。

上述透光率的测定方法如评价例3所述。

通过上述方法测定的结果示于表3。

表3

如上表2所示,实施例A1至A4的电致变色器件即使变形为曲率半径为17R也不会产生龟裂,相反,比较例A1在具有70R以下的曲率半径的情况下产生龟裂,比较例A2在具有30R以下的曲率半径的情况下产生龟裂,比较例A3在具有17R以下的曲率半径的情况下产生龟裂。因此,确认了根据实例的电致变色器件可以变形为具有小的曲率半径。

如上表3所示,确认到实施例A1至A4的△TTd12值为1%以下,△TTd24值为3%以下,即使在最大褪色状态下关闭电源后透光率也保持在规定水平以上。同样,确认到实施例A1至A4的△TTc12值为0.8%以下,△TTc24值为2%以下,即使在最大着色状态下关闭电源后透光率也保持在规定水平以上。

相反,当比较例A1至A3具有17R的曲率半径时,产生龟裂或者龟裂束难以测定有意义的透光率,确认到比较例A4的△TTd12值、△TTd24值、△TTc12值以及△TTc24值超过上述范围,且存储效果下降。

如比较例A4中的存储效果下降意味着,当关闭电源时电致变色器件的透光率无法保持所需水平的性能,因此不适合作为智能窗户商业化。

并且,实施例A1至A4的TTRdc值具有90%以上、具体地99.3%以上的高值,不仅可以变形为具有小的曲率半径,而且在变形状态持续数小时之后也能实现优异的透光率可变功能。

因此,确认了根据实例的电致变色器件可以应用与弯曲的窗户而不降低性能,可以保持卷形状从而降低物流成本并且易于存储和运输。

实施例B1

步骤1:制备丙烯酸类树脂

准备包括温度计、冷却器、滴液漏斗以及机械搅拌器的1L三颈圆底烧瓶(烧瓶A),加入乙酸乙酯300g和自由基聚合引发剂偶氮二异丁腈(AIBN)1.5g后,在80℃的恒温槽使用机械搅拌器每分钟进行100次旋转搅拌。在此情况下,冷却器的温度保持在10℃。向另一个烧瓶(烧瓶B)加入丙烯酸丁酯189g、甲基丙烯酸甲酯27g、丙烯酸-2-羟乙酯51g以及对十二烷基苯乙烯30g后,使用机械搅拌器混合30分钟,然后使用滴液漏斗将其缓慢添加至前面的烧瓶(烧瓶A)中,在保持温度为80℃的同时进行聚合反应。当达到所需的重均分子量时,在常温下逐渐冷却以终止反应来获得丙烯酸类树脂,通过凝胶渗透色谱(GPC)测定的结果重均分子量为70000g/mol,分散度为4.2。

步骤2:制造电致变色器件

制备在PET基底层(厚度125μm)上形成底漆层、阻隔层以及ITO电极层(表面电阻为50Ω/s)的2个透明电极基材,并将它们用作上板和下板。

将丙烯酸类树脂(在上述步骤1中制备)溶解在甲苯中后与偏钨酸铵水溶液混合以制备钨氧化物(WO3)糊剂,其中,相对于100重量份的钨氧化物(WO3)包含3重量份的丙烯酸类树。通过湿涂方式将钨氧化物糊剂涂覆于上述下板的ITO电极层,在140℃温度下干燥5分钟以形成还原变色层(厚度300nm)。

并且,通过湿涂方式将普鲁士蓝染料涂覆于上述上板的ITO电极层,在140℃温度下干燥5分钟以形成氧化变色层(厚度400nm)。

在上述还原变色层与上述氧化变色层之间以100μm厚度涂敷凝胶电解质(离子电导率为50μS/cm以上)后将其贴合以制造电致变色器件(宽度300mm×长度200mm)。接着,将铜带粘附在上板以及下板的ITO电极层的侧面形成能够联接电源的汇流条。

实施例B2至B9、比较例B1以及B2

如下表5至8所示,除了还原变色层的组成中的钨氧化物与丙烯酸类树脂的重量比和/或还原变色层的厚度不同以外,与实施例B1相同的方式制造电致变色器件。

试验例

对于上述实施例以及比较例中制造的电致变色器件进行如下的试验。

一、试片尺寸

-宽度300mm×长度200mm×厚度约350μm

二、试验方法

-弯曲试验:弯曲试片,使其横向两端之间的距离为水平长度的25%,然后恢复原始形状(每分钟反复进行7~10次)。

-持续试验:弯曲状态保持规定时间,使得试片横向两端之间的距离为水平长度的25%。

-内存测试:向试片施加电源使其达到最大褪色状态之后,断开电源并保持规定时间。

三、测定透光率

-如图10所示,向试片施加电源使其达到最大褪色状态或者最大着色状态之后,分别在与试片边缘的间隔距离a为30mm的4个支点P2和试片的中心支点P1测定可见光平均透光率。上述可见光平均透光率是在380~780nm的波长范围内以5nm间隔测定透光率而获得的多个值的平均值。

四、测定数据

-TT_0:在初始阶段(试验之前)中最大褪色状态下测定的透光率

-TT_0':在初始阶段(试验之前)中最大着色状态下测定的透光率

-TT_B30:反复进行30次弯曲试验后,在最大褪色状态下测定的透光率

-TT_B30':反复进行30次弯曲试验后,在最大着色状态下测定的透光率

-TT_B50:反复进行50次弯曲试验后,在最大褪色状态下测定的透光率

-TT_B50':反复进行50次弯曲试验后,在最大着色状态下测定的透光率

-TT_100H:进行持续试验100小时后,在最大褪色状态下测定的透光率

-TT_100H':进行持续试验100小时后,在最大着色状态下测定的透光率

-TT_100H_B30:在进行持续试验100小时后再反复进行30次弯曲试验之后,在最大褪色状态下测定的透光率

-TT_100H_B30':在进行持续试验100小时后再反复进行30次弯曲试验之后,在最大着色状态下测定的透光率

-TT_B30_M12H:在反复进行30次弯曲试验后,在最大褪色状态下进行12小时内存测试后测定的透光率

-TT_B30_M12H':在反复进行30次弯曲试验后,在最大着色状态下进行12小时内存测试后测定的透光率

上述测定的数据以下表4的形式总结在表5至表8中。

表4

表5

表6

表7

表8

e、使用测定数据计算公式

使用测定数据计算以下公式,并总结在下表9中。

(i)反复进行30次弯曲试验前后的透光率变化

△TT_B30(%)=│TT_B30-TT_0│

(ii)反复进行30次弯曲试验前后的透光率操作范围的变化

△TT_B30_d(%)=││TT_B30-TT_B30'│-│TT_0-TT_0'││

(iii)反复进行50次弯曲试验前后的透光率变化

△TT_B50(%)=│TT_B50-TT_0│

(iv)在弯曲状态下保持100小时之前和之后的透光率变化

△TT_100H(%)=│TT_100H-TT_0│

(v)保持弯曲状态100小时后,反复进行30次弯曲试验后的透光率变化

△TT_100H_B30(%)=│TT_100H_B30-TT_0│

(vi)反复进行30次弯曲试验之后,施加电源使其达到最大褪色状态之后,断开电源保持12小时后的透光率变化

△TT_B30_M12H(%)=│TT_B30_M12H-TT_0│

表9

五、解释结果

如上表所示,比较例B1的电致变色器件在反复进行30次弯曲试验之后产生微龟裂,使得与初始状态相比透光率变化大于1%。并且,比较例B2的电致变色器件在反复进行10次弯曲之后产生多个龟裂,使得透光率大幅下降,在反复进行30次弯曲试验中,全部面上产生了多个龟裂,因此无法进行操作。

然而,实施例B1至B9的电致变色器件即使在反复进行30次弯曲试验之后,也均测定出相对于初始状态透光率变化为1%以下。

尤其,其中的实施例B1至B3的电致变色器件在反复进行或持续进行弯曲试验或者进行断开电源并保持其状态的试验之后,均测定出相对于初始状态透光率变化为1%以下。

另外,可知在实施例B4至B6中,在规定水平的厚度下褪色保持(存储)功能和弯曲特性受到添加剂含量的影响。具体地,在实施例B4中,当反复进行50次时产生微龟裂,在实施例B4和B6中,当反复进行30次弯曲后施加电源使其达到最大褪色状态再断开电源保持12小时时,透光率稍微下降。

并且,可知在实施例B7至B9中,当钨氧化物的厚度较薄时,透光率的操作范围和存储功能受到添加剂含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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