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的行驶方法及装置、存储介质、电子装置

文档序号:574000 发布日期:2021-05-21 浏览:22次 >En<

阅读说明:本技术 电动车的行驶方法及装置、存储介质、电子装置 (Method and device for driving electric vehicle, storage medium, and electronic device ) 是由 不公告发明人 于 2019-11-20 设计创作,主要内容包括: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电动车的行驶方法及装置、存储介质、电子装置,上述方法包括:检测所述电动车是否收到第三目标事件的触发,其中,所述第三目标事件包括以下至少之一:目标对象收起所述电动车的边撑,所述目标对象未在所述电动车的鞍座上;在检测到所述电动车收到第三目标事件的触发的情况下,接收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调速转把的调速操作,以使所述电动车按照所述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行驶,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解决了相关技术中在驾驶员不在鞍座上时,如果电动车需要推行,由于调速转把已失效,只能依靠人工推动电动车,无法实现助力推行,用户体验度差等问题。(The invention provides a driving method and device of an electric vehicle, a storage medium and an electronic device, wherein the method comprises the following steps: detecting whether the electric vehicle receives a trigger of a third target event, wherein the third target event comprises at least one of the following: the target object retracts a temple of the electric vehicle, and the target object is not on a saddle of the electric vehicle; the method comprises the steps of receiving the speed regulation operation of a target object on a speed regulation rotating handle of the electric vehicle under the condition that the electric vehicle is triggered by a third target event, so that the electric vehicle runs at a speed corresponding to the speed regulation operation.)

电动车的行驶方法及装置、存储介质、电子装置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电动车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电动车的行驶方法及装置、存储介质、电子装置。

背景技术

相关技术中的电动车(例如,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有的设置了防蹿车功能,即车辆启动中当驾驶员离开鞍座时,调速转把将失效,以保护驾驶员的安全,防止在驾驶员不经意间误操作调速转把导致车辆失控,需要说明的是,在这种设置下,当电动车遇到特殊情境需要助力推行的时候,就无法正常使用调速转把;例如在上坡需要推行的时候,由于驾驶员不在鞍座上,调速转把已失效,此时调速转把拧动时电动车也无法前进,那么此时只能依靠人力推动电动自行车,用户体验度差。

针对相关技术中,在驾驶员不在鞍座上时,如果电动车需要推行,由于调速转把已失效,只能依靠人工推动电动车,无法实现助力推行,用户体验度差等问题,尚未提出有效的技术方案。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动车的行驶方法及装置、存储介质、电子装置,以至少解决相关技术中在驾驶员不在鞍座上时,如果电动车需要推行,由于调速转把已失效,只能依靠人工推动电动车,无法实现助力推行,用户体验度差等问题。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动车的行驶方法,包括:检测所述电动车是否收到第三目标事件的触发,其中,所述第三目标事件包括以下至少之一:目标对象收起所述电动车的边撑,所述目标对象未在所述电动车的鞍座上;在检测到所述电动车收到第三目标事件的触发的情况下,接收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调速转把的调速操作,以使所述电动车按照所述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行驶。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在检测到所述电动车收到第三目标事件的触发的情况下,所述方法包括:激活所述电动车上的指示灯显示预设颜色。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接收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调速转把的调速操作,以使所述电动车按照所述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行驶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设置所述电动车在接收到所述第三目标事件的触发的情况下,所述电动车的最大行驶速度,其中,所述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小于或等于所述最大行驶速度。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接收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调速转把的调速操作,以使所述电动车按照所述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行驶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检测所述电动车是否收到第二目标事件的触发,其中,所述第二目标事件包括:所述电动车的驾驶员坐在所述鞍座上;在检测到所述电动车收到第二目标事件的触发的情况下,指示所述电动车允许按照大于所述最大行驶速度的速度行驶。

根据本发明的另一个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电动车的行驶装置,包括:第二检测模块,用于检测所述电动车是否收到第三目标事件的触发,其中,所述第三目标事件包括以下至少之一:目标对象收起所述电动车的边撑,所述目标对象未在所述电动车的鞍座上;第一接收模块,用于在检测到所述电动车收到第三目标事件的触发的情况下,接收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调速转把的调速操作,以使所述电动车按照所述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行驶。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装置还包括:设置模块,用于在检测到所述电动车收到第三目标事件的触发的情况下,激活所述电动车上的指示灯显示预设颜色。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装置还包括:设置模块,用于设置所述电动车在接收到所述第三目标事件的触发的情况下,所述电动车的最大行驶速度,其中,所述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小于或等于所述最大行驶速度。

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第二检测模块,还用于检测所述电动车是否收到第二目标事件的触发,其中,所述第二目标事件包括:所述电动车的驾驶员坐在所述鞍座上;所述设置模块,还用于在检测到所述电动车收到第二目标事件的触发的情况下,指示所述电动车允许按照大于所述最大行驶速度的速度行驶。

根据本发明的又一个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存储介质,所述存储介质中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中,所述计算机程序被设置为运行时执行上述任一项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根据本发明的又一个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装置,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所述存储器中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被设置为运行所述计算机程序以执行上述任一项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通过本发明,在检测到第三目标事件的触发下,允许电动车接收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调速转把的调速操作,以使所述电动车按照所述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行驶,其中,所述第三目标事件包括以下至少之一:目标对象收起所述电动车的边撑,所述目标对象未在所述电动车的鞍座上;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解决了相关技术中,在驾驶员不在鞍座上时,如果电动车需要推行,由于调速转把已失效,只能依靠人工推动电动车,无法实现助力推行,用户体验度差等问题,即通过本发明实施例的上述技术方案,在驾驶员不在鞍座上时,依然允许电动车能够接受调速转把的转动,实现助力推行,无需完全依赖人工推动电动车,大大提高了用户体验。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发明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电动车的行驶方法的电动车的硬件结构框图;

图2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电动车的行驶方法的流程图;

图3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电动车的行驶方法的另一流程图;

图4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电动车的行驶方法的又一流程图;

图5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电动车的行驶装置的结构框图;

图6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电动车的行驶装置的另一结构框图;

图7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电动车的行驶装置的又一结构框图;

图8是根据本发明可选实施例1的流程示意图;

图9是根据本发明可选实施例2的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文中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发明。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

本申请实施例一所提供的方法实施例可以在电动车或者类似的运算装置中执行。以运行在电动车上为例,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电动车的行驶方法的电动车的硬件结构框图。如图1所示,电动车10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图1中仅示出一个)处理器102(处理器102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微处理器MCU或可编程逻辑器件FPGA等的处理装置)和用于存储数据的存储器104,可选地,上述电动车还可以包括用于通信功能的传输设备106以及输入输出设备108。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1所示的结构仅为示意,其并不对上述电动车的结构造成限定。例如,电动车10还可包括比图1中所示更多或者更少的组件,或者具有与图1所示不同的配置。

存储器104可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例如,应用软件的软件程序以及模块,如本发明实施例中的电动车的行驶方法对应的计算机程序,处理器102通过运行存储在存储器104内的计算机程序,从而执行各种功能应用以及数据处理,即实现上述的方法。存储器104可包括高速随机存储器,还可包括非易失性存储器,如一个或者多个磁性存储装置、闪存、或者其他非易失性固态存储器。在一些实例中,存储器104可进一步包括相对于处理器102远程设置的存储器,这些远程存储器可以通过网络连接至电动车10。上述网络的实例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企业内部网、局域网、移动通信网及其组合。

传输装置106用于经由一个网络接收或者发送数据。上述的网络具体实例可包括电动车10的通信供应商提供的无线网络。在一个实例中,传输装置106包括一个网络适配器(Network Interface Controller,简称为NIC),其可通过基站与其他网络设备相连从而可与互联网进行通讯。在一个实例中,传输装置106可以为射频(Radio Frequency,简称为RF)模块,其用于通过无线方式与互联网进行通讯。

在本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运行于上述电动车的行驶方法,图2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电动车的行驶方法的流程图,如图2所示,该流程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S202,检测所述电动车是否收到第一目标事件的触发,其中,所述第一目标事件包括以下之一:目标对象按住所述电动车的刹车的时间超过预设阈值,目标对象将调速转把拧到预设位置,接收到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目标按钮的按下操作,所述目标对象通过对客户端的操作向所述电动车发送通知信息;

步骤S204,在检测到所述电动车收到第一目标事件的触发的情况下,接收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调速转把的调速操作,以使所述电动车按照所述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行驶。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在检测到第一目标事件的触发下,允许电动车接收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调速转把的调速操作,以使所述电动车按照所述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行驶,其中,所述第一目标事件包括以下之一:目标对象按住所述电动车的刹车的时间超过预设阈值,目标对象将调速转把拧到预设位置,接收到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目标按钮的按下操作,所述目标对象通过对客户端的操作向所述电动车发送通知信息;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解决了相关技术中,在目标对象不在鞍座上时,如果电动车需要推行,由于调速转把已失效,只能依靠人工推动电动车,无法实现助力推行,用户体验度差等问题,即通过本发明实施例的上述技术方案,在目标对象不在鞍座上时,依然允许电动车能够接受调速转把的转动,实现助力推行,无需完全依赖人工推动电动车,大大提高了用户体验。

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除了提供上述第一目标事件的触发方式,还提供了另外一种可选的实现方式,另一种情况是无需目标对象做其他操作主动触发(可以理解为是一种被动触发方式,下文中的第三目标事件),只要目标对象开启电动车,收起边撑,以及从鞍座上下来。

对于上述步骤S202中公开的“主动触发”的实现方式,检测电动车收到了第一目标事件的触发具体可以有以下几种主动触发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以下几种主动触发方式中,对于开启电动车,收起边撑是需要执行的操作,本发明实施例对此未做明确限定。

1)检测所述电动车是否收到以下第一目标事件的触发:所述目标对象按住所述电动车的刹车的时间超过预设阈值,所述目标对象将所述调速转把拧到预设位置,可选地,预设位置可以是调速转把转到了调速转把的最顶部,也可以是调速转把转到其他预设位置,用户可以通过听到调速转把所触发的声音知晓已到预设位置,那么在目标对象按住调速刹车一段时间后,将调速转把转到预设位置则主动触发了第一目标事件的触发;

2)或检测所述电动车是否收到以下第一目标事件的触发:接收到所述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按钮的按下操作,其中,在所述按钮被按下后,在所述目标对象已离开所述电动车的鞍座的情况下,所述电动车允许接收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调速转把的调速操作,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可以在电动车上设置有按钮,该按钮可以是现有的电动车已存在的按钮,也可以是专门为第一目标事件的触发所设置的按钮,具体本发明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此外,对于按钮的技术方案,可以是按钮连按两次,或者一直按着按钮的时间超过阈值等方式来触发第一目标事件,本发明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3)检测所述电动车是否收到以下第一目标事件的触发:所述目标对象通过客户端的操作向所述电动车发送通知信息,其中,所述通知信息用于指示所述电动车在所述目标对象已离开所述鞍座的情况下,允许接收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调速转把的调速操作,在本发明实施例中,目标对象已对电动车在客户端上预先执行了注册过程,进而目标对象就能够通过在客户端上的开关等操作实现向电动车发送通知信息,进而实现了第一目标事件的触发。

在本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运行于上述电动车的行驶方法,可以理解为是上述提及的被动触发方式的实现方式,图3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电动车的行驶方法的另一流程图,如图3所示,该流程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S302,检测所述电动车是否收到第三目标事件的触发,其中,所述第三目标事件包括以下至少之一:目标对象收起所述电动车的边撑,所述目标对象未在所述电动车的鞍座上;

步骤S304,在检测到所述电动车收到第三目标事件的触发的情况下,接收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调速转把的调速操作,以使所述电动车按照所述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行驶。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在检测到第三目标事件的触发下,允许电动车接收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调速转把的调速操作,以使所述电动车按照所述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行驶,其中,所述第三目标事件包括以下之一:目标对象收起所述电动车的边撑,所述目标对象未在所述电动车的鞍座上;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解决了相关技术中,在目标对象不在鞍座上时,如果电动车需要推行,由于调速转把已失效,只能依靠人工推动电动车,无法实现助力推行,用户体验度差等问题,即通过本发明实施例的上述技术方案,在目标对象不在鞍座上时,依然允许电动车能够接受调速转把的转动,实现助力推行,无需完全依赖人工推动电动车,大大提高了用户体验。

需要说明的是,在检测到电动车已收到了第一目标事件或第三目标事件的触发的情况下,无论是主动触发方式还是被动触发方式的,电动车都可以按照预设的颜色显示,目标对象在观测到预设颜色亮起后就能够知晓第一目标事件或第三目标事件已触发成功,此时即使目标对象离开鞍座,也能够对调速转把进行操作,避免了目标对象重复操作的问题。

在电动车允许在目标对象离开鞍座时依然能够对调速转把操作的情况下,由于此时目标对象已不位于鞍座,调速转把的操作主要目的也是为了助力推行,为了保证目标对象在助力推行时的安全,此时,调速转把所能够调整的转速不宜过高,那么在接收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调速转把的调速操作,以使所述电动车按照所述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行驶之前,还可实现以下技术方案:设置所述电动车在接收到所述第一目标事件或第三目标事件的触发的情况下,所述电动车的最大行驶速度,其中,所述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小于或等于所述最大行驶速度,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即使调速转把调到了最大位置,依然使得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不大于最大行驶速度,可选地,可以设置最大行驶速度为5km/h,在一些可选实施例下,目标对象还可以根据目标对象的身体情况,所能够的移动速度等等情况设置最大行驶速度为其他值,本发明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实际操作过程中,目标对象助力推行一段时间后,还需要结束这种助力推行的模式,由于上述触发方式所有不同:分为主动触发和被动触发,那么退出助力推行的模式的方式两者也略有区别:

检测所述电动车是否收到第二目标事件的触发,对于主动触发方式的第二目标事件至少包括以下之一:所述电动车的边撑已放下,所述目标对象坐在所述鞍座上,对于被动触发的第二目标事件:所述目标对象坐在所述鞍座上;在检测到所述电动车收到第二目标事件的触发的情况下,指示所述电动车允许按照大于所述最大行驶速度的速度行驶,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主动触发方式和被动触发方式中的第二目标事件可以是相同的第二目标事件,例如,都可以是检测到目标对象坐回鞍座上。

在另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第二目标事件也可以是通过按钮或客户端等方式进行实现的,具体实现方式和第一目标事件类似,本发明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对于上述实施例中介绍的主动触发方式和被动触发方式,电动车可以同时均支持上述两种触发方式,但电动车在使用的过程中只能采用一种触发方式,本发明实施例针对上述两种方式的转换过程,还提供了以下技术方案:

在本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运行于电动车的行驶方法,图4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电动车的行驶方法的另一流程图,如图4所示,该流程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S402,通过电动车接收目标对象的指示信息;

步骤S404,根据接收到的指示信息确定所述电动车所采用的行驶模式,其中,所述行驶模式包括:第一行驶模式,第二行驶模式,在所述电动车处于第一行驶模式下,在所述目标对象已离开所述电动车的鞍座,且所述电动车检测到所述目标对象主动触发的第一目标事件的情况下,指示电动车允许在接收到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调速转把的调速操作后,按照所述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行驶,在所述电动车处于第二行驶模式下,在所述目标对象已离开所述电动车的鞍座的情况下,指示电动车允许在接收到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调速转把的调速操作后,按照所述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行驶。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电动车在接收到目标对象的指示信息后,能够根据接收到的指示信息确定电动车所采用的行驶模式,其中,上述第一行驶模式是由上述实施例的主动触发方式触发的,第二行驶模式是由上述实施例中的被动触发方式所触发的,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电动车不仅可以在目标对象未在鞍座的情况下,继续通过调速转把以使电动车行驶,还可以根据目标对象的指示信息在不同的行驶模式之间切换。

可选地,上述步骤S402可以有多种实现方式,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可以是接收所述目标对象通过客户端的操作向所述电动车发送的指示信息;或接收所述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第一按钮的按下操作所发送的指示信息,该按钮和上述实施例中主动方式和被动方式的按钮可以为同一个,也可以为不同的按钮,在为同一个按钮时,通过对同一个按钮不同的处理方式确定不同的对应操作。

具体地,接收所述目标对象通过客户端的操作向所述电动车发送的指示信息,可以具体通过以下方案实现:通过所述客户端中的开关接收所述目标对象的按下操作,其中,在所述开关处于第一状态的情况下,向所述电动车发送的指示信息用于指示所述电动车处于第一行驶模式,在所述开关处于第二状态的情况下,向所述电动车发送的指示信息用于指示所述电动车处于第二行驶模式。

在另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接收所述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第一按钮的按下操作所发送的指示信息,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通过所述电动车上的第一按钮接收所述目标对象的按下操作,其中,在所述第一按钮处于第三状态的情况下,向所述电动车发送的指示信息用于指示所述电动车处于第一行驶模式,在所述第一按钮处于第四状态的情况下,向所述电动车发送的指示信息用于指示所述电动车处于第二行驶模式。

可以理解的是,本发明实施例中的第一目标事件即上述实施例的主动触发方式的事件,至少包括以下之一:接收到所述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第二按钮的按下操作,所述目标对象按住所述电动车的刹车的时间超过预设阈值,所述目标对象将所述调速转把拧到预设位置,所述目标对象通过客户端的操作向所述电动车发送的通知信息。

通过以上的实施方式的描述,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根据上述实施例的方法可借助软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平台的方式来实现,当然也可以通过硬件,但很多情况下前者是更佳的实施方式。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如ROM/RAM、磁碟、光盘)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终端设备(可以是手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发明各个实施例所述的方法。

在本实施例中还提供了一种电动车的行驶装置,该装置用于实现上述实施例及优选实施方式,已经进行过说明的不再赘述。如以下所使用的,术语“模块”可以实现预定功能的软件和/或硬件的组合。尽管以下实施例所描述的装置较佳地以软件来实现,但是硬件,或者软件和硬件的组合的实现也是可能并被构想的。

图5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电动车的行驶装置的结构框图,如图5所示,该装置包括:

第一检测模块50,用于检测所述电动车是否收到第一目标事件的触发,其中,所述第一目标事件包括以下之一:目标对象按住所述电动车的刹车的时间超过预设阈值,目标对象将调速转把拧到预设位置,接收到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目标按钮的按下操作,所述目标对象通过对客户端的操作向所述电动车发送通知信息;

第一接收模块42,用于在检测到所述电动车收到第一目标事件的触发的情况下,接收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调速转把的调速操作,以使所述电动车按照所述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行驶。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在检测到第一目标事件的触发下,允许电动车接收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调速转把的调速操作,以使所述电动车按照所述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行驶,其中,所述第一目标事件包括以下之一:目标对象按住所述电动车的刹车的时间超过预设阈值,目标对象将调速转把拧到预设位置,接收到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目标按钮的按下操作,所述目标对象通过对客户端的操作向所述电动车发送通知信息;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解决了相关技术中,在目标对象不在鞍座上时,如果电动车需要推行,由于调速转把已失效,只能依靠人工推动电动车,无法实现助力推行,用户体验度差等问题,即通过本发明实施例的上述技术方案,在目标对象不在鞍座上时,依然允许电动车能够接受调速转把的转动,实现助力推行,无需完全依赖人工推动电动车,大大提高了用户体验。

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除了提供上述第一目标事件的触发方式,还提供了另外一种可选的实现方式,另一种情况是无需目标对象做其他操作主动触发(可以理解为是一种被动触发方式),只要目标对象开启电动车,收起边撑,以及从鞍座上下来,那么就自动实现了第一目标事件的触发。

对于上述“主动触发”的实现方式,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检测模块40,还用于:

1)检测所述电动车是否收到以下第一目标事件的触发:所述目标对象按住所述电动车的刹车的时间超过预设阈值,所述目标对象将所述调速转把拧到预设位置,可选地,预设位置可以是调速转把转到了调速转把的最顶部,也可以是调速转把转到其他预设位置,用户可以通过听到调速转把所触发的声音知晓已到预设位置,那么在目标对象按住调速刹车一段时间后,将调速转把转到预设位置则主动触发了第一目标事件的触发;

2)或检测所述电动车是否收到以下第一目标事件的触发:接收到所述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按钮的按下操作,其中,在所述按钮被按下后,在所述目标对象已离开所述电动车的鞍座的情况下,所述电动车允许接收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调速转把的调速操作,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可以在电动车上设置有按钮,该按钮可以是现有的电动车已存在的按钮,也可以是专门为第一目标事件的触发所设置的按钮,具体本发明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此外,对于按钮的技术方案,可以是按钮连按两次,或者一直按着按钮的时间超过阈值等方式来触发第一目标事件,本发明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3)检测所述电动车是否收到以下第一目标事件的触发:所述目标对象通过客户端的操作向所述电动车发送通知信息,其中,所述通知信息用于指示所述电动车在所述目标对象已离开所述鞍座的情况下,允许接收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调速转把的调速操作,在本发明实施例中,目标对象已对电动车在客户端上预先执行了注册过程,进而目标对象就能够通过在客户端上的开关等操作实现向电动车发送通知信息,进而实现了第一目标事件的触发。

需要说明的是,在检测到电动车已收到了第一目标事件的触发的情况下,上述装置还包括:设置模块,用于在无论是主动触发方式还是被动触发方式的,电动车都可以按照预设的颜色显示,目标对象在观测到预设颜色亮起后就能够知晓第一目标事件已触发成功,此时即使目标对象离开鞍座,也能够对调速转把进行操作,避免了目标对象重复操作的问题。

在电动车允许在目标对象离开鞍座时依然能够对调速转把操作的情况下,由于此时目标对象已不位于鞍座,调速转把的操作主要目的也是为了助力推行,为了保证目标对象在助力推行时的安全,此时,调速转把所能够调整的转速不宜过高,上述设置模块,还用于设置所述电动车在接收到所述第一目标事件的触发的情况下,所述电动车的最大行驶速度,其中,所述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小于或等于所述最大行驶速度,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即使调速转把调到了最大位置,依然使得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不大于最大行驶速度,可选地,可以设置最大行驶速度为5km/h,在一些可选实施例下,目标对象还可以根据目标对象的身体情况,所能够的移动速度等等情况设置最大行驶速度为其他值,本发明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实际操作过程中,目标对象助力推行一段时间后,还需要结束这种助力推行的模式,由于上述触发方式所有不同:分为主动触发和被动触发,那么退出助力推行的模式的方式两者也略有区别:

即上述第一检测模块40,还用于检测所述电动车是否收到第二目标事件的触发,其中,对于主动触发方式的第二目标事件至少包括以下之一:所述电动车的边撑已放下,所述目标对象坐在所述鞍座上,对于被动触发的第二目标事件:所述目标对象坐在所述鞍座上;设置模块44,还用于在检测到所述电动车收到第二目标事件的触发的情况下,指示所述电动车允许按照大于所述最大行驶速度的速度行驶。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主动触发方式和被动触发方式中的第二目标事件可以是相同的第二目标事件,例如,都可以是检测到目标对象坐回鞍座上。

在另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第二目标事件也可以是通过按钮或客户端等方式进行实现的,具体实现方式和第一目标事件类似,本发明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图6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电动车的行驶装置的又一结构框图,如图6所示,该装置包括:

第二检测模块60,用于检测所述电动车是否收到第三目标事件的触发,其中,所述第三目标事件包括以下至少之一:目标对象收起所述电动车的边撑,所述目标对象未在所述电动车的鞍座上;

第二接收模块62,用于在检测到所述电动车收到第三目标事件的触发的情况下,接收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调速转把的调速操作,以使所述电动车按照所述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行驶。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在检测到第三目标事件的触发下,允许电动车接收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调速转把的调速操作,以使所述电动车按照所述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行驶,其中,所述第三目标事件包括以下之一:目标对象收起所述电动车的边撑,所述目标对象未在所述电动车的鞍座上;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解决了相关技术中,在目标对象不在鞍座上时,如果电动车需要推行,由于调速转把已失效,只能依靠人工推动电动车,无法实现助力推行,用户体验度差等问题,即通过本发明实施例的上述技术方案,在目标对象不在鞍座上时,依然允许电动车能够接受调速转把的转动,实现助力推行,无需完全依赖人工推动电动车,大大提高了用户体验。

需要说明的是,在检测到电动车已收到了第一目标事件的触发的情况下,上述装置还包括:设置模块,用于在无论是主动触发方式还是被动触发方式的,电动车都可以按照预设的颜色显示,目标对象在观测到预设颜色亮起后就能够知晓第一目标事件已触发成功,此时即使目标对象离开鞍座,也能够对调速转把进行操作,避免了目标对象重复操作的问题。

在电动车允许在目标对象离开鞍座时依然能够对调速转把操作的情况下,由于此时目标对象已不位于鞍座,调速转把的操作主要目的也是为了助力推行,为了保证目标对象在助力推行时的安全,此时,调速转把所能够调整的转速不宜过高,上述设置模块,还用于设置所述电动车在接收到所述第一目标事件的触发的情况下,所述电动车的最大行驶速度,其中,所述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小于或等于所述最大行驶速度,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即使调速转把调到了最大位置,依然使得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不大于最大行驶速度,可选地,可以设置最大行驶速度为5km/h,在一些可选实施例下,目标对象还可以根据目标对象的身体情况,所能够的移动速度等等情况设置最大行驶速度为其他值,本发明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实际操作过程中,目标对象助力推行一段时间后,还需要结束这种助力推行的模式,由于上述触发方式所有不同:分为主动触发和被动触发,那么退出助力推行的模式的方式两者也略有区别:

即上述第一检测模块50,还用于检测所述电动车是否收到第二目标事件的触发,其中,对于主动触发方式的第二目标事件至少包括以下之一:所述电动车的边撑已放下,所述目标对象坐在所述鞍座上,对于被动触发的第二目标事件:所述目标对象坐在所述鞍座上;设置模块44,还用于在检测到所述电动车收到第二目标事件的触发的情况下,指示所述电动车允许按照大于所述最大行驶速度的速度行驶。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主动触发方式和被动触发方式中的第二目标事件可以是相同的第二目标事件,例如,都可以是检测到目标对象坐回鞍座上。

在另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第二目标事件也可以是通过按钮或客户端等方式进行实现的,具体实现方式和第一目标事件类似,本发明实施例对此不作限定。

对于上述实施例中介绍的主动触发方式和被动触发方式,电动车可以同时均支持上述两种触发方式,但电动车在使用的过程中只能采用一种触发方式,本发明实施例针对上述两种方式的转换过程,还提供了以下技术方案:

图7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电动车的行驶装置的再一结构框图,如图7所示,该装置包括:

第三接收模块70,用于通过电动车接收目标对象的指示信息;

确定模块72,用于根据接收到的指示信息确定所述电动车所采用的行驶模式,其中,所述行驶模式包括:第一行驶模式,第二行驶模式,在所述电动车处于第一行驶模式下,在所述目标对象已离开所述电动车的鞍座,且所述电动车检测到所述目标对象主动触发的第一目标事件的情况下,指示电动车允许在接收到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调速转把的调速操作后,按照所述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行驶,在所述电动车处于第二行驶模式下,在所述目标对象已离开所述电动车的鞍座的情况下,指示电动车允许在接收到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调速转把的调速操作后,按照所述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行驶。

通过上述技术方案,电动车在接收到目标对象的指示信息后,能够根据接收到的指示信息确定电动车所采用的行驶模式,其中,上述第一行驶模式是由上述实施例的主动触发方式触发的,第二行驶模式是由上述实施例中的被动触发方式所触发的,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电动车不仅可以在目标对象未在鞍座的情况下,继续通过调速转把以使电动车行驶,还可以根据目标对象的指示信息在不同的行驶模式之间切换。

可选地,所述第三接收模块70,还用于接收所述目标对象通过客户端的操作向所述电动车发送的指示信息;或接收所述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第一按钮的按下操作所发送的指示信息,具体地,所述第二接收模块60,还用于通过所述客户端中的开关接收所述目标对象的按下操作,其中,在所述开关处于第一状态的情况下,向所述电动车发送的指示信息用于指示所述电动车处于第一行驶状态,在所述开关处于第二状态的情况下,向所述电动车发送的指示信息用于指示所述电动车处于第二行驶状态;以及通过所述电动车上的第一按钮接收所述目标对象的按下操作,其中,在所述第一按钮处于第三状态的情况下,向所述电动车发送的指示信息用于指示所述电动车处于第一行驶状态,在所述第一按钮处于第四状态的情况下,向所述电动车发送的指示信息用于指示所述电动车处于第二行驶状态。

可以理解的是,本发明实施例中的第一目标事件即上述实施例的主动触发方式的事件,至少包括以下之一:接收到所述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第二按钮的按下操作,所述目标对象按住所述电动车的刹车的时间超过预设阈值,所述目标对象将所述调速转把拧到预设位置,所述目标对象通过客户端的操作向所述电动车发送的通知信息。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各个模块是可以通过软件或硬件来实现的,对于后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但不限于此:上述模块均位于同一处理器中;或者,上述各个模块以任意组合的形式分别位于不同的处理器中。

以下结合可选实施例对上述电动车的行驶方法进行解释说明,但不用于限定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

可选实施例1

在可选实施例1中,主要介绍的是一种主动触发的实现方式,在目标对象通过主动触发的方式使得在电动车进入辅助推行模式(即上述实施例的助力推行模式)后,即便目标对象没有坐在鞍座上,也能通过调速转把控制电动车实现助力前进,需要说明的是,此时调速转把即使拧到最大限度,车辆也只能以5km/h(具体数值可以不做约束)的速度行驶;当目标对象重新坐回鞍座,辅助推行模式自动退出,如图8所示,本发明示例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702,电动车通过目标对象解锁开机;

步骤S704,收起边撑,离开鞍座;

步骤S706,目标对象捏住刹车,同时调速转把拧到底;

步骤S708,电动车的指示灯显示为蓝色,即表示辅助推行模式设置成功;

步骤S710,放下边撑或座回鞍座后,则退出辅助推行模式。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解决了在有座人检测功能的电动车上,与座人检测功能完美结合,当目标对象离开鞍座时车辆无法助力推行的问题;且本发明实施例是主动触发的方式触发辅助推行模式,在目标对象重新坐回车上时自动退出,不给目标对象造成额外的打扰;且优化了用车体验,简化用户的操作,提升车辆的科技感和用户的满意度。

可选实施例2

为了解决目标对象不在鞍座上,如何实现助力推行的问题,本发明可选实施例2提供的是一种被动触发的方式,无需目标对象主动执行操作,不给目标对象造成额外的打扰,当车辆解锁开机并且边撑收起,此时如果目标对象离开鞍座,拧动调速转把后,车辆将以限速最大5km/h(具体数值可以不明确约束)的速度前进,当目标对象坐回到鞍座后,拧动调速转把回复为正常行驶速度,如图9所示,本发明可选实施例2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802,电动车解锁开机;

步骤S804,电动车收起边撑,离开鞍座;

步骤S806,拧动调速转把,车辆会限速缓慢行进;

步骤S808,目标对象坐回鞍座,拧动转把,车辆恢复正常行驶速度行进;

步骤S810,目标对象坐回鞍座,自动退出助力推行模式。

采用本发明可选实施例2的技术方案,解决了在有座人检测功能的电动车上,当目标对象离开鞍座时车辆无法助力推行的问题,同时优化了用车体验,简化用户的操作,提升车辆的科技感和用户的满意度。

可选实施例3

为了适应不同的用户习惯,本发明可选实施例3提供的技术方案可以在上述可选实施例1中的主动触发方式和可选实施例2的被动触发方式之间进行切换,具体切换方式可以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步骤1,绑定指定的客户端APP,并设置电动车;

步骤2,在客户端中找到被动触发模式的设置开关或主动触发模式的设置开关;

步骤3,启动被动触发模式的设置开关或主动触发模式的设置开关后,车辆对应切换为被动触发模式或主动触发模式的电动车的行驶方法;

步骤4,关闭被动触发模式或主动触发模式后,车辆对应切换为主动触发模式或被动触发模式。

可见,通过上述技术方案,解决了在有座人检测功能的电动车上,当目标对象离开鞍座时车辆无法助力推行的问题,我们设置了两种辅助模式分别是主动触发模式和被动触发模式,并解决了在两种辅助模式之间的切换流程,进而优化了用车体验,简化用户的操作,提升车辆的科技感和用户的满意度。

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存储介质,该存储介质包括存储的程序,其中,上述程序运行时执行上述任一项的方法。

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上述存储介质可以被设置为存储用于执行以下步骤的程序代码:

S1,检测所述电动车是否收到第一目标事件的触发,其中,所述第一目标事件包括以下之一:目标对象按住所述电动车的刹车的时间超过预设阈值,目标对象将调速转把拧到预设位置,接收到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目标按钮的按下操作,所述目标对象通过对客户端的操作向所述电动车发送通知信息;

S2,在检测到所述电动车收到第一目标事件的触发的情况下,接收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调速转把的调速操作,以使所述电动车按照所述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行驶。

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存储介质,该存储介质包括存储的程序,其中,上述程序运行时执行上述任一项的方法。

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上述存储介质可以被设置为存储用于执行以下步骤的程序代码:

S1,检测所述电动车是否收到第三目标事件的触发,其中,所述第三目标事件包括以下至少之一:目标对象收起所述电动车的边撑,所述目标对象未在所述电动车的鞍座上;

S2,在检测到所述电动车收到第三目标事件的触发的情况下,接收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调速转把的调速操作,以使所述电动车按照所述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行驶。

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存储介质,该存储介质包括存储的程序,其中,上述程序运行时执行上述任一项的方法。

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上述存储介质可以被设置为存储用于执行以下步骤的程序代码:

S1,通过电动车接收目标对象的指示信息;

S2,根据接收到的指示信息确定所述电动车所采用的行驶模式,其中,所述行驶模式包括:第一行驶模式,第二行驶模式,在所述电动车处于第一行驶模式下,在所述目标对象已离开所述电动车的鞍座,且所述电动车检测到所述目标对象主动触发的第一目标事件的情况下,指示电动车允许在接收到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调速转把的调速操作后,按照所述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行驶,在所述电动车处于第二行驶模式下,在所述目标对象已离开所述电动车的鞍座的情况下,指示电动车允许在接收到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调速转把的调速操作后,按照所述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行驶。

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上述存储介质可以包括但不限于:U盘、只读存储器(Read-Only Memory,简称为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 Access Memory,简称为RAM)、移动硬盘、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装置,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该存储器中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处理器被设置为运行计算机程序以执行上述任一项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可选地,上述电子装置还可以包括传输设备以及输入输出设备,其中,该传输设备和上述处理器连接,该输入输出设备和上述处理器连接。

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上述处理器可以被设置为通过计算机程序执行以下步骤:

S1,检测所述电动车是否收到第一目标事件的触发,其中,所述第一目标事件至少用于指示所述目标对象已离开所述电动车的鞍座;

S2,在检测到所述电动车收到第一目标事件的触发的情况下,接收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调速转把的调速操作,以使所述电动车按照所述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行驶。

可选地,本实施例中的具体示例可以参考上述实施例及可选实施方式中所描述的示例,本实施例在此不再赘述。

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装置,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该存储器中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处理器被设置为运行计算机程序以执行上述任一项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可选地,上述电子装置还可以包括传输设备以及输入输出设备,其中,该传输设备和上述处理器连接,该输入输出设备和上述处理器连接。

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上述处理器可以被设置为通过计算机程序执行以下步骤:

S1,检测所述电动车是否收到第三目标事件的触发,其中,所述第三目标事件包括以下至少之一:目标对象收起所述电动车的边撑,所述目标对象未在所述电动车的鞍座上;

S2,在检测到所述电动车收到第三目标事件的触发的情况下,接收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调速转把的调速操作,以使所述电动车按照所述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行驶。

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装置,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该存储器中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处理器被设置为运行计算机程序以执行上述任一项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

可选地,上述电子装置还可以包括传输设备以及输入输出设备,其中,该传输设备和上述处理器连接,该输入输出设备和上述处理器连接。

可选地,在本实施例中,上述处理器可以被设置为通过计算机程序执行以下步骤:

S1,通过电动车接收目标对象的指示信息;

S2,根据接收到的指示信息确定所述电动车所采用的行驶模式,其中,所述行驶模式包括:第一行驶模式,第二行驶模式,在所述电动车处于第一行驶模式下,在所述目标对象已离开所述电动车的鞍座,且所述电动车检测到所述目标对象主动触发的第一目标事件的情况下,指示电动车允许在接收到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调速转把的调速操作后,按照所述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行驶,在所述电动车处于第二行驶模式下,在所述目标对象已离开所述电动车的鞍座的情况下,指示电动车允许在接收到目标对象对所述电动车的调速转把的调速操作后,按照所述调速操作对应的速度行驶。

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明白,上述的本发明的各模块或各步骤可以用通用的计算装置来实现,它们可以集中在单个的计算装置上,或者分布在多个计算装置所组成的网络上,可选地,它们可以用计算装置可执行的程序代码来实现,从而,可以将它们存储在存储装置中由计算装置来执行,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以不同于此处的顺序执行所示出或描述的步骤,或者将它们分别制作成各个集成电路模块,或者将它们中的多个模块或步骤制作成单个集成电路模块来实现。这样,本发明不限制于任何特定的硬件和软件结合。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发明的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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